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疆的統計數據雖然不少,但以民族劃分的數字卻不多,原因可能是中共人手不足、它無意統計這方面的資料,又或者它有數據,只是太敏感而不公佈。今次摘錄《新疆統計年鑑》(中國統計出版社出版)之中 1998-2002 年分行業在崗職工的人數 (B5:F5) 、分行業少數民族單位從業人員人數 (G5:K5) 及分行業平均工資 (L5:P5) 。用這個表,大家也可以自行做一些 data visualization。今次我只列出統計數字,粗略的分析留待下次才做。
(link to spreadsheet)
註:
B5:F5 「分行業在崗職工的人數 」當中的「在崗」指 "fully employed" (以香港統計處的術語來說,似乎就是剔除了開工不足或無業的人員),而且它只包括「單位」的在崗職工數目(例如 2000 年有 255.75 萬人,見 D5),而非全新疆的職工數目 (2000 年有 693.85 萬人,見 D3) 或「單位」的全部員工數目(包括 fully employed 及 not fully employed,2000 年有 260.32 萬人)。
《年鑑》並沒有說清楚所謂「單位」的意思。從它另外幾處的統計數字及字裏行間看來,「單位」似乎只包括城鎮的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股份合作單位、聯營單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台商投資單位、外商投資單位,但不包括城鎮的「個體」單位(自僱人士)及鄉村內的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及「個體」。換句話說,「單位的在崗職工數目」指的似乎是城鎮中全時間受僱於他人的員工數目。這當然只反映局部的就業情況,但是巧婦難為無米炊,沒有辦法。
G5:K5 「分行業少數民族單位從業人員人數」包括了在崗與不在崗的職工數目,所以原則上它並不能和 B5:F5 直接比較,不過從新疆的單位職工人數 (B4:F4) 與新疆的單位在崗人數 (B5:F5) 差異不大這點來看,我們不妨假設少數民族亦有同樣情況。
L5:P5 是分行業的平均工資,大概是以年薪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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