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

倒置詞?

以國語或普通話為母語者,常常以為港人所用的詞語乃錯誤地前後倒置。此中有些確是誤置(例如「經已」,不過許多普通話教材說「內地人說『已經』,香港人說『經已』」,也是錯誤,因為港人其實兩種說法都用,而且一向都是說「已經」居多),有些是粵語本身的語法特色(例如說「走先」而非「先走」),不過也有一些詞語其實並無順逆可言,只是論者先入為主,以為港人顛倒次序,也有一些雖然並非今日華人的主流用法,但古代中原人會用,而非粵語獨有,因此說是粵語倒置了國語或普通話的詞彙,似乎不妥。舉幾個例子:

宵夜/夜宵
港人說的「宵夜」,正寫應為「消夜」,本是消磨夜晚的意思。(明)長谷真逸《農田餘話》:「今之葉子戲、消夜圖,相傳始於宋太祖,今後宮人習之以消夜」。有本由內地人所寫,由次文化堂出版的正字書(忘了書名及作者名字),也引另外兩本古籍支持「消夜」是正寫一說。內地人說「夜宵」,才是前後顛倒。

質素/素質
港人多說「質素」,內地人則說「素質」,兩詞皆古已有之。(東漢)王弼《老子指略》:「故竭聖智以治巧偽,未若見質素以靜民欲」。(東漢)班固《爾雅.釋鳥》:「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此種近乎疊詞的詞語,順逆其實不重要。

後記:我的「人肉中文 parser」出了問題,上述《爾雅》內的句子應為「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素質」只是「淺色(或白色?)身體」的意思,並非詞語,而是片語。本人謹為此錯誤致歉。

人客/客人
「人客」一詞亦是古已有之。(宋)黎靖德《朱子語類》:「如何去討靜得!有事時須著應。且如早間起來,有許多事,不成說事多撓亂人,我且去靜坐。不是如此。無事時固是敬,有事時敬便在事上。且如早間人客來相見,自家須著接它;接它時,敬便在交接處。少間又有人客來,自家又用接它。若自朝至暮,人客來不已,自家須盡著接它,不成不接它,無此理。接它時,敬便隨著在這裏。人客去後,敬亦是如此。若厭人客多了心煩,此卻是自撓亂其心,非所謂敬也。」

後記:周清海《新加坡华语词汇与语法》指出,普通話「客人」的意義與「人客」並不一致,前者較少解作顧客,多指受邀的賓客。

擠擁/擁擠
兩詞一樣古已有之。「擠擁」見於明代陳仲琳《封神演義》第九十八回:「那朝歌百姓擠擁,遍地懽呼。」(「懽」同「歡」。)「擁擠」則見於明代《後西遊記》第三十七回:「不多時到了寺前,只見那些赴齋的僧俗尚擁擠不散,兩侍者忙分開眾人引唐長老入去。」

緊要/要緊
港人多說「緊要」,內地多說「要緊」,台灣人說那個多,我不清楚。古籍中,出現「緊要」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論語》:「且將論孟緊要處看,如何?」(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百八回:「東吳最緊要處,惟東興郡也」;(清)薛雪《一瓢詩話》:「魏野詩,絕無緊要,又無氣魄,有何好處?」(清)梁啟超《李鴻章傳》:「李鴻章為中國近四十年第一流緊要人物」。(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緊要卻不在此」。魯迅《二心集》:「說是在一個人的生活史上留下幾張白紙,也並無什麼緊要」。不過「要緊」也不是新詞。《三國演義》第一百十六回:「這二處最為要緊,若失二處,漢中不保矣」;(元)施耐庵《水滸傳》第一百一十九回:「今日廝殺,非比他時,正在要緊之際」;(清)徐潤第《說止》:「安身立命,可謂第一要緊事」。

雞公/公雞、雞乸/母雞
國語或普通話一般稱雄雞為「公雞」,香港人既說「公雞」,亦說「雞公」。後者驟看起來似是方言,但從網上搜尋,似乎閩南、四川、陝西各地亦有人稱雄雞作雞公,重慶人有「雞公煲」這種菜色、台灣人又有「草螟弄雞公」一語,可見使用「雞公」一詞者應遍布各地。中國各地更有雞公嘴、雞公嶺、雞公坳、雞公山、雞公尾、雞公背、雞公尖、雞公峰、雞公堤等等的地名,這些地名中的「雞公」的意思今已難考,雖然當中有些可能是對仙禽的敬稱(猶如「李公」、「楊公」),但總該有些是指雄雞吧。

從語法來說,說「雞公」為「公雞」的倒置並不對,因為「雞公」的「公」字與「公雞」的「公」不同,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形容詞。

