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

新成語

互动百科:崭露头脚

TOM科技:“月球车”崭露头脚

新浪網:手機變身背投電視 三星W7900嶄露頭腳
1月8日開展的CES2009上,投影手機開始嶄露頭腳
21世紀經濟報道:西藏登山隊的市場化轉型攀登
在中國登山協會公佈的護送聖火上珠峰的隊員名單中,一大批新人開始嶄露頭腳,甚至包括來自中國農業大學的大專登山隊員。
cctv.com: 只有情侣才敢观看的经典情色电影
只是莫妮卡‥贝鲁奇那时不时崭露头脚的波澜壮阔的大胸脯总是让人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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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正讀:嶄;正讀™?點讀!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從諸事八卦變事事關心

《東張西望》是無綫的娛樂新聞節目,但是今晚的《東張西望》卻於末段異常地播出兩節與娛樂界無關的新聞。

首先是近日的「粗口」事件。主持人說有「議員高官」在議會講粗口,但節日片段卻只播出社民連的幾位議員於立法會大罵「仆街」的片段,而沒有播政務司長如何講「吊吊 fing」以及行政長官大講「狗噏」。最特別的,是無綫播出社民連片段的時候,只播影像而不播議員的聲音,而主持人的旁白則解釋原因是議員在講粗口。之後節目還訪問了某大學一位姓歐陽的講師,他解釋,粗口應界定為涉及性器官或性行為,兼冒犯別人的語言。「仆街」不涉性事,而「吊吊 fing」的 "fing" 正字為「揈」,乃搖搖欲墜的意思,也不是粗口云云。此講師謂,重要的不是某人的用語是否粗口,而是該用語會否冒犯人。

《東張西望》不是新聞節目,本來我們毋須以新聞節目的標準觀之,但是這次該節目對事件的處理甚為偏頗,令我懷疑無綫是否刻意要討好官方:
  1. 主持人說有「議員高官」在議會講粗口,是掉轉了時序。先引起爭論的其實是去年六月政務司長於漢普頓酒店結業時以「吊吊 fing」來形容已抵酒店但無處落腳的住客,再而是本年一月立法會秘書處卻刻意更改會議記錄,以「鬥噏」代替行政長官講「狗噏」的醜聞。社民連三子於議會上鬧官員「仆街」、「臭四」,只是上星期的事。無綫掉轉事件時序,有針對社民連三子之嫌。
  2. 節目只播社民連片段,不播政務司長及行政長官的片段,甚至以旁白說社民連三子講粗口,更是隻眼開隻眼閉了。
  3. 「仆街」本來是由罵人「仆街死」而來,屬於咒罵而不是粗話。「吊吊 fing」的 "fing",如該講師所說,並非粗話,但「吊吊 fing」的「吊」,其實是「屌」(港語指陽具)的變音,而「狗噏」的狗,也有說是 gau1 (「夠」陰平聲,港語亦指陽具)的變音。粗話的變音算不算粗話,我不打算在此討論,但要說事件三方誰的用語最接近粗口,則當屬政務司長及行政長官的言詞無疑。立法會秘書處更改會議記錄,以及行政長官睜大眼說瞎話,說自己從不講粗話,這本來已屬醜聞,可是政府跟建制派恬不知恥,不提自己的醜事,反而炒作議員的咒罵,試圖轉移視線,連消帶打。媒體對此本應譴責,但無綫現在卻將以新聞採訪的包裝,抬出大學講師將社民連與政府高官各打五十大版,貌似公平,實際上是偏幫政府。
粗口事件之後,《東張西望》還播出了民建聯的記者會,講未成年媽媽的問題。《東張西望》由諸事八卦變為事事關心,未嘗不是好事,不過為甚麼一關心就是貶社民連而抬政府及建制派,十分耐人尋味。無綫是非常賺錢的電視台,就算是賣人情給建制人士,亦不必做得像今次這麼着跡,可是「屈」社民連議員講粗口與報道民建聯記者會此等小事,建制人士似無必要拍膊頭叫無綫「識做」。究竟這是否與無綫的未來買主有關,就非我等外人所能瞭解了。

附註:有近人認為「吊吊 fing」的 "fing" 正字為「揈」,但查字典,「揈」字粵音為 「轟」(gwang1),而且其字亦好像不是擺動的意思。"Fing" 為「揈」之說源出何處,讀者如果知道,煩請告之。

補充(四月三日):彭志銘所著的《正字審查》(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7 年)及中文大學的「現代標準漢語與粵語對照資料庫
(IE browser only) 均指「揈」的其中一個讀音為 fing6,惟兩者均無注明此說之出處,不能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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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銘:一個沒仆街的香港 ── 論患上語文恐懼症的傳媒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R 令人好氣餒

我不是統計學人,但間中都要用統計軟件,所以電腦裏自然裝了免費的 R。雖說 R 理論上可以作一般的數、理或工程用途,但它的根源始終在統計學,亦因此,R 對我等 casual users 相當難上手。

如果只是拿它在做一兩個 linear regressions,R 的確很好用,單是它的 read.table function 已經很就手。換了是 C/C++ 或 Matlab,就要自己寫程式來區分 headers 與真正的 data 了,不過亦正因為 R 源自統計用途,所以它的設計到處都有統計味,令其他範疇的用家非常不自在。電鋸說 R 有 Unix 那種 KISS 哲學,但見諸 R 的 data structures,卻完全不是這回事。舉個例,R 的 vector 與 matrix 其實不是數學上的 vector 與 matrix,而是近似於 Matlab 的 cell array,亦即是說它們所裝載的不一定是數字,也可以是 heterogeneous data types,包括不同類型的資料甚至是 data structures。此外,它們的每一行或每一列也可以有自己的名稱,因此它們比 Matlab 的 cell array 更為複雜。若我要用 R 來寫一個快速的算法,那麼我就要關心它複製小物件的速度是否夠快,有時還要關心記憶體是否夠用。如果我明明只需要 vectors 與 matrices,但 R 卻一抽二連地附加一大堆資訊在這兩種 data structures 中,這難言是理想狀況。

更令我不自在的是 R 濫用一些數學名詞。Vector, matrix 與 cross product 是其中幾個例子。這些名詞本身有特定意義,R 改了它們的內涵,令人好生混淆。其他語言亦有這種情況,例如 standard C++ 亦稱 dynamic array 為 vector,不過 R 特別離譜。

不過最糟的,還是 R 的 documentation 不夠清楚。如果是說統計方面的,例如在 R 中如何執行某個 statistical test,那麼 R 確是一流的,但是非統計的部份,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甚至在官方文件 "An Introduction to R" 之中,你也可以不時看到作者只能夠揣測 R 到底怎樣詮釋某些算式,例如在 5.4.1,作者說:
The precise rule affecting element by element mixed calculations with vectors and arrays is somewhat quirky and hard to find in the references. From experience we have found the following to be a reliable guide.
在 5.7.1 之中又說:
Note that x %*% x is ambiguous, as it could mean either x'x or xx', where x is the column form. In such cases the smaller matrix seems implicitly to be the interpretation adopted, so the scalar x'x is in this case the result.
感覺不是很可靠。我認為除非只用 R 來做一些簡單的事情,否則學習 R 的門檻一點也不低。我間中才用 R,以前學過的很快就忘掉,每次都要重新學習 R 那種一抽二連的資料結構,感覺十分氣餒。

呻完。繼續同 R 搏鬥。

**************
給新手(包括在下這個「永遠新手」)的 R 入門:
附註:在中文版 Windows 中安裝 R,請於安裝後右擊 R 的 shortcut,揀選「內容」,然後在「捷徑」那個 tab 的「目標(T)」一項中,將
"C:\Program Files\R\R-2.7.0\bin\Rgui.exe"
改為
"C:\Program Files\R\R-2.7.0\bin\Rgui.exe" --no-restore-data LC_ALL=en
否則 R 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

薄扶林遊記

賢慧
行人路上,一名少婦帶着一個幾歲大的孩子走在我前面。

小孩子大概還未平衡得很好吧,一個不慎,仆倒地上。

我以前也見過這種情形,一些母親若不是驚惶失措,過份緊張,就是情緒失控,破口大罵。這兩種情形,孩子為撒嬌,或害怕,多數都會大哭。

少婦溫柔地說:「有無跌親?嗯,手仔污糟咗噃,用塊布抹下佢啦。」

雖然是廉價的預言,不過我猜這個孩子長大後一定有健康的人格。

散漫
有事到薄扶林大學一趟,於天星碼頭前面搭 22 號小巴。

小巴司機全程都在講電話,不斷講「乜撚嘢物撚嘢」,車子差不多進入自動導航模式,原來小巴不是要亡命才可怕的。

我全程都抓緊扶手,「我不想死在這裏」,心想。

狂躁
離開薄大,又搭 22 號小巴。

一上車,司機說,「你做乜眼甘甘望住我?你基0架?」

吓?我無望你噃。

一名乘客很不自在地調整了姿勢,哦,原來說他。

過了一會,那位乘客要求下車,司機笑笑口問:「我呢度放低你有無問題?」

怎麼態度忽然變了,難道這兩個人根本相識,只是在開玩笑?

