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重構明代馬弔牌例(三)

鬥牌
馬弔的基本鬥牌方式非常簡單,每局分八輪出牌,每次每人只出一張。腳例沒有說首輪由誰任先手,不過清代馬弔是頭家(而非樁家)起手的,這裏亦假設如此。以後各輪,由上一輪的勝者任先手。先手出牌之後,從下家開始按坐次打擊(術語稱「」)或墊牌(「」)。捉牌時牌面向上,滅牌時牌面向下。捉牌必須用同門較大的牌,亦即香港俚語所謂「格食格」,例如十字只捉十字,索子只捉索子。各門牌張順序,見本系列首篇的「牌式」一節。玩家每勝出一輪,我們就稱其所用之牌「上桌」,或該玩家獲得一桌。一局馬弔有八輪,因此玩家每局最多可得八桌。

出牌策略當以攫取最大利益為目的,但利益多寡牽涉較繁複的結算規則,這些我們下篇才談。由於百老地位特殊,腳例規定,玩家須以「千萬」或「萬萬」留守,不可隨便使出,以至放生他人的百老,但以下情況不在此限:
  1. 若玩家同時持有千萬與萬萬,可打出萬萬以奪「」(後詳)。
  2. 即使百老未露面,若玩家手上只餘十字門,並且有人(不一定要玩家本身)打出過十字門的牌張,則不用再留守。
若有人違規,以至放生百老,違規者要受罰,負擔其他玩家的部份損失(詳情見下篇)。留意,若玩家自願受罰,他是可以違規的(「願認者聽」)。反過來說,若結果百老無法勝出,違規者亦不用受罰。

腳例亦不許玩家故意放生賞牌(定義後詳):若玩家於某一輪故縱樁家(即可捉而不捉),令樁家得勝並於下一輪取得先手,將賞牌上桌,則玩家要受罰,代賠別人的部份損失(詳情見下篇)。

查牌
儘管腳例並無討論,但由於玩家可能違規滅牌,所以上述兩項「不得故縱」的特殊規則,似乎必然導至一個結果,就是玩家事後可以查牌,否則無法找出違規者施罰。腳例除了暗示捉、滅的牌面應分別為向上與向下之外,完全無提過各人使出的牌張應如何擺放。為方便查牌,我建議玩家採取以下方式:
各人所出之牌,不論勝負,須按回合順序排列在自己面前。上桌之牌要推前半個牌位,以便與落敗之牌區分。終局後,若懷疑有人違規滅牌,違規者應自動投案,否則玩家可翻開各人所滅之牌檢查。
下圖是範例。玩家將牌由右至左排列,顯示他第一、五兩輪所出的二萬及九十遭人擊敗,但於第二、三、四輪將九索、三萬與四萬上桌,並於第六至八輪滅牌。


如讀者想到更好的做法,請不吝賜教。

結算概念之:正本、弔
如首篇所述,鬥牌的收入分兩種,一種是弔數,一種是組合得分。弔數的計法,憑上桌的牌數決定。取得兩桌稱為「正本」,得零弔;未正本者各得 -1 弔(留意這裏我刻意使用負數而不說「輸一弔」,原因下詳);取得三桌或以上就稱為得「」。只有得弔的玩家的弔數才是正數。

這種超越某個門檻才有收入的玩法,令我聯想起打天九的戙數與打六虎的湖數。打天九以四戙歸本,敗者只有取得多於四戙,方可從勝者(結牌者)處獲利;打六虎(或六湖)則以取得六「糊」(或「餬」,本字應為「湖」)為「食糊」的必要條件。客家六虎牌乃明代「馬弔」與「看虎」的嫡傳後代,有相同精神的規則並不出奇。天九歷史久遠,一向與各種基於馬弔花色的「葉子戲」分庭抗禮,可是以四戙歸本的做法,以及與馬弔相同的數算頭家方式,都只是清代才有,並未見於明代的「鬭天九」。天九與馬弔的發展,到底有何相互影響?這是一個饒有趣味的問題。


回說弔數。弔數並非桌數,兩者的實際關係,按腳例可表列如上(表中除了四行說明之中為弔數以外,其他各行數目字為桌數)。這個表驟看起來相當複雜,實際卻非常簡單 ── 凡有弔者(取得至少三桌),無論有多少桌,皆只得一弔;唯一例外,是上表所謂「合弔」的情形:當兩家有弔而只得一家未正本(故餘下一家剛好正本),兩位有弔者只獲半弔。腳例形容未正本者「輸一弔」,合弔者「分贏一弔」,而其他情形有弔者「各贏一弔」。這些字眼其實相當誤導,它彷彿暗示玩家所贏弔數乃他人所輸,而弔數的總和為零。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例如上表第一行的弔數已非零和(得八桌者一弔,其他三人各 -1 弔)。弔數如何結算,我們下篇再談。

