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周慧敏倪震宣布分手

兩個人分手,是他們兩個人的事,旁人根本無權指指點點,偏偏這對男女又剎有介事地向公眾發出聲明,若不是邀請人們月旦你們的感情事的話,又是甚麼?
周慧敏的聲明:

我與倪震識於微時(微時?唔好玩啦,你識倪震箇陣已是紅歌星,咁都叫微時,箇D街邊執紙皮的婆婆係咪生活在 nano 時?呢D風涼話唔好亂講),一起共渡過不能盡算的高低起落,早已磨合了一套我們之間的相處藝術。一個人的問題,兩個人去修正;一個人的挫敗,兩個人去承擔。我倆是一個團隊的,沒分高低,輸贏也是一体。某程度上,周慧敏早已是一位不同面貌的倪震 (face/off?)。任誰一方受到傷害,另一方都願抵禦百倍的痛。一起走過將近二十個年頭,絕對不是在一般人的準則下相愛,但外人卻總愛把自己的一套價值觀去評價、批判屬於我倆之間的愛情。(除了要找話題銷紙的八卦週刊之外,邊鬼個得閒批判你們之間的愛情?)

今天我能夠成為自愛,懂得愛人,擁有著無比勇氣與承擔的女人,請不要小看這個精神伴侶在我背後為我付出過的一切努力,包容,寵愛,照顧與扶持。都生活了這 麼久,沒有倪震,成就不了今天的周慧敏。所以我敢大膽向各位說一句:「我的伴侶絕對犯得起這個錯誤」,而這句說話,亦只我一人有資格去定論。看到伴侶事後 為我做出的承擔,我馬上就原諒了他,又怎會有某些媒體創作出來的痛哭,拍檯,大罵,這般無稽的謊言呢?(雖然分手,仍力保愛侶聲譽,可敬可敬。)不到一天,我看到了很多無比荒誕,狠毒,涼薄的炒作與咀咒,妖魔鬼怪都湧進來,愈炒作愈黑暗,致人於死地。(Any examples?)

公眾人物談戀愛要承受異於常人理解的壓力,從當年決定和不按常規行事的倪震談戀愛,就知道是一場革命了(革命?是不是你們看得自己太重要了?), 亦沒有失望過。香港這片是非地,無風三尺浪,暗箭來自四方八面,行差踏錯一步就如掉進鬥獸場。當中我們需要的信心,包容,付出是一般情侶無法體會的。顯微 鏡下看世界,任誰都難合格。我告訴大家,我們不害怕,也不逃避,只是有點累了。在回復到朋友關係以後,我們要好好享受不用被批判的日子,大家為未來再次裝 備出發。我相信身份的改變,疏離不了我們之間微妙的關愛。

最後,我要向每位真正支持愛護我的朋友說:「我沒枉費與倪震轟轟烈列地愛過,永遠刻骨銘心,此生無憾。而我自己亦都會好好地勇敢活下去,一如過往。」多謝各位。(多謝我做乜?都唔關我事。)

倪震的聲明:

最近滿城風雨(滿城風雨?喂,到你唔好玩啦!泰國包機事件、的士堵塞公路事件,呢D都重可以用「滿城風雨」來形容,你同 Vivian 分手 …… 好似唔算 wor),矛頭都是我作為一個男朋友怎樣失敗。我多謝大家的意見和抨擊(邊有人多謝別人的抨擊 ga。你多謝大家的意見,係咪話大家其實有權畀意見?),事發後也承諾過深切反省和負責。想了一星期,我再為我的錯誤向慧敏道歉,也多謝她再一次肯包容我的過失。但感情由兩個人的事,變成了所有人的事(唔明,好地地點會變成所有人的事?),性質已起了改變。雨過天青不難,但可以保證暴風雨不再來嗎?我問了自己這個問題很久,意識到我這次的錯誤並非如一些損友說是技術上不小心,而是結構上出現了明顯的中年危機(乜結構?)。我會正視問題,完善自我,不排除尋求專業輔助。在有信心改善之前,我明白到我在大家的心目中,不再是個稱職的男朋友,更不配做慧敏的男朋友。為了令公眾安心(黐線!真係想爆粗),為了顯示我的後悔和承擔,我決定引疚分手(wow,倪公子你分手都不忘創造潮語,真令人佩服),和慧敏結束情侶關係,做回知心的朋友。這無疑是極大的損失,但我相信傳媒界,和慧敏的fans,都會歡迎我這個痛苦的決定(傳媒界的確會覺得這是痛苦的決定,但唔會歡迎,因為以後又少條「娛樂」新聞)。我不是個稱職的男朋友,但做個稱職的好朋友,我很有信心。我和慧敏相識近二十年,一向互相支持和了解。今日因我的不撿點分手,也不會影響我們繼續來往,處理合作的日常事務,和照顧愛貓。我做錯事,認了錯,向慧敏交待了,也得到慧敏的原諒。基於問責分手(頂你,玩夠未呀!你地分手係你地嘅事,唔好藉機玩野亂創潮語好唔好?),已是極刑。以前種種,我和慧敏不會再作回應。(Why the heck did you respond in the first place?) 以後種種,請大家尊重我和慧敏只是朋友的關係,不要再訂出情侶的標準。假如我們(……?)