不過那名乘客倒是用逃的方式下車。

車子之後時快時慢,平均車速不快,但加速度驚人。

幸而到了域多利監獄旁的斜路,小巴司機總算曉得慢駛。

斜路上,一對情侶在拍婚紗相。

司機破口大罵:「D 人由朝影到晚,唔悶嘅咩?」

路旁有輛車子開了側門,司機在整理雜物。雖然路窄,但小巴車速不快,一點也不勉強。

但司機大叫:「想點呀!」

下了斜坡,車子又回復藤原狀態。

留意,是車子,不是車手。

藝穗會外,差點與的士相撞。

司機又破口大罵。罵完,又笑笑口,很好禮貌地問,「新世界有無落?無就到環球先至落啦。」

鴉雀無聲。

可能真的無人要下車,不過那一刻,我懷疑無人敢搭嘴。

過了幾秒。

「唔該環球大廈地鐵站落吖」,一位很好氣質的小姐說。

可能是錯覺,但我霎時間覺得全車乘客都被這位小姐解救了。到了環球大廈,我也不顧禮貌,逃出車廂。

超乎想像的黑客技術

在酒吧內 send 一個 message 給方圓廿五米內的所有女生,叫她們送上一吻,即可請她們喝酒:



Wow! Cool! 唔知真定假,不過我鍾意!

不是開玩笑,這是我從 CanSecWest (電腦保安業界的著名研討會)的網頁看到的。順帶一提,去年 CanSecWest 的 PWN2OWN 黑客大賽的其中一位勝出者 Charles Miller (著名黑客,也是發現 iPhone 及 Google Android 第一個安全漏洞的人)今年只用了幾秒鐘就從 fully patched 的 MacBook Air 中利用 Safari 瀏覽器的漏洞取得電腦的控制權。他的訪問在此。這是真正的專家之言。雖然這也許會令 Mac 迷不悅,不過依他看,Mac OS 實在缺乏安全性,太容易破解,Windows 7 (Vista 之後的新一代 Windows)比較多安全措施,以致同一個瀏覽器(例如 Firefox)在兩個 OS 上的安全性大大不同。

由於今屆只用 Mac OS 與 Windows 7,所以比賽結果並不表示其他版本的 Windows 亦一樣安全。事實上,去年用 Windows Vista,亦一樣遭人破解,反而 Linux (嚴格來說是 Ubuntu Gusty 這個 distribution)是唯一破解不了的作業系統。

Miller 認為 Windows 7 上面的瀏覽器,以 IE8 最易破解,Firefox 次之,Google Chrome 最難(今屆比賽亦無人可利用 Chrome 取得電腦的控制權),其中 Chrome 由於有 sandboxing,所以最安全。其他 Windows 版本上的 Chrome 也有 sandboxing,擔心上網安全的朋友可以考慮轉用 Chrome。

補充:本文所指的「黑客」乃 hacker (擁有高超電腦技術的人)而不是 cracker (利用電腦安全漏洞的犯罪者)。酒吧那個 hacker 據聞並非利用了某些安全漏洞(雖然此君在其他相關的 YouTube 片段 ── 若是真實的話 ── 就顯然利用了電腦的安全漏洞來做惡作劇),而 PWN2OWN 的參賽者更多是電腦安全技術研究員。

又一補充:Miller 的另一個訪問在此。這個訪問有較多技術討論,亦透露了 Miller
原來大學畢業後曾在 NSA 工作過五年。

2009年3月21日星期六

Laughing 哥及其他

Laughing 哥
既然阿 Laughing 哥之死咁哄動,Facebook 嘅有關羣組已過十萬人不在話下,連教會的傳道人都寫咗篇文章來分析 Laughing 哥嘅領袖質素,我都不妨隨波逐流,噏返兩咀。

依我睇法,Laughing 哥好成功,也好失敗。
  • 臥底係秘密任務,如非上頭指示,不得向他人透露身份。Laughing 刻意令阿文襲擊超 Sir,但是制止了他之後又不轉移場地,令超 Sir 於阿文面前爆出 Laughing 以前係警察嘅事實,失敗!
  • 既然唔穿都穿咗,Laughing 就應該教曉阿文點樣防範考哥,但係 Laughing 並無咁做,真到臨死先叫阿文睇佢寫的 journals,失敗!
  • Laughing 口口聲聲話要達成目的可以完全唔講感情,但係又愛上芯姐,令自己處於勾義嫂嘅位置,就算佢嘅臥底身份唔穿煲,有朝一日都可能出事,失敗!
  • Laughing 雖是幫會小頭目,但以警察的身份而言,只是前線人員,不是領袖。領袖講願景,講大方向,前線人員就不得不注重細節。佢識咗羅浩楷九年,無理由唔知呢條神父口多多。明明是可以預見危險,Laughing 還多事插手藥煲婚禮的安排,引至身份敗露,失敗
  • 即使從領袖角度,亦應該衡量自己有幾多斤兩。小企業老闆要注意現金流,唔係有單就可以接。Laughing 無見好就收,逮捕天哥之後就回復身份,反而好似 dot-com 泡沫年代 D 公司咁,投入唔知幾時先有利潤(瓦解考哥集團)的生意中,絕對係失敗中的失敗!
不過 Laughing 都好掂,即使犯咗咁多錯,仍可以力挽狂瀾,用條頸鍊套出敵方對策。要不是考哥好似死亡筆記嘅夜神月咁,有超乎人類的聰明(竟然連未殺過人的人拿槍殺人時幾時要緊張都知道),Laughing 應該可以大步 larm 過。所以,Laughing 嘅死,絕對係編劇的問題,非戰之罪。

無綫劇集
唔少人批評呢套《學警狙擊》D 演員(謝天華除外)唔掂,的確一 D 都無講錯,不過這套劇比起以往的無綫劇集,在一些方面確有進步。首先是包裝。《學》劇每節的畫頭都用不同演員的片段,這個做法以前也有,但是感覺上《學》劇的畫頭好像與劇情相關,能突出每節的主角。另外,雖然此劇主題歌的詞跟唱都唔掂,不過曲子本身的風格卻十分切合警匪片,算是警匪片的主題曲中比較好的一首。最後,此劇很恰當地從不同角色的視角重構 Laughing 身份敗露的過程,是無綫劇集中罕有地細緻的敘事手法。這種手法以往在其他劇集中也用過,不過以節奏而言,這次掌握得最好。加上事件各方的倒敘除了回憶之外,亦逐步顯露了各自的計謀,這大大增加了劇情的張力,值得一讚。

LOHAS Park
如果唔係地鐵興建康城站,我都無留意 LOHAS 原來係簡寫,全寫係 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其實我好有興趣知道,究竟為香港一眾樓盤起名的是甚麼人,竟然可以將 D 名越改越離譜。

話時話,如果唔係地鐵興建康城站,我亦唔知「日出康城」喺邊庶。哦,原來喺將軍澳 …… 堆填區 …… 唔怪得叫「溢出康城」(D 污水或沼氣),而隔籬個樓盤又為咗殺哂 D 污糟嘢,叫「手刀」。

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三一萬能棍

上星期大家都關心滙豐供股,要不是吳志森今日於《明報》撰,我都不知道有以下這麼一單新聞(亦見《明報》及《基督日報》報道)。話說立法會黃成智議員於本月六日,召開一個名為「踢爆政府資助『鼓勵吸毒』活動」的記者會,批評由愛滋病信託基金贊助的網站 highnsafe.com 教導服用興奮藥物方法,鼓吹濫藥,荼毒青少年。黃成智表示,他起初發現該網站後已聯絡基金會洽談,但是基金會「一直迴避事件」、「未有正面回覆」,故此他會去信要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及律政司司長關注事件,澄清該網站的信息是否和政府的禁毒政策背道而馳,並要求基金會交代應否以公帑支持具宣傳濫藥信息的網站。