古籍雖然鮮有稱雄雞為雞公,卻有稱雌雞為雞母。(明)馮夢龍《醒世恆言》:「…… 像小雞失了雞母,七慌八亂,啼啼哭哭」;(明)《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卷》之三十一:「…… 與雞母抱,候雞兒出取服之」;(清)徐謙鶴子《物猶如此》:「諦聽之,咿咿喔喔,乃雞母與小雞語也」。為甚麼古籍有雞乸無雞公,相當耐人尋味。

復修/修復
電腦普及化之後,香港人不但因中文輸入法只能輸入台灣所謂「正體字」(例如著、疊、群)而被迫放棄「異體字」(着、叠、羣),一些順逆皆通的詞語,也慢慢跟台灣流行的用法偏於一序。「復修」就是一例,它與「修復」都有古代運用先例,例如《漢書.韋賢傳》:「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復修」;《東觀漢記.郊祀志》:「陛下聖德洋溢,順天行誅,撥亂中興,作民父母,修復宗廟,救萬姓命,黎庶賴福,海內清平」。用粵語說「復修」,其實比說「修復」順口,但受到中文版 Windows 的影響,大部份港人現在竟然都取「修復」而棄「復修」,近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

伸延/延伸
這是互聯網影響語文的例子。「伸延」及「延伸」算是新詞,似是白話文出現後才流行。「伸」與「延」意義相近,拼在一起時,兩字的順逆應無高下之分,但博客這個玩意興起,有人發明「延伸閱讀」一詞,霎時間一眾博客跟紅頂白,蔚為奇觀,像小博般寫「伸延」的,變成異類。

匙羹/羹匙
網上有個流行的說法,說粵語中「匙羹」為「羹匙」的倒置。查此二詞,古籍並不多見,1915 年版的《辭源》及 1947 年版的《辭海》亦未收入,我找到的,只有《紅樓夢》中「黛玉吃了半碗,用羹匙舀了兩口湯喝,就擱下了」及英人富禮賜 (R.J. Forrest) 著,廣東簡又文譯的《天京遊記》中譯本 (1935 年出版) 當中「筷子、叉、匙羹均用銀製,刀子為英國製品,酒杯為銀質鑲金的」這兩個較近期的先例。假使此二詞是近數十年才流行起來,說先有「羹匙」流行然後倒置為「匙羹」,就有點難以置信。就算它是倒置詞,也不是粵語才有的寫法,因為除了詹憲慈、梁羽生這些粵人,亦舒、金庸、白先勇都一樣寫「匙羹」,「羹匙」可能才是小眾寫法。

外國/國外
香港人說「外國」,內地人及台灣人多說「國外」。如果說「外國」是錯將「國外」倒置的話,我覺得就是最大的誤解,原因「國外」強調的是離開本國,而「外國」強調的是要到達的國度,兩者含義根本截然不同。香港人大多數都不是那麼法西斯,不會將國家價值看成至高無上,所以不會口口聲聲強調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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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nut_girl: 架床疊屋,手民之誤
本博另文:再談消夜

11 則留言:

《好康雜誌》 說...

關於宵夜/夜宵,我認爲兩者都無不妥。
宵夜作爲消夜解,沒有研究,但看來解釋得通。
夜宵裏的“宵”,我認爲應該作小食、非正餐的食物的意思,如“元宵”是元宵節所吃“湯丸”的正式名稱。
又如潮汕的“宵米”,也是小吃。(香港的" 宵米"和潮汕的宵米餡料不同,不知道是不是用同一個詞)
再如曾經去過雲南麗江的話,估計應該看過/吃過那裏的“冰粉涼宵”。也是小吃。
那麽,夜宵應該解作“晚上的小吃”,而非晚上的消遣了。這麽看來會比較通一點,比較貼近現實,因爲我們無論是去“宵夜”還是去“夜宵”,都離不開吃,而非其他消遣。
還有個共同點,無論是“元宵”、“宵米”還是“冰粉涼宵”,這些小吃的皮都是米類做的。
至於“宵”字是否異體字或者借代字,字義如何衍生出來的,則留待有心人考究了。

chestnut_girl 說...

不是閣下提起,沒想過原來中港兩地的用詞有那麼多差異呢!謝謝分享!
關於質素/素質,我一向都氣某些人撥亂反正、趨炎附勢,大陸說甚麼都是好的、對的。質素明明沒錯,硬要替人洗腦,說素質才對。長此以往,中文會變得失色啊...
(PS. 我一向喜歡讀容若的文章,他的分析和引證,讓人心折。)

Frostig 說...

沒法認同「元宵」是「湯丸」的「正式名稱」,因為兩個名字意思不同,也流行於不同的地區,根本是地方方言的問題。 

坦白講,我只能接受正月十五晚上吃的湯丸叫「元宵」。難道你說廣式婚慶習俗裏面新人「上頭」後吃的湯丸也要改稱「元宵」嗎?別說笑了!元宵吃元宵沒問題,其他時候吃的,根本就不該叫元宵!  

