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4日星期一

凡批評別人的,必定別有用心!

好無奈,也許是政治環境使然,某地的人似乎已經失去了以事論事的能力了。無論多麼出色的文學作品,亦會有瑕疵,但是大教授的作品,是批評不得的,否則大教授會譴責你,甚至「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而他的粉絲們也會認定你眼紅作者的成就,想數臭作者了。寫書評也要先跟作者聯繫?真和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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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雅各之井的大石——《摩西五經》前言
馮象:誰寫了摩西五經?——《摩西五經》譯序
馮象:神的靈與言啊,誰最能誘騙世人——答彭倫

劉紹銘:代有才人出
倉海君:讀劉紹銘《代有才人出》後有感
黃錫木:一部非信徒翻譯的聖經──評馮象譯注《摩西五經》
馮象:上帝甚麼性別
栗子樹:評馮象〈上帝甚麼性別〉
施尤禮、黃錫木:論馮象的譯經工作

馮象:《智慧書》 前言
馮象:唱一支錫安的歌──《智慧書》 譯序
新牢騷集:馮象智慧

馮象:褔哉,苦靈的人——《新約》前言
張達民:文學氣象與學術假象──評馮象譯注的《新約》(之一)
馮象: 譴責張達民
張達民:文學氣象與學術假象──評馮象譯注的《新約》(之二)
馮象:小詩小注
倉海君:好事者言——旁觀馮象與張達民之辯

4 則留言:

Dorothy Wong 說...

[我是稀客~lalala]三十年代的上海,魯迅等人發表評論前,的確會先跟他們所針對的對象先行聯絡。不過他們是為了把評論預先奉上,告知有關人士「拿,我遲D就會咁樣講你架啦!」,以便對方早日想定如何撰文回應。這種氣量和風度,今日恐怕難尋。

The suffocated 說...

[好耐無見:-D] 魯迅這種不叫器量,而是自以為「好打得」吧。

倉海君 說...

張達民擺出的,是一副隨時可以置對手於死地的姿態(例如他說馮象若沒有詆譭傳教士,他是可以「放過」馮的),而且討論的,又都是一些非常專門的問題,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對錯,單看他的修辭及語氣,的確會予人一個印象:馮象今次真係斷正。其實細心點看,張文不但結構鬆散,而且錯漏甚多,隨便挑兩個較重要的:

http://daimones.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html

問題是,逐點反駁其實要非常大的篇幅,也不保讀者看得懂,分得清。如果張只是由於無知而寫出這篇糟糕的東西,那還情有可原,但假設他是故意呢?不論馮象是對是錯,他也必然陷入一個有理說不清的局面。訴諸法律肯定沒用,馮象這樣回應是失策。在學術和翻譯層面上,我認為馮沒有錯,但策略上張的確是贏了一仗。

The suffocated 說...

「單看他的修辭及語氣,的確會予人一個印象:馮象今次真係斷正。」

同意。張文的語氣確是如此。

「訴諸法律肯定沒用,馮象這樣回應是失策。在學術和翻譯層面上,我認為馮沒有錯,但策略上張的確是贏了一仗。 」

你想太多了,甚麼策略不策略的,張達民不過是真心認為馮象「抄考」NJB,才有話直說吧。至於他有無低估了馮象的學識,或高估了自己的希臘文能力,因而錯誤指摘馮象,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其實希望馮象可以像你那般,堂堂正正地反駁,那才是讓人信服的理性討論。可惜整件事給我的印象,是馮象很不受得批評,甚至有點「被迫害」的妄想。馮說張誹謗,但我看了又看,張文除了一句「學術幌子」算有點誹謗成份之外(因為有「欺騙」的含意),其他的都不過是學術範圍內的詰問或指摘。即使是張文標題內的「學術假象」一詞,法律上算不算誹謗,我不清楚,但學術上,這不過正常的質疑吧。反而馮指張「禁止拙譯或任何人参考借鑒前人的譯法」,說他的詰問是「挑衅」、「鬧劇」、「策劃已久」、「不義攻訐」,這才是把話塞進別人的口。

我其實很不明白馮象為甚麼總要將對手的動機想得那麼複雜。例如馮在《小詩小注》裏說「『駐會』對聖城本/NJB的不滿情緒或宗派立場,筆者完全理解」,就難免予人 "WTF" 的感覺。

這甚至不是馮張爭辯時才發生,之前已是如此。黃錫木盛讚馮象,但提出不同的觀點,就給馮譏諷他「信不等於知,更不及義」了,甚至說黃錫木「說外行話」。馮似乎忘了,自己不過是第一次繙譯聖經的新手。才子恃才傲物,本來也沒甚麼,頂多是讓人覺得他是狂生罷了。然而馮象身為學者,竟然威脅以法律打壓張的學術討論,就算是狂傲,也應該有個譜吧。馮象的心態,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馮的一眾「粉絲」的表現,更加令人瞠目。基督教不時予人一種封閉、反智的感覺,然而今次我卻覺得馮象的粉絲非常宗教化,馮象在他們心目中,儼然成為完美無誤的教皇。我在書城所載《冯象:谴责张达民》留言,提出一些質疑,也給馮的粉絲罵我「陰毒」,令我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