查網上僅存的資料,該網站原名為 "Flying High, Landing Safe",於去年五月由「關懷愛滋」與《點心》雜誌合作成立,為男男性接觸者提供用藥知識,希望他們於有較多資訊的情況下,決定是否使用藥物,就算要用,亦能減低有關風險,包括感染愛滋病的風險。此網站於黃成智作出查詢之後已停止運作。

此事令我聯想到今日發生的一宗不幸事故:一名警員截查一名男子時,遭對方用椅子襲擊,警員以胡椒噴霧及警棍均未能制服對方,最後開槍,男子頭部中彈,至傍晚不治。警員應否開槍,相信只有在場人士方有資格判斷,不過該警員起碼有從較輕的手段開始,逐步加重手段嘗試制服對方。

有些事情,就算對方做得不好,也不用一開始就用大石擲死他的。姑勿論 highnsafe.com 所用字句有沒有寫得過了火,黃議員用不用一開記者會就說自己「踢爆」對方鼓吹濫藥?就算基金會真的「迴避事件」,欠了「正面」回覆,黃議員亦可堅持要求對方謹慎用詞,不必將該網站的宗旨貶低。

教人如何用藥、教女孩用安全套、讓賭波合法化、容許一樓一鳳,這些都是無法根絕某些社會問題時所採取的折衷手段。這些手段有些證實失敗(例如賭波合法化,最初以為可以減少非法賭波,但實行後卻「做大咗個餅」,還令青少年的賭風更盛),有的差強人意,有的極具爭議,你可以不同意這些手段,但毋須將主張實施此等手段的人妖魔化,將他們說成鼓吹性濫交/濫藥/賭博的壞蛋。從宋朝的新舊黨爭至今已近千年,難道我們仍要從道德而非政治角度互相攻訐?是不是一邊要飾演奸角,另一邊才顯得正確?

有些人似乎有嚴重潔癖,不容許政策有寬容性。控煙就是一個好例子,讓商家設置煙房,本來兩全其美,可是政府要一刀切全面在商場食肆禁煙,結果煙民沒有減少,只將陣地轉移,令街上行人加倍受二手煙之苦。寓禁於徵本來有一定成效,但是當其效用開始飽和的時候,政府要檢討的,應該是吸煙背後的社會學原因,而不是瘋狂加煙稅,迫煙民買私煙。今次 highnsafe.com 事件,黃成智身為議員,除了指斥別人的對策之外,自己又有甚麼對策可以拿出檯面?如果他沒有對策,搞垮了別人的緩害方案,對社會又有甚麼好處?

某些宗教界人士近日的言行已經惹起羣憤,黃成智雖不算始作俑者,亦有他的戲份。這本是一齣爛戲,可是黃議員的演出竟然獲得讚賞,被人稱為「英雄背後的英雄」。不知黃議員是虛榮心作祟,還是真的以為英雄是如此廉價,這次竟然自己擔綱演出,扮演禁毒專員。他不知道,自己眼中的英雄片,其實只是別人眼中的直銷節目,販賣的是合議員、社工與教徒於一身的三一萬能棍。

Adjusting XP's internet time sync frequency

《明報》報道:天文台新銫鐘 迎下一閏秒 每日誤差少於10億分之1秒
坊間普遍採用的微軟視窗XP版本,設定每兩周自動校對一次,市民若要保持電腦時間時刻與天文台同步,就要另外安裝其他軟件 ……
巿民要調整校對頻率,其實可以更改 XP 的 registry 設定,不過報道指巿民的電腦每年透過互聯網與天文台的原子鐘校對時間達六億次,如非必要,我不建議各位加重天文台(及閣下的電腦與網絡供應商)的負擔。

(標準啟事:更改閣下電腦的 registry 設定值,後果由閣下負擔;本人並不承擔任何後果。)

(0) 調整同步間隔之前,先要令電腦參考天文台的時鐘。詳情請看天文台網頁,此處不贅。

(1) 從 Start menu 選擇「執行」。
(2) 打入 regedit 並按「確定」。

(3) 尋找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W32Time\TimeProviders\NtpClient\SpecialPollInterval 這個 registry key,右擊它帶出 context menu,然後按「修改(M)」。

(4) 除非你熟悉數字的十六進位表示多於十進位表示,否則請在「底數」一欄選擇十進位。「數值資料(V)」一欄的數值就是每兩次同步之間所隔秒數,預設值為一週,亦即 604800 秒(上述《明報》報道指預設間隔為兩週,不確)。更改這個數字,再按「確定」就成。


我其實不明白透過互聯網對時,如何解決時差問題。當然,傳遞任何訊息都有時差,但是天文台如何令這個時差變得最小?是不是那些對時協定 (NTP?) 會要求用家的電腦傳回某些訊息,以測量通訊的時差,然後再作修正?

話說回來,假設所有與天文台時鐘同步的電腦都是每週對時一次,每年六億次校對就等於有一千一百五十萬部電腦要對時。香港的個人電腦總數顯然不止這麼少(…… 抑或真的只有那麼多?),可能不少電腦用家都無調校電腦,與天文台對時。

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

星期一又雜炒

「攝」衫 = 港男?
昨晚「星期日檔案」講「港男」,不但水過鴨背,還有嚴重謬誤(「港男」不同「電車男」)。「港男」這個題目我無深入瞭解,所以唔講嘞,有興趣者可以睇一睇呢篇寫得好好嘅文章。這裏想講的是「攝」衫。

節目中有個女仔彈 D 港男攝衫,呢點我唔同意。小妹妹,攝唔攝衫,同係咪「港男」根本無關。你試下去 D 遊客區打個轉,唔少鬼仔都係攝衫嘅。就算你上 D 時裝網站,佢地 D models 一樣有攝衫。例子:


(Left: Viktor & Rolf; right: Graniph)


(Left: H&M; right: Calvin Klein)

以為唔攝衫先至型,根本係香港人嘅誤解。香港人 D 衣着品味本來就好奇怪。你睇 D 外國舊片,雖然內裏角色的衣着不合今日潮流,但係如果照住着衫,人地都最多只會覺得奇特,唔會覺得醜。但係你睇下以前 D 香港電視或電影?D 衫簡直嚇死人(髮型都係),我都唔知今日有邊個夠膽着佢地出街。

至於攝唔攝衫,根本要睇衫同睇人,無得一概而論,不過我覺得仍有兩點大原則比較穩陣:一、着類似西裝褸嘅外套,無論個款幾 casual,入面嘅 shirt 或 tee 攝入褲度應該都 OK,反而 "fea" 出來就好難講;二、校服幾時都要攝,呢個唔止係校規問題,而係校服根本係設計到攝衫先好睇。唔攝衫?或者同輩因為扭曲咗嘅品味所以覺得你好型,但係你試下中學畢業之後睇返 D 相吖,簡直「娘」到嘔。

電子病歷
報章今日重提政府擬耗資十一億元推行的電子病歷計劃。有立法會議員擔心系統保安不週,容易洩漏病人私隱,不過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反而是病歷的格式有否足夠彈性迎合不同醫生的需要。

我不明白為甚麼搞一套電子病歷系統要十一億元那麼多,要公、私營醫療機構可以互通病歷,當然不簡單,單是令病歷本身的格式(大概是某類 XML 格式)可以容納不同醫療器材輸出的資料,已經費心思,要設計一套既有彈性而又完備的病歷格式,更不容易。不過我最不明白的,是食物及衛生局似乎從無詢問一眾公家及私家醫生有甚麼要求。除非設計軟件者本身熟悉行內運作,否則無理由不先瞭解用家的要求。連 user requirements 都無,怎談 technical spec., 開發時間以至開發成本?

從網上搜尋,現時歐、美好像都有一些非牟利組織制訂不同的電子病歷格式標準。政府究竟希望制訂自己的標準,還是依從大國的格式?若是前者,我想知道政府覺得外國的標準有何不適用的地方;若是後者,我更想不出整個計劃為甚麼居然要用十一億元。總覺得隨便將一大「舊」錢塞畀一些顧問公司才會如此誇張。

相關連結:
  1. 《星島日報》報道
  2. 《東方日報》
  3.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Wikipedia
  4. (舊聞)香港醫院管理局:為電子病歷引入影像
經紀有權自行斬倉?
今晚無綫有個證監會特約的遊戲節目首播,有條問題問股票孖展客戶戶口不夠錢的時候,經紀可否自行斬倉。節目指答案為「可以」,並謂萬一戶口出現負數,經紀行有權向客戶追討損失云云。

喂,老友,經紀行好似唔同經紀噃,係咪有 D 嘢攪錯咗?

