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賞
鬥牌之前,玩家必須報告自己手上有無稱為「異賞」的奇牌組合。若有,此局強制終止,不用鬥牌,手持異賞者亦可向其餘三家收取注碼(「如牌有異賞,三家齊賀」),不過「百老」(即百萬)於馬弔中有特殊地位。手持百老者,可免賀其他人的異賞(「止有百老之家免賀」)。前文提到馬弔鬥牌的收入,分為弔數與組合得分兩種,其中弔數類似打天九的戙數或客家六虎牌的湖數,憑玩家得牌數目而定。腳例規定,儘管有異賞時不用鬥牌,但有異賞者以「全弔」論,亦即除了獲得異賞的賞注之外,還獨贏一弔。
異賞共有八種,名目與賞注如下表:
以上「四尊」指四門最大的牌,即尊萬萬貫、尊九萬貫、尊九索、尊空沒文,而「四極」指四門最小的牌,亦即二十、一萬、一索、九錢,所以「四尊四極」指玩家手持四尊與四極八張牌。至於「八紅」,腳例並無解釋是甚麼,下一節我們再作討論。
腳例原文並無說明如何處理多於一人握有異賞的情況,譬如有人手持八張索子,另一人手持八張文錢,兩人都有「渾成」。這種情況,大概一生人也不會遇到一次,但絕非不可能。這引起幾個問題。
第一,如何過樁?原本腳例由手持異賞者奪樁,但多人有異賞,卻不可同作樁。為求簡單,我建議按坐次(從頭家而非樁家算起)由首位有異賞者奪樁。若該人恰巧為樁家,則連樁。
第二,異賞本來是三家賀一家,但多人有異賞時如何辦?按常理,我建議每位有異賞者皆向其他三家收數。
第三,有異賞者本以全弔論,亦即獨贏一弔。若二人同時有異賞又如何?由於馬弔的一弔只得一注,而腳例亦有鬥牌後兩人分贏一弔的情況(即每人半弔;這是前文提及一「衝」的數目以雙數為宜的理由),所以按常理,若二人有異賞,可分贏一弔。然而,若三人有異賞,除非一衝的數目為三的倍數,否則此法不可行。因此,我建議凡有異賞者,皆視為獲得一弔。
八紅
腳例雖另有解釋何謂「四紅」(百老、千萬、萬萬配空沒文,乃普通牌組,不屬異賞),卻沒說明「八紅」的意思。從字面看,四紅應該是八紅的子集,但異賞中既分別有「八紅」以及「八紅有百老」(即八紅當中有一張為百老)兩種名目,可見馬弔的「紅張」最少有九隻。然而其實際數目,以及四紅以外的其他紅張為何,現已不可考,我們只能猜測。
《馬弔腳例》是明代唯一遺留的弔例,但我們可從明代其他牌戲或清代馬弔為起點作推測。明代潘之恆的《葉子譜》記載了三大葉子戲,除了馬弔,還有「看虎」與「扯張」,其中扯張之中有「五紅」名目,就提到九張算紅的牌 ── 萬萬、千萬、九萬、八萬、九索、八索、九文、八文、空沒文。若馬弔亦取此九牌,加上百老,就有十紅張,而所謂八紅,意指玩家手握此十牌之八。然而扯張終究只用馬弔牌其中三十葉,所以牌張算紅的原因未必與馬弔相同。
我們也可以清觀明。清代馬弔牌張分「紅、青、趣」三種,紅張包括賞(四尊)、肩(四次賞,即僅次於四尊的四張牌)及百老,趣即四極,而青張乃其餘居中的牌,故此清代的紅張應有九隻。
然而我們不應太快下結論,認為清代的紅張即明代的紅張。原因之一,乃清代的弔例遠比明代繁雜。以清雍正年間由退庵居士所編的《弔譜集成》為例,它集合了多份弔譜,當中有「八紅」名目,但同樣沒有說明其意思;書中《賀例》還有「十紅聚會」名目,附註「九十子在內」,可是《賀例》另一處卻說「九十非紅」,由此可見,即使是清代弔例,也未必要紅張才算紅。
Tổ Tôm 的牌張(圖片來源:Thú chơi tổ tôm ngày Tết) |
