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7日星期日

執正中文

陳雲前作《中文解毒》賣個滿堂紅,這本《執正中文》卻不是續集。《中文解毒》表面上說文字,實際上連帶政治學,有些讀者不喜歡此書,就是這個原因;《執正中文》也牽涉政治,但重點是教導讀者如何寫通達的文章,就算將它列為中學中文課的參考書,都無問題。

若《中文解毒》是破,《執正中文》就是立。本書除了批評,還「概說中文章法之原理,充當津樑」。從大機構的公文、名人的公開聲明,以至公園碑文,或電訊公司的通函,都給陳雲一一開刀,示範怎寫才算通達。由於書中不少實例,包括倪震與周慧敏的分手聲明,或明愛門前病人失救事件的調查聲明,都源自囑目的社會事件,因此本書並無坊間教人寫作公文的工具書那種沉悶的感覺。當然陳雲本身的文筆與幽默感亦記一功,例如序文以寫在唐樓牆上的「二樓新到大波」妓院廣告來說明何謂無一虛詞,就起碼令一半讀者的注意力馬上集中。

除了示範文章佳構,本書還解釋背後章法,比《中文解毒》只教人善用詞彙,更上一層,只是作者可能覺得我等讀者中文根底太差,要逐樣重頭學起,因此全書三百一十七頁,都只是重複教授一招,名為「四六成句」。然而本書封面事先張揚,編號「語文保育.一」,故此可以預期陳雲的其他章法還會陸續有來,不過假使讀者並非有耐性之人,又或者有收集狂,就要細心考慮此書是否買得過了。

文章的文字與結構再好,若然情理不通,也是枉然。書中陳雲應特首辦之托,改寫邀請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來港之信函,實乃公文典範。對照港府原來草稿,更顯出時下港府文膽如何不識大體。所謂「唔買都睇下」,倘若讀者只想在書店打書釘,請萬勿錯過《文苑離散,禮崩樂壞》一文。官場中人更應一併閱讀書中另一篇文章《葉劉劈砲,豹死留皮》,提醒自己應該恪守之官場倫理。

好話說過,輪到缺點。此書原是零散的專欄文章結集,因此作者雖有保育中文之志,卻難作有系統的論述,這是先天局限。另外,將專欄文章修修改改,本來就容易出錯,但對比《中文解毒》,本書不知何故,編輯毛病較多,例如第十八頁小標題「『不排除』淪為『考慮』」,顯然掉亂了兩組詞語的次序;同頁亦有句 "a (museum of literature)",其中 'a' 是橫排而其餘則旋轉了九十度,十分彆扭。

作者想法與讀者有出入,並不出奇(例如地鐵廣播 "Doors will open on the left",陳雲認為應譯作「開左門」,我覺得譯成「會開左邊門」較佳),但是陳雲書中有些地方,未免太過誇張。例如前面提及的鳳姐廣告,全句為「二樓新到大波 請上二樓」,前六字橫排,後四字直排,陳雲以此為「四六文體」,大造文章。查實從照片中文字的間隔來看,兩句廣告應非同期寫上,而是先有「請上二樓」,後來可能生意不佳,才補上「二樓新到大波」一語,所以兩句才會一直一橫,兼不同粗幼,而「大波」的「波」字亦因為不夠空間而寫歪。

另一個例子,作者認為官府濫用「強烈」、「極度」等等的形容詞,是為了令巿民麻木疲乏,以致其他人上街抗議時,無論多麼聲嘶力歇,都不會激起反應。我同意確有此客觀效果,但是以此作為官府動機,未免太看得起港官吧。九七後的港府可不比英治時期,今日官府濫用極端字眼,純粹詞彙貧乏而已。

只是瑕不掩瑜,此書對學習寫作,確有裨益。所以,快 D 埋來睇,埋來揀,唔買都睇下啦喂!

伸延閱讀:初讀《中文解毒》有感

3 則留言:

匿名 說...

政府公文,大致得三種做法:一係 subject officer自撰,二係交屬下AO/EO 代筆,三係搵OLO (法定語文主任) 幫手。

前兩者,多數都只係「識字」夠寫 report,酬酢文章或稍需文采嘅時候就只有隨心而行,想寫乜就寫乜。有時就算搵OLO 睇/改過,最後都係班end-users 話事。如果主事者行年未過五十,啲中文恐怕都只係有限公司,駢四驪六之類識睇已經算好,唔好講話識寫。

啲subject officers/AO/EO 唔掂,搵OLO 會唔會好啲呢?以前呢班人叫CLO (中文主任),中文咪應該叻好多囉?理論上係,但實際上唔少做到高級嘅老前輩,譯啲又臭又長嘅 technical+statutory texts 二三十年,一早已經「近墨者黑」;年輕啲嘅,古文知識一樣係有限公司 - 重英興中係教育制度死症,你入到各間大學嘅翻譯系睇下啲人中文定英文叻啲,平日睇 Jane Austen 多定李杜高岑多,已經知呢個職系會點 (都未計非語文科目啲畢業生)。

Subject officers/AO/EO 唔掂,幫手頂嘅 OLO 都係五十步笑百步,政府啲中文公文唔死火就有鬼。

The suffocated 說...

多謝賜教,閣下對政府這方面的運作知之甚詳呢!

撰稿的公務員無文采,還不算大問題,不識大體才要命。陳雲說得對,要曾慶紅出席迪士尼開幕典禮確是不情之請,但政府的邀請信原稿卻無顧及這點,而且信件語氣上也十分奇怪,擦鞋之餘又好像邀請的是友邦的貴賓,而非自己的上級。如果當奴真的想以對等的身份發出邀請還好,實際上只是不懂落鞋油。

匿名 說...

老兄太客氣喇;其實小弟都係有份作孽嘅衙門中人,所以先略知一二啫。

邀請曾慶紅封信我響書局打釘嗰陣無睇到,唔敢妄下定論;不過照當奴哥平時嘅行為模式推斷,佢應該都係自己郁手,一係就人哋寫完佢自己改來改去...佢平日都成日講錯嘢,寫封邀請信撞板都唔奇。第個AO 出身嘅會揩呢啲嘢我未必信,佢喎...嘿!

又:特首辦有個好高級下嘅總法定語文主任 (COLO, MPS 45-49),另外又有個OLO-I 跟特首夫人。不過呢兩個位可以做到幾多嘢,小弟就唔敢講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