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名、稱

西方人若擔任某些職位,名字或有敬稱。香港也保留了一部份這類慣例,例如昨天裁決政府就教育學院風波的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司法覆核得直的夏正民法官,英文的敬稱就是 The Honourable,「夏正民法官」就是 "The Hon. Mr Justice Hartmann"。以前肥彭做港督的時候,人們亦尊稱他為 The Right Honourable Mr Christopher Patten。"The Rt Hon." 當然比 "Hon." 勁 D,通常是領袖級的職位才配上這種稱號。

韓劇《大長今》之中,「長今」變「大長今」,就是皇帝叫其他人對長今使用的敬稱。不過這到底是編劇的創作,還是真有其事,我就不得而知了。中文有沒有敬稱的慣例,我不清楚。印象中,古代中國那些水蛇春咁長的稱號似都是封號而非敬稱。即使是現在的立法會議員,雖然英文依然用 "The Hon." 來稱呼,但使用中文的時候,除了出於譏諷,我很少聽到有人真的稱某議員為「尊貴的×××議員」,事實上連政府的排名名單都沒有採取這種稱號。

中文不用敬稱也有好處。Honour 雖然榮譽尤關,但是將 "The Hon." 譯成「尊貴的」好像太過俗氣,而且社會愈趨民主化,稱某人為「尊貴的」好像很奇怪。我覺得將 "The Hon." 譯成「可敬的」較佳。"The Rt Hon." 應譯做乜東東就有點抓爆頭。「正直又尊貴的」好像太肉麻。「正直又可敬的」?正直本來就可敬,把兩者放在一起講,好像在說反話,譏諷某人好心做壞事。就算有好的繙譯,稱號變得太長也令人困擾。

 (後記:"The Right Honourable" 的 Right 原來並非指「正直」,而是「非常」的意思。比「非常尊貴」的公職人員更尊貴的,還有 「最尊貴」的 "The Most Honourable",一般只用來稱呼有較高級爵位者。)

要向某人表示尊重其職份,其實用職稱就可以了。香港人習慣稱醫者為「×醫生」,就是出於庶民尊敬醫者的心理。港人也使用「×議員」這種稱呼,雖然是表達某人為議員的意思多於表達敬意,但是多多少少還算有點尊重。反而學生對大學老師最無禮,竟稱呼他們為「阿 Sir」,香港的草根文化將 "Sir" 變成「阿 Sir」,本來不失敬意,但是大學老師本有其特定稱謂(Prof. 某某或 Dr 某某),近年改稱「阿 Sir」,其實是大學中學化的惡果。

說起來,稱中學老師為「阿 Sir」,甚至將老師的姓冠在 Sir 一字之前(如朱 Sir、黃 Sir、陳 sir),真是香港的獨特發明。英語國家的學生也會稱呼老師做 Sir,但是這是一般的敬稱而非老師專用,叫老師做 Sir 的時候,更不會加上老師的姓(例如 Sir Patten),原因是 Sir 字與姓名連用的時候,指的是爵位,而且 Sir 一字只會與名字或姓名但非姓氏連用(即是可以說 Sir Christopher Patten 或 Sir Christopher,但不能說 Sir Patten)。要用老師的姓來稱呼的話,叫 Mr 某某就可以了。香港人叫男老師做「阿 Sir」,叫女老師做「搣時」(Miss),更加是歧視,原因是對應 Sir 的是 Madam,不是 Miss。有趣的是港人稱呼警察的時候,反而沒有犯這個毛病。

除了稱號混亂,港人中文名字的英譯也相當不統一。如果某人在香港出世,姓名為「李老闆」,若其家長無特別指明,他身份證上的名字應該是 Lee Lo Ban 吧,可是若李老闆後來做不了老闆,反而做了學者,佢就要頭痕點樣拼佢個名啦。一般華人為了遷就英語學報,都會將姓名次序掉轉,所以中式的姓前名後拼法與西式的相反,不是大問題,有問題的是反而是名字的拼法。香港人相當自由放任,有些按身份證拼法 (Lo Ban Lee),有些按大陸做法 (Loban Lee),有些用 hyphen,但名字中的第二個中文字的首字母用小寫 (Lo-ban Lee),有些用大寫 (Lo-Ban Lee)。第一種辦法會令某些學報以為 Ban 是 middle name,因而略去 Ban 一字,令「李老闆」變「李老」;第二種辦法將本來已似怪物的兩個英文字串連在一起,更似怪物;第三種做法令名字中的「老」及「闆」有主次之分,這一般來說並不正確。個人而言,我最喜歡第四種拼法。

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從中三數學不等式看 U 盤之謎

(吹水之作,唔好咁認真)

這裏說的 U 盤,當然不是內地人所指的 USB 快閃記憶棒,而是在香港交易所收巿競價交易時段 (closing auction session) 出現的買賣盤。

滙豐股價於星期一的收巿競價交易時段完結前三秒鐘,突然從 $37.3 下跌至 $33,一時間「大戶做嘢」的傳言四起,甚至有人言之鑿鑿說該大戶為德意志銀行。真相為何,有待證監會追查。在下並無蟹貨在手,所以有心情在此講講風涼說話。

收巿競價時段如何運作,《交易所規則》第 501 條已詳述,交易所亦有範例說明,這裏不贅,不過簡單來說,收巿價以達成較高的成交股數為目的。為方便討論,不妨假設只得三種買賣盤:一種是競價盤(即是以未知的收巿價買賣),一種是「合理」叫價,姑且說是 $37.3 的買賣盤,而另一種是 $33 的賤價盤。我們將這些買盤及賣盤的股數分別記為 b、b33、b37(買盤)及 a0、a33、a37(賣盤)。

若作價 $33,可成交股數為:v33 = min(b + b37 + b33, a0 + a33)。
若作價 $37.3,可成交股數為:v37 = min(b + b37, a0 + a33 + a37)。

根據交易規則,如果要 $33 的收巿價成立,須有 v33 > v37(兩者其實可以相等,不過這種情形較罕有,而且此情況下要收巿價為 $33,須滿足更複雜的條件,所以這裏略過不提)。化簡這條不等式,我們得出以下兩種可能情形:
(1) b33 > 0 and b + b37 + b33 ≤ a0 + a33,
(2) b + b37 + b33 > a0 + a33 > b + b37.
交易規則有兩點要注意的:(a) 從收巿競價交易時段而來的收巿價必須是由最低賣盤價至最高買盤價之間的某個買賣盤價位,因此,若要做 $33 收巿價,必須有人掛一個 $33 的盤;(b) 收巿競價交易時段的最後兩分鐘,交易員只可以輸入競價盤,而已輸入的買賣盤不能更改或取消;因此,大戶最後可操控的只有增加 a0 或增加 b

大戶若要做成 $33 收巿價,可以:
  • 先於收巿競價交易時段的頭八分鐘掛入一個 $33 盤(因此既有 $33 沽盤亦有 $33 買盤,這會否觸犯法例就不得而知了),令 b33 > 0。
  • 再於收巿競價交易時段的最後關頭,酌量令 a0 增加,使 (1) 式或 (2) 式成立。
現時江湖傳聞是由大戶大手沽貨增加 a0,但某手痕友輸入的 $33 買賣盤卻是盤。這不是不可以,但可能令 v33 = v37,從而要調整策略對付有多於一個可能收巿價時的計算規則,聽起來比較麻煩。幸而從港交所的自動對盤系統,可以知道最低的五個賣盤價。若有買家希望執平貨,令 b33 > 0,大戶在頭八分鐘應已得知此情報,因此它不用自己掛低價買盤,只需掛沽盤就行。

無論如何,要造成 $33 收巿價,可以靠掛一個 $33 的買賣盤跟一個大手的競價盤。即使今次不是有人造巿而是有手痕友落錯盤,大戶也可以說是覷準機會沽貨。

補充:上面說造巿大戶要推低收巿價的話,可於最後關頭增加競價賣盤的數量 a0。它要早點增加此數量也可以,不過若途中有其他大戶輸入競價買盤,將 b 增大,那麼造巿大戶亦要跟着調整 a0,以維持 (1) 式或 (2) 式,故此造巿大戶可能騎虎難下,競價賣盤愈造愈多。由於收巿競價交易時段不容許有新的沽空盤,造巿大戶便有彈盡糧絕的危機。因此,較保險的做法是先看定形勢,待最後關頭才出手。一些外國交易所實行隨機收巿,其中一個好處就是讓造巿大戶無法知道幾時才是最後關頭。

