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寫的四款遊戲都是網上 Flash games。
1) Haunted: The Trapped Soul
驚悚型的遊戲有許多種,有些(如 survival horror 類的)會令玩家突然受襲擊,從而收到驚嚇效果,有些則靠突然的巨響嚇人。我最欣賞的,是以氣氛取勝的遊戲。它們不需恐怖,甚至毋須有鬼怪出現,仍令人毛骨聳然,感覺陰風陣陣。日本鬼片就最精於此道,鏡頭可以對着一個無異常的靜態環境,卻令觀眾疑神疑鬼。Haunted: The Trapped Soul 這方面雖然未至於如此高竿,不過以一個 flash game 而言,已經令人相當滿意。
這個遊戲只有少量 pixel hunting,謎題則差不多全屬邏輯類別。雖然它們本質上難度甚低,但好些線索都不夠清晰,新手可能要全程倚賴 walkthrough 過關。遊戲的 hotspots 也不夠大,例如想用鐵棒移動某件傢具,落點必須準確。
The suffocated 評級:B+。儘管 gameplay 有不少瑕疵,但我還是喜歡整個遊戲的氣氛。
2) Vorago
有些事物明明從那個角度看都不算突出,但偏偏你又對它印象深刻。Vorago 給我的感覺正是這樣。以故事而言,它的引子和上述的 Haunted 一樣,都是主人翁的車子出了意外,後來求救時遇險,至於故事的主要橋段這裏不便明說,只可說它同樣老套。遊戲謎題方面不算多元化,除了一個本不合理,但在瘋狂世界內算是合適的處境式謎題之外,一般都只是普普通通。Gameplay 方面,作者可能想要 survival horror game 的感覺,所以加入了兩節不算太容易的 action games,對久已離開此道的歷險遊戲迷來說,實在很困擾。
這個遊戲並非沒有出色的範疇,但都只屬技術方面,其中遊戲的美術和音響效果頗能配合故事氣氛,cut scenes 也不少,片頭亦頗具電影感。以 Flash games 來說,Vorago 更是罕有地多配音對白的歷險遊戲。平素 Flash game 不要說配音對白,就是字幕對白也可能欠奉,Vorago 中有配音對白的角色竟然達六個之多,可說前無古人。
不過技術上的優越從來都不是歷險遊戲迷最着重的地方,所以我想來想去,也說不出這個遊戲為甚麼令我難忘,如果勉強要說的話,大概是我個人比較沉迷於一些帶傷痕的故事吧,而 Vorago (拉丁文「深淵」的意思)又正好描述一個追悔已晚的故事。
…… 抑或好像有人評論不久之前播放的電視劇《巾幗梟雄》一樣,是因為爛劇太多,間中有套像樣的,就覺得天降甘霖? ……
The suffocated 評級:B+
3) Silent Hill Final Redemption
這真是一個再白痴也沒有的爛遊戲,除了遊戲中的風景照片之外,無論遊戲設計抑或故事都爛到極點,只不過爛遊戲有爛遊戲的樂趣,單是發現世上可以有這麼爛的遊戲,已經可以得啖笑。
The suffocated 評級:五個「爛」
警告:遊戲中有一處靠音響嚇人的地方,玩家最好先將電腦音量調低,帶耳機的更要小心。
4) Zombies
這個喪屍故事本來算紮紮實實,但謎題太簡單,遊戲太短,以至好像未完成一樣。遊戲的作者又不知是否想拖時間,加入一個無意義的射擊環節,跟 Vorago 犯了同樣毛病。歷險遊戲不是不可以有動作元素,但長度與難度都要適中,而且其目的必須為令故事變得更緊湊,或者令玩家更覺身歷其境。然而 Vorago 跟 Zombies 的射擊環節都不能做到這點,前者太長兼太難,玩家一不小心就要重頭來過,十分疲累;後者則太簡單和重複,不斷「射擊 ── 上彈」,只為對付一隻隻慢得離奇的喪屍,毫無樂趣可言,兩者都令人覺得是硬生生安插的 arcade games。