儘管以上各牌具皆源自葉子,但各遊戲的牌制與玩法始終與馬弔有別,要從它們的紅張推敲明代馬弔的紅張,實在困難。更甚者,即使同屬六虎牌,上述清末與現代兩副的紅印牌已經不同。著名民俗學家 Stewart Culin 於其著作 Korean Games: With Notes on the Corresponding Games of China and Japan (1895, p.140) 中更記載了一副從廣州購入,有四十張的六虎牌(書中稱為 Lut Chi),當中仍保留「萬子」(即馬弔的萬萬)與「千子」(即千萬),但紅印牌有八張,分別為九十、八十、九貫(九萬)、九索、百子(百萬)、毛公(空沒文)、千子與萬子,又與前述兩副六虎牌有別。六虎如此,我們亦無理由認為明、清兩代馬弔有同樣的紅張。
現代六虎牌的八隻紅印牌 |
- 明代扯張:萬萬、千萬、九萬、八萬、九索、八索、九文、八文、空沒文,另加百老,共十紅張。
- 清代馬弔:萬萬、千萬、九萬、八萬、九索、八索、空沒文、半文錢、百老,共九紅張。
除了有異賞,若玩家手有以下「免鬥色樣」,亦可提出終局,不必鬥牌:
- 四極。
- 十字門滿五張。
- 餘下三門之一滿六張。
腳例並無清楚說明提出免鬥到底是權利還是義務。照道理,若我是先手,兼有十字門的五張頂張,應該有很大優勢,提出免鬥並無好處。既然腳例有異賞之設,應該沒理由懲罰其他具優勢的組合。反過來說,若手上的免鬥色樣差勁,玩家亦自然會提出免鬥。所以我假設玩家有權但無義務提出免鬥。這就像客家六虎牌例之中,手持「五虎下山」的玩家可於派牌後宣告勝利,亦可放棄此權利,以求在鬥牌階段謀取更大利益。
腳例亦沒說明報告異賞與提出免鬥是否可同時進行。清代一些弔譜將一些「不鬥色樣」歸入「賀例」之中,因此異賞與免鬥似是同一階段。然而上述三種免鬥色樣之中,只有四極可賀,似與清代弔例有很大距離(四極於某些清代弔例中亦不屬免鬥色樣)。為求簡單,我假設若無人有異賞,玩家方可提出免鬥。(待續)
《馬弔腳例》、重構明代馬弔牌例(一)、(二)、(三)、(四)、牌例比較
(關鍵詞:馬弔、馬吊、打馬吊、馬吊牌)
7 則留言:
過去看文章,見到吳梅村說明朝因馬吊而亡。從此覺得馬吊和絕代佳人一般都有傾國傾城的本事。卻一直苦于不知怎麼玩,所能找到的各種資料也都語焉不詳,以為玩法已經陪明朝殉葬了。幸好搜到博主這裡。天九系列已經受益良多,請博主無論如何要寫完馬吊系列。
士大夫沉迷馬弔,究竟是馬弔亡國呢,抑或是不盡責的士大夫亡國?我覺得吳梅村這類遺民,只是諉過於人而已。
扯张钱门以九为尊,故九文、八文算红,马吊钱门恰好相反,依相同主旨,应空文、枝花算红。故此红张应为四尊、四肩加百老。
我行我速君,對呀,正如文中所述,這是清代馬弔的玩法,可是種種跡象顯示明代馬弔與清代馬弔不同,故此我們不能單純以清觀明。不知你手頭有無更詳細的文獻,但憑我手頭所有的資料,文中的推論已是我所能作出最好的推測。
这方面没有其他资料了。我的意思,「扯張」中的红牌有萬萬、千萬、九萬、八萬、九索、八索、九文、八文、空沒文,这些都是三门之尊、三门之肩以及花牌。从这点推理,明代马吊中也应该是四门之尊、四门之肩与百老。
《吊谱集成》中“异赏”称为“不斗色样”,“免斗”称为“散例”,“应散不散”是要赔的。
「清末六虎牌」中,林沖爲半文錢、王英爲空沒文。
「Tổ Tôm」中的三張特殊牌,牌面漢字分別爲「百萬」、「半文」與「空湯」,空沒文是有稱空湯瓶的。另外六虎牌在越南也有,牌面與「Tổ Tôm」完全相同,稱爲「BÂT」,參見http://a_pollett.tripod.com/cards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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