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度身訂造的維基百科全書


維基百科剛剛推出了一項實驗性質的服務,讓用家將感興趣的條目輯錄成電子書(PDF 或 OpenDocument format),而出版商 PediaPress 則提供印刷服務,將電子書製成實體書本。

用家首先要登入維基百科帳戶,之後他所瀏覽的維基百科網頁的左下方會多了一欄 "create a book" (見下圖)。若想將條目內容納入書中,只需點擊欄中的 "Add wiki page" 超連結,這樣該欄會出現一條名為 "Show book" 的超連結,它會把用家帶到編輯頁面,讓用家調整書中各條目的先後次序,以及加入書名、副題及書中各章的名稱等等。詳見維基百科的相關網頁


暫時只有英、德、法三個語文版本的維基百科才有此項服務。我用 Tien GowMahjong 條目做實驗,發覺電子書的排版不錯,條目中所含的中文也可正確地顯現,可是書名、章節名稱等等就似乎不可用中文。

要印成紙張書本的話,PediaPress 現時最少收 US$8.9 (一百頁或以下),價錢略貴(還未計郵費)。不過,如果你有閒錢,又無買滙豐股票,印幾本書送禮也無妨。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也談港女

其實沒甚麼好談的。與其說港女點衰點賤,不如說這個社會令她們以為這樣才是正常的行為。

我想起以前住大學宿舍。當我唸研究生課程的時候,搬到一間新宿舍去住。住了不夠一個月,就聽到有宿友投訴舍堂的工友偷懶,不打掃宿舍房間。當時我感覺十分震驚:大學生,有手有腳,不是連清潔自己房間都做不到吧。我住舊宿舍的時候,人人都是自己拖地抹窗倒垃圾的。新堂友聽見我這樣說,回答說:「啊,是這樣的嗎?我還以為這是她們(工友)負責的。」

那時,個人主義和消費主義抬頭。大學生交了丁點學費和宿舍費,便以為自己是消費者,以為大學生可以選校長,以為住宿舍等於住 service apartment。他們並不是本身人格有問題,而是當社會上人人都鼓吹顧客至上的時候,他們也自然認為今時今日工友唔打掃房間這種服務態度是不行的。至於「阿姐」工時有多長,工資有多低,假期有多少,這些都不是他們關心的範疇,因為他們是消費者。

2009年3月8日星期日

兩單宗教界新聞

(1) 播道會賣旗籌款
昨天播道會(不是恩福堂,而是總會)賣旗籌款,有博客如黃世澤等呼籲杯葛,並要求蘇穎智牧師辭職等等。蘇穎智胡言亂語,別人如此憤慨份屬正常,播道會的弟兄也應該想想,如果牧師不能作鹽作光,只會絆倒別人,是不是該勸誡一下,或者要求他暫停職務反省?

不過一單還一單,我不贊成將是次籌款與蘇穎智甚至恩福堂的立場扯上關係。一竹竿打一船人,與內地杯葛家樂福或禁制 Oasis 演唱會分別不大。我覺得更重要的議題反而是教會如何劃分她的宗教與世俗角色。教會領袖應如何議政,甚至參政,這並不好說,不過就賣旗籌款一事,由於播道會並非要求信眾奉獻,支持她的事工,而是公開籌款,因此播道會實在有必要令公眾明白到底捐款是全用作她所謂的「社會服務」(包括長者中心、幼兒學校、鄰舍家庭服務中心、社區健康發展中心、閱覽資源中心及兒童之家等等),還是會挪用部份作教會發展用途。一般而言,我覺得教會要做社會服務的話,應該考慮另立一個慈善基金,令賬目更分明。此舉雖然有所耗費,但是信用上值得。

(2) 「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
如果你畀人鬧係仆街,你會同對方辯論自己點解唔係仆街(「我無喺街仆親,所以唔算仆街」),抑或嘗試瞭解對方的怨憤,設法排解?

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講師及香港性文化學會主席,在今次由香港性文化學會與明光社「宗教右派、世俗主義」研討會中,就是以前一種做法回應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詳情請看莫乃光的文章以及《時代論壇》報道)。我以前說過遊行人士應該針對具體的議題而不是像「宗教霸權」此等抽象概念,他們這次正好給關啟文捉着小辮子。

不過,不管大家說幾多次真正惹火反對者的其實不是一些宗教見解,而是某些宗教人士不擇手段,將反對者說成反基督教,製造虛假的強大敵人,扭曲社會議題,令信徒誤解以動員他們,還有以不當手法製造民意,以及互扯貓尾,以個別團體於個別問題的清白來證明全體的清白等等 …… 關啟文彷彿視而不見,甚至在文章中反覆運用這些手段。就淫審與家暴條例而言,對香港性文化學會與明光社等等最重要的批評,包括將淫審條例的檢討歪曲成條例存廢之戰,以及口說要擴展家暴條例的保障至同性同居者以外,但實際上是拖延修訂,關啟文也沒有回應。他唯一有正面回應的,就是所謂「細胞分裂」的分身術。他認為這沒有錯,而且指控「一小撮同運份子」也這樣做(他處處要求別人就指控提出證據,但他自己卻不能具體講出這「一小撮同運份子」的身份)…… 對此君的言論,實在沒甚麼好說的了。

我其實不明白朱耀明牧師為何要趟這渾水。朱牧師也許很成功地打完場,營造對話的氣氛,可是這個研討會其實從一開始就是單方面的宣傳會。它沒有邀請反對者列席(雖然有遊行人士恰好在場),相比之下,崇基學院神學院學生會上月舉辦的「宗教──霸權抑公共參與.從家暴條例修訂說起」研討會,邀請了不同意見的各方代表出席,才是真的包容和開放。朱的參與,只會令部份基督徒誤以為香港性文化學會與明光社十分光明正大,願意理性對話。

話說回來,基督徒現在並無開放的議政平台。《時代論壇》雖然人流甚多,但它要付費訂閱才可以閱讀某些文章或留言,絕對談不上開放。香港自由派基督教留言版雖然人人也可留言,但是難言中立。沒有開放兼中立的基督徒論政平台,並不健康。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十五湖之釣魚

本文榮登 Google 「十五湖」page ranking 第一位!原因不明。

(This article is subject to revision. Last revised: March 9, 2009.)

由於整理天九規則需時,暫時用十五湖的「釣魚」來充數。

簡介
不少人都聽過「十五湖」,但是十五湖到底是指遊戲工具(猶如撲克牌)抑或一種遊戲(猶如用撲克牌玩的橋牌、鋤大弟等等),我也不大清楚,不過無可否認,許多屋邨長者用「十五湖」來玩的,都是「釣魚」遊戲。「釣魚」除了講如何湊成牌組,還講如何「誅張」(防止別人釣大魚),不單趣味無窮,還十分益智。

十五湖的牌面式樣從天九牌而來。天九牌的花色我之前已經介紹過。一副十五湖有八十四張紙牌,廿一款天九花色(圖一)每款四隻。現時香港巿面的十五湖牌幾乎由「雙魚嘜」及「雙象嘜」所壟斷。親眼見過十五湖牌的朋友都知道,十五湖牌的式樣其實與天九的有點分別(例如可看這裏),前者是由兩隻式樣相同的天九牌湊成。譬如天九牌的天牌圖案有如圖一左上方所示,但是十五湖的天牌,卻是在紙牌的上下兩半各印上天牌的十二點,中間由圖畫隔開,所以實際上有廿四點,不過這並不影響玩家認牌。

我懶得重新繪圖,所以以下我用天九牌的圖案代替十五湖紙牌圖案。留意現在十五湖的「長三」多採取兩行斜排的三點設計,而天九牌的「長衫」則多採用直二、橫二再加直二的設計(圖一右下)。

圖一: 天九牌花色

派牌
釣魚可以有兩個或三個玩家。每局首先由莊家洗牌(玩家可自行議定誰是第一局的莊家),閒家切牌,再由莊家派牌。如果是兩個人玩的話,派牌次序及數目為:

檯面 4 張,莊家 5 張,檯面 4 張,閒家 5 張。(三次)

完成後,兩位玩家便各有 15 隻牌,檯面有 24 隻,剩下的牌龍有 30 隻(見圖二)。如果有三個玩家,閒家以逆時針方向決定順位,而派牌次序及數目為:

檯面 4 張,莊家 5 張,檯面 4 張,閒家甲 5 張,檯面 4 張,閒家乙 5 張。(兩次)

