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星期二

金田一少年敢(都夠膽)死之行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以前由金成陽三郎創作,氣氛與故事俱佳。後來由天樹征丸接手,偵探小說味重了,但橋段卻變得做作起來。不過因為慣性,我仍然購買至「Case 系列」(即第二輯)完結。現時的「新系列」(第三輯)已經沒有購買了。

(Warning: spoiler ahead.)

Case 系列的結局篇《金田一少年敢死之行》(Case 7 金田一少年の決死行)以香港為舞台。周龍道是一個只得十歲,天真無邪的小孩。我們現在看看阿一和明智警視點樣砌佢生豬肉:

金田一,這的確是不可能的景像,不過理由和你所想的有點不同。征服者喜歡豎立自己風格的建築,古今中外皆如是。以現在這個例子來講,英國人最高竿,建的是美侖美奐的總督府;貴國的軍爺們最沒品味,好端端的把總督府的頂部換成日式塔樓(不在圖中,但位置在圖中匯豐銀行的右邊),搞到府邸變成四不像;中國人則最為汙腐,為了玩內地「don 鄧凳凳登凳鄧 don 登登登凳鄧 don don don don don don 凳」的把戲而硬要在庭園和門口之間那麼狹窄的空間豎立一根高柱。肥彭還住在這裏的時候,英國國旗是掛於大宅入口門廊頂的一枝短旗竿上的(例如看這兒這兒)。

至於上圖在九七年後才豎立的旗竿上之所以掛著英國旗,可能只是龍道愛玩 CG 吧,並不表示該照片如你所說是攝於九七之前。香港人其實已經好慘。龍道搞到要做童工,執法人員又要畀你個老死,由上海調來香港的李刑警指指點點,社會保障與司法管轄權已經蕩然無存。你都係唔好再屈阿龍道啦,唔係小心你再查落去的案件會無人睇……

後記 (2011-04):重讀舊文,發現可能說得不夠明白。《金田一少年敢死之行》於歷史考證上,其實犯了一個錯誤,詳情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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