相比之下,Zombies 有兩個 timed puzzles 寫得很好,拿刀子殺喪屍更個更讓我想起 Broken Sword: The Sleeping Dragon 當中一些反應場面。Haunted 結尾也有一個 timed puzzle,但不及 Zombies,原因是後者的玩家清楚知道若不能及時完整任務,會被喪屍逮着;相反,Haunted 的玩家基於某個理由,可能猶疑是否要採取某種行動,而這種猶疑正好減弱了劇情的緊湊程度。
The suffocated 評級:B。
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2009年7月26日星期日
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才女錯別字
身材文采同時獻醜 Stephy搵笨小說錯字連篇
33頁小說逾百錯字屎上最強 全城 o靚模群插 Stephy
寫錯別字很平常,《蘋果日報》和鄧麗欣有甚麼深仇大恨,要連續兩日窮追猛打,我不清楚,只是批評人之餘,自己也該反省一下吧。「錯字」不同「別字」,寫錯字指寫了本不存在的字,這往往因筆劃錯誤而起;寫別字則指寫了存在但錯配了的字,一般是出於用錯了音或形相近的字。
用手寫才會寫錯字,在用電腦輸入的話,凡輸入錯誤的,都是別字。如果是日常口語,我們不必那麼嚴格區分錯、別字(正如我們平常也會語、文不分,說「講中文」而不說「講××話」,或者英語會說 "more happy" 而不說 "happier" 一樣),但是《蘋果日報》既是新聞媒體,這篇報道的主旨又是批評別人的中文,那麼連自己也出錯,就惹人見笑了。
至於報道中第一句說「向來以才女自居的鄧麗欣」,是否太過偏頗?除非鄧麗欣曾經自稱「才女」,否則這篇報道就是一劈頭就用觀感裝扮成事實,再次證明所謂「娛樂記者」,其實連記者的邊都沾不上。
Quiz:
上述報道標題中,「錯字連篇」應該為「別字連篇」,那麼這個「錯」字,究竟是錯字還是別字?
答案(請反白觀看):由於記者真的認為鄧麗欣寫錯字,所以「錯字連篇」的「錯」既非錯字,亦非別字,而是正字,但「錯字連篇」本身卻是不當用詞,應改為「別字連篇」。
註
[1] 我不是鄧麗欣的 fan。
[2] 有部份論者將錯字只定義為筆劃錯誤的字,毋須要求寫錯的字本不存在。在此定義下,錯字與別字並非涇渭分明,例如想寫「土」字,卻寫了「士」字,可說是寫錯字,也可說是寫別字,而上述報道所列的「晢學」中的「晢」也是這種情況,不過列表中絕大部份的「錯字」,仍然只是「別字」。
33頁小說逾百錯字屎上最強 全城 o靚模群插 Stephy
寫錯別字很平常,《蘋果日報》和鄧麗欣有甚麼深仇大恨,要連續兩日窮追猛打,我不清楚,只是批評人之餘,自己也該反省一下吧。「錯字」不同「別字」,寫錯字指寫了本不存在的字,這往往因筆劃錯誤而起;寫別字則指寫了存在但錯配了的字,一般是出於用錯了音或形相近的字。
用手寫才會寫錯字,在用電腦輸入的話,凡輸入錯誤的,都是別字。如果是日常口語,我們不必那麼嚴格區分錯、別字(正如我們平常也會語、文不分,說「講中文」而不說「講××話」,或者英語會說 "more happy" 而不說 "happier" 一樣),但是《蘋果日報》既是新聞媒體,這篇報道的主旨又是批評別人的中文,那麼連自己也出錯,就惹人見笑了。
至於報道中第一句說「向來以才女自居的鄧麗欣」,是否太過偏頗?除非鄧麗欣曾經自稱「才女」,否則這篇報道就是一劈頭就用觀感裝扮成事實,再次證明所謂「娛樂記者」,其實連記者的邊都沾不上。
Quiz:
上述報道標題中,「錯字連篇」應該為「別字連篇」,那麼這個「錯」字,究竟是錯字還是別字?