完成後,每位玩家便各有 10 隻牌,而檯面依舊有 24 隻,牌龍有 30 隻。傳統上,位於牌龍最末的牌(尾牌)會以跟牌龍成直角的方式擺放(圖二)。

若遊戲只得兩個玩家,開局前閒家可看尾牌,這算是給上一局的輸家些少優勢。若有三個玩家的話,尾家(即莊家左邊的玩家,或莊家的上家,或莊家的下家的下家)有權事先看尾牌。

地方變化:有些玩法不准尾家事先看尾牌。

圖二

釣魚
所謂釣魚,就是用手中或牌龍中的牌去釣檯面的牌。與打天九不同,釣魚時基本上只看牌面的點數(計分時卻不是)。除了梅花與紅頭十不可互釣之外,任何其他點數相同的牌都可以互釣。譬如武子的紅七固然可以釣黑七,但它也可以用來釣文子的高腳七,反之亦然(圖三)。同理,版櫈可以用來釣鵝牌,因為大家都是四點。不過天、地、斧頭及山雞由於沒有其他同點數的花色,因此只可以釣回自己花色的牌(例如必須用斧頭釣斧頭)。

圖三:基本互釣規則


地方變化:有些玩家有其他玩法,讀者與新相識玩釣魚的話,最好先問清楚跟那一套規矩:

  • 梅花與紅頭十可以互釣(圖四),這聽起來合邏輯一點(因兩者都是十點)。
  • 天與地可以互釣。
  • 山雞與大雞六可以互釣,惟前者不能釣其他六點的牌(即長衫與伶冧六)。
  • 山雞與三種六點的牌都可以互釣。
由於計分方法的關係,梅花、紅頭十跟天九、至尊都是大牌(下詳)。讓它們互釣,會令誅張變得太容易,未必是好事。在下一向都不採用這四種別例。
圖四:一些其他玩法

為求方便,不少人於派牌後整理檯面的牌時,都將可以互釣的牌放在一起,例如圖五就是把圖二檯面的廿四隻牌整理好之後的情形。當然,各有各的喜好,例如你要將同是八點的人牌及武八分開擺放亦無妨。

圖五:整理檯面一例

派牌之後就由各玩家按座位從逆時針方向輪流釣魚。檯面就是湖,放在檯面,牌面向上的牌就是湖中的游魚,而玩家手中的牌跟牌龍裏的牌都是魚餌。當輪到一位玩家釣魚時,他/她有兩次機會:
  1. 用手上一隻牌釣起檯面一隻牌,若無牌可釣,須將手上一隻牌放到檯面上讓人垂釣;
  2. 從牌龍的龍頭摸一隻牌去釣檯面的牌(包括在上一步放到檯面的牌),若無牌可釣,該摸來的牌亦須放生到湖中。
換句話說,就是先用手中的牌釣一隻或放一隻,再用龍頭的牌釣一隻或放一隻。若釣到魚,漁獲(魚餌亦算漁獲)都要放到一旁,不可再用,待局終時計分。

假若檯面有三隻同樣花色,但不可與其他花色互釣的牌(即天、地、梅花、斧頭、紅頭十及山雞),而玩家持有或摸到一隻,那麼該玩家可以一釣三。若四隻都在檯面,則歸尾家所有。

無論是釣是放,每次玩家手中的牌跟牌龍的牌都會減少一隻(檯面的牌卻由少了兩隻到多了兩隻不等),因此遊戲回合的數目跟玩家開局時手中的牌數目一樣:兩人對局時共十五個回合,三人混戰時則有十個回合。有時,玩家放生的時候多,釣到魚的時候少,局終時檯面若有剩餘的牌,都歸尾家所有

計分
漁獲分大、中、小三類。

大魚:
  • 若收獲當中可找到天及雜九,則所有天、九都是大魚,否則全當小魚。天牌的數目不必跟紅九與黑九各自的數目相同才當大魚,總之漁獲中有一隻天與雜九就行,例如雙天加一隻紅九再加三隻黑九是大魚,但只得四隻天牌跟四隻紅九,就是小魚。
  • 若收獲當中可找到一對至尊,則所有大雞六及山雞都是大魚,否則全當小魚。
  • 一鈞梅花是大魚,不夠一鈞當小魚。「一鈞」指四隻,有四隻斧頭或四隻紅頭十亦稱一鈞。
  • 一鈞斧頭是大魚,不夠一鈞當小魚。
  • 一鈞紅頭十是大魚,不夠一鈞當小魚。
中魚:地八、人七、鵝五,條件跟大魚的天九相類,都是要有文子跟相應的雜武對。

小魚:凡不算大魚或中魚的都是小魚。

大魚每條三十分,中魚二十分,小魚十分。

地方變化:有些玩家不用「一文加雜武」這個限制。根據原例,若有四隻人跟一隻紅七,但沒有黑七,這五隻人或七都是小魚;若撤除「一文加雜武」的限制,它們都是中魚

不過,若漁獲中只有人牌而無武七(或只有武七而沒有人牌),因為不成人七,無論有否「一文加雜武」的限制,它們都是小魚。

我個人比較喜歡有「一文加雜武」這個限制,因為它令玩家更加攪盡腦汁地誅張,令牌局更奇詭。
以下三種特殊組合,可額外加分:
  • 十二天九(集齊四隻天牌跟八隻武九)。
  • 三鈞(集齊所有梅花、斧頭跟紅頭十)。
  • 八至尊(集齊四隻大雞六跟四隻山雞)。
漁獲的分數加上特殊組合的獎分,便是決勝分數。決勝分數最高者就是下一局的莊家,不過決勝分數並非每局最後輸贏的數目。特殊組合的加分方法與計算最後輸贏的方法,不同地方之間有較明顯的分歧,所以我下一節才詳述。

若決勝分數達到一千分,稱為「過山」,這種情況的輸贏有特別計法,現在先介紹一般的結算原則。

跟天九不同,釣魚各玩家之間都有數目來往。任何兩名玩家之間,總分較低分者要輸給較高分者某個分數。舉例說,若 A 最後有 900 分,B 有 700 分,C 有 600 分,那麼 C 要輸給 A、B,而 B 亦要輸給 A。如果有三名玩家的話,兩人之間的輸贏計算只是二人之間的事,並不影響各自與第三位玩家的輸贏計算。

結算
(2009 年 3 月 9 日:此部份先前有嚴重筆誤,現已更正。)
以下介紹兩種計分法,讀者可選擇喜歡的一種。有時間的話,我會嘗試走訪一些屋邨或舊區,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計法,及那種玩法較流行。

第一種是我從小已經跟從的玩法,此法較為繁複,不大適合有三個玩家的情形,不過當我從元朗巿中心搬進天水圍之後,發現附近的街坊也是採取這種玩法,可能元朗一帶的居民都是跟這套規例。

根據這套規則,三種特殊組合的分數雙計,本來十二天九或三鈞都是 360 分(因有十二條大魚),現在是 720 分(即額外加多 360 獎分),而八至尊則計 480 分(即多加 240 獎分)。漁獲的分數加上特殊組合的獎分,便是決勝分數。

二人之間輸贏的計算以決勝分數作基礎。首先假設二人均無過山或者二人同時過山。若勝者不夠三鈞,但鈞數比對方多,那麼每一鈞的差額亦額外獎賞 100 分。例如勝者有兩鈞,敗者有一鈞,那麼勝者再加 100 分;若勝者無鈞,敗者有兩鈞,那麼勝者無獎賞。這種敗者的鈞數可以消去勝者鈞數的玩法,術語稱為「鈞頂鈞」。留意這只是二人之間的事情。若 A 得一鈞,B 有兩鈞,C 無鈞,那麼 C 要額外輸 100 分給 A,但 B 卻不用。至於 C 是否要輸多 200 分給 B,要視乎 B、C 之間誰是勝者。二人之間的勝者最後所贏的分數為:

決勝分數差額 + 鈞數的正差額 + 500 底分,再上調至最接近的一百分。

若勝者過山而敗者否,則輸者漁獲當零,然後雙計,不過不用加上鈞數的正差額及 500 分底分,換句話說,勝者所贏分數為:

2 × 勝者的決勝分,再上調至最接近的一百分。

第二種計算方法由一些日本人在旺角一帶考察之後歸納出來,詳見參考資料。這種計法非常簡單,十二天九等等的特殊組合每種加 300 分。此分數為累計,例如有三鈞跟八至尊,便額外加 600 分。最後,如果兩人之間勝者過山,那麼差額雙計。例如若 A 有 1110 決勝分,B 有 700 分,C 有 400 分,那麼 B 輸給 A 2×(1110−700) = 820 分,C 輸給 A 2×(1110−400) = 1420 分,而 C 輸給 B (700−400) = 300 分。這種方法容易計,但是上落較小,沒那麼刺激,而且撰文的日本人亦沒有說清楚若兩人都過山時是否雙計。

留意在上例中,B、C 都沒有過山,因此,不管那一種計法,C 仍然是贏 B (700−400) = 300 分。

結語
清朝時,天九及馬弔均有「遊和牌」的玩法,「遊和」又稱「遊湖」,徐珂 (1869-1928) 《清稗類鈔.骨牌之博》謂:「杭之西湖,蘇之虎邱,揚之紅橋,其船皆曰湖船,客皆曰遊湖。馬弔取乘馬之義,遊湖取乘舟之義耳。」可見十五湖的「湖」並非如一些人所言,為錯別字。

兩個人玩「釣魚」,各人獲派十五隻牌,這跟十五湖的「十五」到底是數目上的巧合,還是釣魚根本就是十五湖,有待考證。即使兩者一樣,十五湖這種牌制或玩法似乎不見經傳。它的起源為何?它是香港本土遊戲,還是中原產物?希望本文可以拋磚引玉,令有心人關心一下這塊在香港民俗文化海洋中,快要白化的珊瑚。

參考資料
  • 世界遊戯紀行 中国広東地方の伝統ゲーム探査。日本人比香港人更會保存香港文化,豈不令人唏噓。這篇文章拍攝的是雙魚嘜的十五湖(綠色盒,雙象嘜用橙色),天牌中間有雙魚嘜商標,而一些牌如鵝、五、長衫等等中間有雙魚圖案。雙象嘜的牌則將雙魚圖案及商標變成雙象,除此以外,兩個嘜頭的牌面式樣並無分別。文中介紹的規則採用了前面所述的一些異例(例如天地可以互釣),我也不怕麻煩,再次呼籲讀者切記「各處鄉村各處例」的道理。文章作者似乎認為十五湖等於釣魚,不過這還要查考一下。
  • 十五湖-釣魚;YouTube 片段。可能是由於有三位玩家的緣故,片中玩家似乎不讓尾家看尾牌。


後記(四月十三日):沒有例書的遊戲,只靠口耳相傳,規則容易分演成不同地方俗例。今天我到元朗某公園觀察一些伯伯的玩法,發現他們容許天地互釣,但不准圖四之中的其他玩法。他們的計分方法亦與本文所載的不同:除非三鈞,否則每鈞魚只當大魚計,沒有額外獎分,更沒有「鈞頂鈞」。不過他們可能對較年輕的陌生人有戒心,因此不肯告訴我詳細的計分方法,然而,據他們所講,十五湖跟釣魚是兩種不同遊戲。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Inkscape 可用的香港中文字型

之前我在 Inkscape 打中文,出怪獸字,上網發現是細明體本身的問題。當時我以為 Windows 中只安裝了細明體及新細明體兩種字體,後來才知道不是,只是我不認得這些字體的古怪英文名字。

不過的確不是每種字體都行,幾款中文字型,包括細明體 (MingLiU)、新細明體 (PMingLiU)、標楷體 (DFKai-SB)、宋體-PUA (SimSun-PUA),在 Inkscape 中都會出怪獸。另外八款韓國字型
Batang, BatangChe, Dotum, DotumChe, Gulim, GulimChe, Gungsuh, GungsuhChe 雖然能正確地顯示一般中文字,但字集中並無香港字。要打香港中文而不出問題,可用以下九款字型(按圖放大):

華康標準宋體可從香港理工大學的這個計劃下載,而另外八種是中文版 Windows XP 預載的字型。如果你使用其他作業系統(如 Linux, Mac OS X 或 Windows Vista),未必有以上字型,可能要尋找其他字體才能解決問題。

伸延閱讀:
  1. Ming (typeface); Wikipedia
  2. 電腦技術:: 正體中文與簡體中文之網頁泛用字型設定;石頭閒語

內部保安綱要法

滙豐哄股香港歌手涉嫌於東京藏毒,都佔了大部份人的注意力。一則較不起眼的新聞,可能因而遭忽略。

我說的是陳文敏與馮檢基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

早前「長毛」梁國雄被拒入境,即使你不同意也可以理解澳門當局的決定,可是陳文敏與馮檢基?他們不過準備出席法律研討會而已。連對人畜無害的教授參加令人懨懨欲睡的研討會都不准,澳門政府的器量可說淪落到跟香港同一層次。

(最新消息:港大的羅致光副教授昨天隨團考察澳門文化保育政策,亦被拒入境。)

要說今次事件有甚麼正面意義的話,就是它證實了澳門政府果真有入境黑名單。梁國雄之前見一行二十多人前往澳門,「只得兩名『生面口』的人可以順利入境」,還只是懷疑有黑名單,但今次陳文敏卻表示「關員在一張名單見到他的姓名而拒絕他入境」。

最有趣的問題是:此黑名單由誰制訂?由澳門政府專責看香港報紙電視雜誌的官員負責?由香港政府叩頭提供?抑或由「西環」頒行?

查昔日《明報》報道,澳門當局乃以《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長毛入境。然而,根據此法例:
第二條第二款:警察預防措施為法律所規定者,並僅在維護及確保公眾安全和安寧係屬絕對必要時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第一款(四):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
何謂「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依甚麼法?《不受歡迎法》?),梁、陳、馮各人對澳門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甚麼威脅,為甚麼拒絕他們入境「係屬絕對必要」,港府是否應該要求澳門當局說明?雖然港府應尊重澳門政府的權限,可以若對方將法例的解釋扯得太遠,妨礙兩地人民正常交流,港府又是否有責任和對方交涉?

為甚麼大至基本法廿三條,小至淫審條例,都千祈千祈記得記得要小心對待,今次事件提供了很好的示範。

後記:昨晚打這篇文章時還以為無人關注這宗新聞,誰知今早報章仍有後續報道,各權貴立此存照 ──
  1. 何厚鏵:相信入境管制人員是依法辦事,不是涉及二十三條立法的。
  2. 何鴻燊:拒絕部分港人入境,是非常正確的,因他們是「攪事棍」;二十三條立法對澳門是好事,全世界均有類似法例,可保治安。香港未能有類似法例,是一個損失。
  3. 中聯辦主任高祀仁:未聽過馮檢基等人被拒入境澳門的報道。
  4. 鄭耀棠:相信澳門會按法例辦事,不會亂來;暫時看不到香港有需要就二十三條立法。
  5. 范徐麗泰:難以評論事件;在北京並無聽聞有人說現階段香港要立即就二十三條立法,有關立法亦無時間表。
  6. 梁振英:暫時看不到香港有需要就廿三條立法。
  7. 劉健儀:香港特區政府應該向澳門特區政府追問原因。
  8. 葉劉淑儀:接連有立法會議員及學者被澳門拒絕入境,事件不尋常及嚴重。
  9. 李少光:關注本港居民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事宜,現正了解跟進;近日被澳門拒絕入境的港人,人數應少於十個
數數手指幾多隻,總數數到十,看看電視睇到我,闖澳要折返 ……
  1. 2008 年 4 月 28 日:香港精神護理學院副主席兼社民連成員麥國風,隨學會到澳門進行學術交流,遭拒絕入境;同日,社民連成員陳昌擬與太太到澳旅遊,亦被拒入境。
  2. 2008 年 6 月 12 日:香港大學女生陳巧文計劃乘船往澳門過境轉飛機到澳洲旅行,被拒入境。
  3. 2008 年 12 月 20 日:何俊仁、劉慧卿、李永達、甘乃威、梁國雄、何秀蘭、李卓人及梁家傑八名議員,一行 20 人準備參加以「反貪腐、爭取民主、保民生」為題的論壇及遊行,全部被拒入境。同日,余若薇議員獨自乘船往澳門,同樣被拒入境。
  4. 2009 年 1 月 11 日:5 名雷曼迷你債券買主欲赴澳向正在當地訪問的國家副主席習近平遞信,指港府未有妥善處理他們的訴求,全部人被拒入境。
  5. 2009 年 1 月 11 日:梁國雄等一行 9 人欲向習近平遞信爭取全國普選,7 人遭拒絕入境。
  6. 2009 年 1 月 15 日:民主動力召集人蔡耀昌往澳門訪友,被拒入境。
  7. 2009 年 1 月 28 日:東區區議員暨社民連成員古桂耀聯同廿一名街坊到澳門遊玩,古桂耀獨遭澳門拒絕入境。
  8. 2009 年 2 月 19 日:《南華早報》攝影記者王智強,準備採訪歐文龍貪污案,被拒入境。
  9. 2009 年 2 月 24 日:南方同盟主席龍緯汶赴澳門參加由新澳門學社舉行的燭光集會,要求澳門政府暫停廿三條立法,被拒入境。
  10. 2009 年 2 月 27 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長陳文敏赴澳出席法律研討會,被拒入境。
  11. 2009 年 3 月 3 日:民協成員馮檢基議員和廖成利前赴澳門被拒入境。
  12. 2009 年 3 月 3 日:香港大學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跟隨一個研究保育及保存歷史古蹟的團隊赴澳,被拒入境。考察團事前已知會澳門文化局,並獲安排有關人士協助考察。
共計:全數 43 人次,其中有報道姓名者 19 人