結算概念之:賞、假逵
陳洪綬《水滸葉子》中的李逵
(圖片來源:維基共享檔案
本節所謂「」乃鬥牌之賞,屬組合得分的一種,並非異賞。腳例將某些牌張視為「正賞」,凡正賞上桌,兼且正本,即有賞注。正賞不上桌,或玩家不正本,均不獲賞(腳例稱「死賞」)。

正賞即是正選的賞牌。四尊之中,任何一張皆為正選,而僅次於它們的四張牌(即千萬、八萬、八索與半文錢)為候補,稱為「次賞」。讀者也許記得馬弔開局後,還剩八張底牌。當鬥牌階段完結,玩家須翻開最頂那張底牌(「面張」)。若此為正賞,則同門的次賞可扶正(所以四次賞之中,最多只有一張可代替正賞)。扶正了的次賞,一樣要上桌及正本才有賞注。

除了面張,玩家還要掀開第二張底牌(「面葉之次」) 。此時,有趣的事來了 ── 若該底牌為正賞,而某人將同門的次賞上桌兼正本,則腳例認為該人「舢舨充炮艇」,要罰他向三家各賠一注!

這種不幸的情形,腳例有兩處稱為「假逵」,一處稱為「假達」,那個才是手民之誤,請讀者自行定奪,我暫以前者為準。明、清兩代的葉子均印有水滸人物名字,「假逵」自然令人想起黑旋風李逵,不過「李逵」於明代陸容所著的《菽園雜記》中只是五萬貫,而在明代潘之恆的《葉子譜》以及前文提及,由大英博物館所藏的客家六虎牌中,均為四十萬貫,並非正賞,甚至在明末畫家陳洪綬所繪,行酒令用的《水滸葉子》酒牌之中,「李逵」也只代表九十萬貫。如果腳例以李逵比喻「假冒的正賞」,應該有牌張以外的理由,例如《水滸傳》第四十三回,有李鬼假冒李逵的情節,也許就是「假逵」的出處。

說過鬥牌及一些尤關結算的概念之後,下一篇即可談結算的細節。(待續)

馬弔腳例》、重構明代馬弔牌例(一)(二)、(三)、(四)牌例比較

(關鍵詞:馬弔、馬吊、打馬吊、馬吊牌

2 則留言:

Lingkun Cheng 說...

期待下回解說。

我看了《弔譜集成》,其中有一段曰:「馬弔之法,三人同心,共擊一椿」。又曰:「椿得彩,散則賀之,此同心共擊所由」。如此看來,馬弔講求團隊合作,則後來林語堂說中國人喜歡麻雀而不玩橋牌是展現中國人自私自利個性,便是沒有考慮到麻雀之前還有馬弔。雖然馬弔以三打一有以眾淩寡之嫌,並沒有橋牌二打二那麼公平比賽,但也比麻雀中四人各自為政稍為多一點外交的特色。

另外,因「千」可制「百」,我總覺到也許這就是「老千」或「出千」的語源。純屬個人猜測。

The suffocated 說...

「馬弔之法,三人同心,共擊一椿」一句出自明代馮夢龍的《牌經十三篇》,見重構明代馬弔牌例(一)

清乾隆年間開始,如明代「看虎」、「扯張」般只用三十色葉子(去掉十字門)的遊戲,逐漸成為主流。清代的三十色葉子戲亦理順了牌制,三門(萬、索、錢)數字由小至大皆從一至九,另有三張由四十色葉子遺留的特別牌「千萬、枝花、全無」,其中「千萬」多俗稱為「老千」,現時南通長牌仍保留此名稱。

至於「老千」(千萬)與「出老千」有無關係,我不清楚,不過就我們所知,四十色葉子並不稱「千萬」還「老千」。反過來說,儘管三十色葉子稱「千萬」為「老千」,但我們所知的清代三十色葉子,大部份均無「百萬」牌張,故談不上「留千以制百」。

所以,就算「出老千」真的源自「老千」牌張,典故也應該與某種三十色葉子戲有關,而非馬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