答案(請反白觀看):由於記者真的認為鄧麗欣寫錯字,所以「錯字連篇」的「錯」既非錯字,亦非別字,而是正字,但「錯字連篇」本身卻是不當用詞,應改為「別字連篇」。
註
[1] 我不是鄧麗欣的 fan。
[2] 有部份論者將錯字只定義為筆劃錯誤的字,毋須要求寫錯的字本不存在。在此定義下,錯字與別字並非涇渭分明,例如想寫「土」字,卻寫了「士」字,可說是寫錯字,也可說是寫別字,而上述報道所列的「晢學」中的「晢」也是這種情況,不過列表中絕大部份的「錯字」,仍然只是「別字」。
Label(s):
文字是吵架的顏色
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
本星期兩單科技界醜聞
鞠躬盡粹,literally 死而後已的富士康 (2038) 員工
UAE Blackberry update was spyware
- 富士康指洩密 保安拘禁毆打 員工失第四代 iPhone跳樓死
- 富士康员工丢失iPhone样机被调查 后跳楼自杀
- 富士康回应:对家属表示歉意 检讨内部管理
- Apple confirms death of iPhone worker in China
UAE Blackberry update was spyware
Label(s):
Computing
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
倒置詞?
以國語或普通話為母語者,常常以為港人所用的詞語乃錯誤地前後倒置。此中有些確是誤置(例如「經已」,不過許多普通話教材說「內地人說『已經』,香港人說『經已』」,也是錯誤,因為港人其實兩種說法都用,而且一向都是說「已經」居多),有些是粵語本身的語法特色(例如說「走先」而非「先走」),不過也有一些詞語其實並無順逆可言,只是論者先入為主,以為港人顛倒次序,也有一些雖然並非今日華人的主流用法,但古代中原人會用,而非粵語獨有,因此說是粵語倒置了國語或普通話的詞彙,似乎不妥。舉幾個例子:
宵夜/夜宵
港人說的「宵夜」,正寫應為「消夜」,本是消磨夜晚的意思。(明)長谷真逸《農田餘話》:「今之葉子戲、消夜圖,相傳始於宋太祖,今後宮人習之以消夜」。有本由內地人所寫,由次文化堂出版的正字書(忘了書名及作者名字),也引另外兩本古籍支持「消夜」是正寫一說。內地人說「夜宵」,才是前後顛倒。
質素/素質
港人多說「質素」,內地人則說「素質」,兩詞皆古已有之。(東漢)王弼《老子指略》:「故竭聖智以治巧偽,未若見質素以靜民欲」。(東漢)班固《爾雅.釋鳥》:「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此種近乎疊詞的詞語,順逆其實不重要。
後記:我的「人肉中文 parser」出了問題,上述《爾雅》內的句子應為「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素質」只是「淺色(或白色?)身體」的意思,並非詞語,而是片語。本人謹為此錯誤致歉。
人客/客人
「人客」一詞亦是古已有之。(宋)黎靖德《朱子語類》:「如何去討靜得!有事時須著應。且如早間起來,有許多事,不成說事多撓亂人,我且去靜坐。不是如此。無事時固是敬,有事時敬便在事上。且如早間人客來相見,自家須著接它;接它時,敬便在交接處。少間又有人客來,自家又用接它。若自朝至暮,人客來不已,自家須盡著接它,不成不接它,無此理。接它時,敬便隨著在這裏。人客去後,敬亦是如此。若厭人客多了心煩,此卻是自撓亂其心,非所謂敬也。」
後記:周清海《新加坡华语词汇与语法》指出,普通話「客人」的意義與「人客」並不一致,前者較少解作顧客,多指受邀的賓客。
緊要/要緊