普通話由於以北方方言為基礎,少說「匙」(這個字倒見於「鑰匙」一詞),用了「勺子」來代替,所以兩個詞語都不多見於近代的書面語裏,只是我一輩子沒有聽過人說「羹匙」,說匙羹的就差不多每個說廣東話的都這麼說......



   

Frostig 說...

P.S. 外國 VS 國外  

同意兩個詞語意思根本不同。  

說「到了國外要更守規矩,不要影響xx人的形象/名聲」強調是離開自己的家鄉,意思就像「離開家門口就要穿得整齊...」那個「離開家門」的意思。
可是如果說「去到外國要守當地的規矩」,說的是以當地為本位的「守規矩」,沒有那麼自我中心,好像「去到yy家就要聽yy家人的話」裏面「去到yy家」的意思......

對我來說,澳門、中國大陸,甚至某程度上台灣都不怎麼算「外國」(裏有很明顯),可是講到「國外」,好像踏出了香港的門檻就已經可以說是「國外」了(要視乎情況而定)。  
  

匿名 說...

確實,元宵方面的說法,少了加「元宵節」三字。不過,湯圓和元宵,是兩種不同的小吃,雖然很容易搞亂。
另外,說到所謂廣式婚慶習俗,那沒辦法說,少數民族也有好多類似湯圓做法和習俗,但和主流中文並不衝突。

The suffocated 說...

好康兄,你真是見多識廣呢,我連「元宵」指湯丸都不知道,不過我覺得「×宵」作小吃解可能是因有元宵的先例才張錯就錯。我文中引所「消夜」的出處雖然無提及食物,但確有其他古籍將食物形容為「消夜」的,只是資料不在手邊,才沒有引用吧。

chestnut_girl,有些事物好好的,但人們就是硬要將它們改為與內地看齊,這我也很不習慣。

Frostig,對呀,我也覺得「元宵」(作湯丸解)本是方言,「羹匙」如你所說,更明顯是方言了。若硬要說有人顛倒了字眼順序,就應該是說「羹匙」的那方掉亂了吧。

匿名君,依你所說,到底「元宵」是甚麼?中文維基百科將它看成湯圓的同義詞,這我實在十分懷疑。頂樓的好康兄將它說成湯圓的一種,我覺得比較可信(當然,有文獻根據的話會更好)。至於「宵」是否如他所指,解作米類食品,或此解是否由來已久,則留待有心人考究了。

杜生之 說...

此文甚可玩味,中文詞彙前後相反亦通用者很多,不定誰對誰錯,台灣的閩南語也有許多詞彙與國語倒置,也從未有誰對誰錯之說。我倒覺得,大陸見識淺薄、太自我中心的人才會輒相指責"我對你錯",彷彿他們聽不懂的都叫蠻語。

比如雞公或公雞,我私心認為前者才是原本的用法。閩南語不僅有"雞公",還有"豬公"、"鴨公"之用,把性別放在後面,容或才是比較古雅的用法。又人客及客人者,閩南語稱"人客","客人"則另指"客家人",是專有名詞了。匙羹羹匙之用台灣則罕有,閩南語一般稱"湯匙",國語比較文雅的用法,常常寫成"調羹",其實就是勺子。權為參考。

至於留言延伸出來的"湯圓(丸)"和"元宵"之別,在台灣是有分別的。一是從吃的時間分,"湯圓"是冬至時吃,"元宵"是元宵(上元)時吃。作法亦不同,湯圓是糯米團包餡(或不包餡),元宵則是餡料去滾糯米粉,吃起來口感不同。香港是否有此分別,我就不得而知了。

The suffocated 說...

「元宵則是餡料去滾糯米粉」— 你的意思是台灣的元宵並非一種丸子?

杜生之 說...

寫的太簡省,造成誤解。元宵是整塊餡料,置在放糯米粉的竹篩滾動裹粉,裹完過水再滾,重複數次。雖然看起來還是丸子狀,但元宵外觀會凹凸不平,而且外皮吃起來有點粉狀。有文章整理元宵和湯圓的分別,可以參考:http://winjia.blogspot.com/2009/02/vs.html

The suffocated 說...

多謝賜教。我剛才發現,閣下留言遭 blogger.com 的 spam filter 錯誤歸類為垃圾留言。遲了回覆,請見諒。

匿名 說...

(東漢)王弼《老子指略》:「故竭聖智以治巧偽,未若見質素以靜民欲」。其下一句是:「興仁義以敦薄俗,未若抱樸以全篤實」。這裡質素應是質樸之義,與今義素質不同,網主是否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