我已搬離跑馬地寓所,再一次多謝慧敏多年來的包容,和傳媒多年來的鞭撻。(多謝人地鞭撻?你是被虐狂嗎?而且,「娛樂」新聞日日新,傳媒唔會多年來都 keep 住鞭撻你啩,你係唔老黎咪唔老黎囉,又要多謝人,又要話人鞭撻你,算點?)人頭落地了(傳媒炒作的確係佢地唔啱,但係唔好講到你係被佢地逼到分手好唔好?),退一步海闊天空,希望事情可以告一段落。
鬼得閒理你地有無分手。
鬼得閒批判你地之間的愛情。
唔好睇到自己咁大。
如果過多十年你們仍然被人記起的話,
唔係因為有人偷食,
亦唔係因為有人亂創潮語,
而係因為人們依然記得,
有人為咗爭女,
喺自己出版嘅週刊上,
影射同詆毀情敵。
無論你講得幾咁轟烈,
別人只會記得你嘅無恥
(係咪好有 2630 嘅新詩水準呢?吓,唔係呀嗎,你睇唔出呢首係新詩?!)

《明報》諸君,你要銷紙無問題,不過好唔好將呢單「新聞」擺喺「娛樂」版,而唔好擺喺港聞版?你地咁想賣紙嘅話,不如索性將娛樂版擺頭版吖,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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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曾 Sir 教你八股文
特首:穩金融撐企業保就業
(明報)12月11日 星期四

行政長官曾蔭權指,明年是經濟最困難的一年,提出以「穩金融、 撐企業、保就業」跨越挑戰。

曾蔭權在經濟峰會上指,面對全球金融海嘯,香港難免受到牽連,政府會以「保命、保本、保工和保信心」的措施穩中求勝。
阿爺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3 則留言:

匿名 說...

你都好無聊啊,既然話人地分手唔關你事
點解又寫出來呢篇野,仲要逐句批判嘲諷
癡線!

The suffocated 說...

你不明白嗎?我批評的主要有兩點。

第一,他們分手是他倆的私事,根本就沒必要亦不應該向無關的第三者發聲明。一方面講對傳媒的炒作感到好委屈,但另一方面又迎合傳媒窺探別人私隱的癖好,他們跟傳媒其實同樣變態。

第二,倪震的聲明表面上表達他自己的內疚,但實際上卻在自創「潮語」博宣傳。香港的政治問責制度千瘡百孔,極待檢討,現在倪震刻意濫用「引咎」、「問責」等詞語,把男女間的感情事與政治相提並論,只會令人誤解這些詞語的意義或輕視它們的內涵。

如果你這樣還不明白的話,我建議你看看倪匡的反應跟鄧小樺的文章:
我可以講乜? 我覺得自己好低B! 倪匡火滾:分手發甚麼聲明!(星島日報)
真係頂唔順 (Ticklish)

匿名 說...

人地嘅分手聲明你有咩資格批評啊?關你咩事呀,你唔想幫佢博宣傳當佢透明好囖,做咩又費事分析呀?

佢地分手係私人事,無需同傳媒交待。
不過傳媒為謀求雜志銷量、滿足包括blog主你在內的一群八卦人士的窺私欲(不要說你不是八卦人士其中的一個,如果不是,你不會寫這篇blog出來),以當事人為所謂“公眾人物”,其言行應向社會負責為借口,不斷侵犯當事人之私生活。

據傳媒報道,呢件事曝光之后,大批記者聚焦在當事人樓下等待追訪,仲要打爆當事人的電話以及連環SMS騷擾,當事人的屋企人同老友都被佢地連累。
人地冇計,發表聲明,都係希望交待完之后啲傳媒可以放過佢地,快d恢復番正常私生活,有咩變態呀?

如果無呢個聲明出街,我唸都唔知啲傳媒要糾纏到幾時。

2.如果啲傳媒當倪震透明,佢又邊有機會博宣傳?
其實好多人係專欄又好blog又好,逐句評判兩份聲明都係幫人地宣傳,你都係呀

3.周小姐同倪震89年相識,佢當時個陣仲未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