看到這裏,我不得不佩服陳冠希的勇氣。
這不是反話。儘管不少人責難他在事件發生後玩失蹤,但他確實在很早的時候便已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嘗試平息事件,其後亦以光碟形式公開向公眾道歉。姑勿論在道理上事件的受害人是否有必要為事件道歉,也姑勿論他是否如某些人所說的「扮失落」,陳在這次事件中,的的確確憑自己的意願採取他認為適合的行動。
反觀阿嬌,我只覺得她身不由己。
開這次記者會的,不是阿嬌,是英皇;向旗下藝人下達緘口令的,是英皇;當初向警方報案,謊稱照片遭移花接木的,也是英皇。
有關照片是幾時拍的? Twins 在 2001 年尾出道,想來那些照片沒有那麼舊吧。 2001 年的時候阿嬌二十歲,陳廿一歲。即使照片是當時拍的,雙方總算「已長大」了吧。兩個「已長大」的成年人拍下私藏的情慾照,說傻還可以,怎麼可以說「天真」?
阿嬌的所謂聲明,不過是英皇為保護阿嬌的清純形像(=公司資產)所擬的 press release 罷。即使阿嬌有自己的想法,從英皇謊報照片遭移花接木的一刻起,已經不能自主。
私隱遭外泄已夠不幸,事後還要為事件做大公司的提線木偶,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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