相關連結:
  1. 陳文敏被澳門拒入境 曾入「45條關注組」 赴澳門大學出席研討會;此乃《明報》後續報道,比文中連結報道很更詳盡。
  2. 不可救藥的澳門;《庫斯克的床》。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從 Monty Hall problem 看維基百科

上週與弟弟聊天,不知怎的扯到維基百科的準確性上面。弟弟敏銳地指出單單不準確還好,它不準確之餘而人們又當它為權威,還將它的文章抄來抄去,這種瘟疫式 (viral) 的以訛傳訛才是大問題。我近日因為寫天九,發現網上不少文章都「抄考」了中文維基百科那條非常有問題的天九條目,故深有同感。

維基百科一般的問題是有文化偏見。譬如執筆時,中、英文的麻雀條目竟然以「麻將」為遊戲名稱,而「麻雀」是 "alternative name"。須知「麻將」是後來才有的稱呼,主要為普通話地區所用,但「麻雀」卻是本名,也是香港、廣東及日本人至今仍一直使用的叫法。維基百科以大陸為師這種「煲冬瓜-ism」於牽涉中華文化的文章中可說無處不在。

至於其他關於政治或文化的文章,無論是中外的維基百科條目,讀者差不多永遠都要留疑三分,這也是常識。

不過我一直以為,凡是統計、數學或理工科條目,除了少數與政治尤關的(例如全球暖化)例外,維基百科的資料應該都非常可靠。這不是說維基百科一定沒錯,而是說有關錯誤應該很容易被發現。

直至我今早閱讀 Monty Hall problem 條目時,想法才有點改變。

Monty Hall problem 是一道以一位美國遊戲節目主持人 Monty Hall 為名,非常著名的概率謎題:
假設你參加一個遊戲節目,遊戲有三道門,其中兩道背後的獎品都是一隻山羊,而另一道背後是一架名貴房車。你選了其中一道門 ── 譬如說一號門。跟着,知曉房車所在的主持人打開了另一道門 ── 譬如說三號門 ── 露出了一隻山羊。主持人問,你願意轉揀二號門嗎?你應該轉換還是不轉換才有利?
謎題的答案是不轉換的話,贏得房車的機會有 1/3,而轉換的話有 2/3,因此應該轉換。大部份人都答錯這道題目,以為無論是否轉換,贏得房車的機會都是一半,不過若你答錯了的話也不必自卑,因為連超級多產的已故天才數學家 Paul Erdős (歷史上,除了十八世紀的大數學家 Euler 之外,恐怕沒有人及得上 Erdős 那麼多產;現在所謂六度分離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其中一個淵源就是講某些人與 Erdős 之間連繫着幾多個合作者)也一樣答錯。

英文維基提供的解答,大致上無錯,不過還是有幾項問題,反映出維基百科的弱點:

1) 該文章依然有錯,而且還是在貢獻者明說沒有錯的情況下犯錯。這道謎題有一個通俗的解答:
Often the next explanation is given: Players initially have a 1/3 chance of choosing the car and a 2/3 chance of choosing the goat. Players who stick to their original choice therefore have only a 1/3 chance of winning the car (and a 2/3 chance of getting a goat). Players who switch always get the opposite of their original choice so they have a 2/3 chance of getting a car (and 1/3 chance of getting a goat).
而維基百科就這樣評價這個通俗解答:
This reasoning applies to all players at the start of the game without regard to which door the host opens, specifically before the host opens a particular door and gives the player the option to switch doors ...

... Although the reasoning above is correct it doesn't answer the precise question posed by the problem, which is whether a player should switch after being shown a particular open door.
Well, 我應該怎樣評價維基百科這個評價呢?或者這樣說:
Although Wikipedia correctly points out that the commonplace reasoning is misplaced, it hasn't noticed that such reasoning is in fact wrong. Consider an alternative scenario in which the host opens Door 3 whenever possible. Then the same reasoning applies and it still gives the same probability of winning by switching as 2/3. However, as mentioned in the section "Sources of confusion", when the player chooses Door 1 and the host opens Door 3 in this case, the probability of winning by switching is only 1/2.

The commonplace reasoning is wrong because it doesn't take into account how the host behaves, so it cannot explain why the answer is 2/3 in one case but 1/2 in another.
本來有錯就改便好了,但是要修正以上的段落,你可能要和無數的貢獻者辯論,作了的修改亦可能被其他人還原。這突顯了一般由同儕互審 (peer-reviewed) 的學術刊物與維基百科的分別:前者的結果較可預測 ── 文章的審稿員數目總有上限,而文章刊出後一般亦不會再作修改;而後者的結果是不肯定的。嚴格來說,我們不可以說「根據維基百科 ……」,而只可以講「執筆時,根據維基百科 ……」。

2) 即使是數理科目,也牽涉文化歷史,而有關的討論就像其他文化或政治討論一樣,難以說服所有人。結果最常見的情形,就是不管當中有多少問題,大部份人認同的想法都會被當成正統。前述的「煲冬瓜-ism」是一個例子,而這裏有問題的是 Bayesian probability。文章用 Bayes Theorem 來計算謎題的答案時這樣說:
In Bayesian terms, a probability P(A|I) is a number in [0,1] associated to a proposition A. The number expresses a degree of belief in the truth of A, subject to whatever background information I happens to be known.
學過統計學的人都知道一般人都把 Bayes Theorem 與 subjective probability 扯在一起,與 frequentist approach 對立。這其實是誤解。Bayes Theorem 的精粹在於某事件的概率可以用另一些事件的概率間接計算出來。換句話說,用 Bayes Theorem 針對的不是概率的本質 (subjective 或 objective/frequentist),而是獲得概率的手法究竟是直接還是間接。用它計算出來的概率到底是 subjective probability 還是 objective probability,要視乎計算所用的另一些概率本身是 subjective 還是 objective。即使是 frequenist interpretation,也可以使用 Bayes Theorem。

不幸地,許多人習慣將一些 subjective probability 稱為 Bayesian probability,令其他人混淆了 Bayesian probability 與用 Bayes Theorem 計算出來的 posterior probability。雖然維基百科的 Bayes' theorem 條目嘗試澄清這點,但是由於這種誤解太過根深柢固,我們幾乎無法防止它進入「自由的百科全書」之中。要是嚴謹的學報,審稿員應會提醒作者小心遣詞用字;要是自家寫的文章,作者亦可一以貫之。

3) 由於人人都可以修改,維基百科文章除了很難保持通順之外,亦很難對內容分輕重。以 Monty Hall problem 的解答為例,最簡明的其實是用了決策樹 (decision tree) 的那個解答,而文章展示的那個圖解,其實相當難明。然而一般人都有以圖為先的傾向,因此明明是較差的解,卻放在較重要的位置。

另一個例子,是文章太強調問題的答案和解答方法,可是 Monty Hall problem 最困難的地方,其實不是解題方法,而是解題者能否正確地定下用作計算的一些初始數值。舉例說,如果主持人根本不知道房車在那道門的話,房車在一號門或二號門背後的機會都是 1/2 而不是 2/3。這情形可以用 Bayes Theorem 以同樣的步驟分析,唯一差別只是 Pr(the host will open door i | the car is behind door j) 這些用作輸入的條件概率數值不同。不幸地,整篇文章都沒有強調這點。

講咗咁耐,忽然間覺得噏咁多嘢好鬼廢。維基百科其實好似民主制度,它廣納百川,但不能產生最佳的結果,亦不能防止佔多數者的偏頗。一句講晒,盡信(百科全)書不如無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