港人多說「緊要」,內地多說「要緊」,台灣人說那個多,我不清楚。古籍中,出現「緊要」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論語》:「且將論孟緊要處看,如何?」(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百八回:「東吳最緊要處,惟東興郡也」;(清)薛雪《一瓢詩話》:「魏野詩,絕無緊要,又無氣魄,有何好處?」(清)梁啟超《李鴻章傳》:「李鴻章為中國近四十年第一流緊要人物」。(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緊要卻不在此」。魯迅《二心集》:「說是在一個人的生活史上留下幾張白紙,也並無什麼緊要」。不過「要緊」也不是新詞。《三國演義》第一百十六回:「這二處最為要緊,若失二處,漢中不保矣」;(元)施耐庵《水滸傳》第一百一十九回:「今日廝殺,非比他時,正在要緊之際」;(清)徐潤第《說止》:「安身立命,可謂第一要緊事」。
雞公/公雞、雞乸/母雞
國語或普通話一般稱雄雞為「公雞」,香港人既說「公雞」,亦說「雞公」。後者驟看起來似是方言,但從網上搜尋,似乎閩南、四川、陝西各地亦有人稱雄雞作雞公,重慶人有「雞公煲」這種菜色、台灣人又有「草螟弄雞公」一語,可見使用「雞公」一詞者應遍布各地。中國各地更有雞公嘴、雞公嶺、雞公坳、雞公山、雞公尾、雞公背、雞公尖、雞公峰、雞公堤等等的地名,這些地名中的「雞公」的意思今已難考,雖然當中有些可能是對仙禽的敬稱(猶如「李公」、「楊公」),但總該有些是指雄雞吧。
從語法來說,說「雞公」為「公雞」的倒置並不對,因為「雞公」的「公」字與「公雞」的「公」不同,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形容詞。
古籍雖然鮮有稱雄雞為雞公,卻有稱雌雞為雞母。(明)馮夢龍《醒世恆言》:「…… 像小雞失了雞母,七慌八亂,啼啼哭哭」;(明)《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卷》之三十一:「…… 與雞母抱,候雞兒出取服之」;(清)徐謙鶴子《物猶如此》:「諦聽之,咿咿喔喔,乃雞母與小雞語也」。為甚麼古籍有雞乸無雞公,相當耐人尋味。
復修/修復
電腦普及化之後,香港人不但因中文輸入法只能輸入台灣所謂「正體字」(例如著、疊、群)而被迫放棄「異體字」(着、叠、羣),一些順逆皆通的詞語,也慢慢跟台灣流行的用法偏於一序。「復修」就是一例,它與「修復」都有古代運用先例,例如《漢書.韋賢傳》:「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復修」;《東觀漢記.郊祀志》:「陛下聖德洋溢,順天行誅,撥亂中興,作民父母,修復宗廟,救萬姓命,黎庶賴福,海內清平」。用粵語說「復修」,其實比說「修復」順口,但受到中文版 Windows 的影響,大部份港人現在竟然都取「修復」而棄「復修」,近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
伸延/延伸
這是互聯網影響語文的例子。「伸延」及「延伸」算是新詞,似是白話文出現後才流行。「伸」與「延」意義相近,拼在一起時,兩字的順逆應無高下之分,但博客這個玩意興起,有人發明「延伸閱讀」一詞,霎時間一眾博客跟紅頂白,蔚為奇觀,像小博般寫「伸延」的,變成異類。
匙羹/羹匙
網上有個流行的說法,說粵語中「匙羹」為「羹匙」的倒置。查此二詞,古籍並不多見,1915 年版的《辭源》及 1947 年版的《辭海》亦未收入,我找到的,只有《紅樓夢》中「黛玉吃了半碗,用羹匙舀了兩口湯喝,就擱下了」及英人富禮賜 (R.J. Forrest) 著,廣東簡又文譯的《天京遊記》中譯本 (1935 年出版) 當中「筷子、叉、匙羹均用銀製,刀子為英國製品,酒杯為銀質鑲金的」這兩個較近期的先例。假使此二詞是近數十年才流行起來,說先有「羹匙」流行然後倒置為「匙羹」,就有點難以置信。就算它是倒置詞,也不是粵語才有的寫法,因為除了詹憲慈、梁羽生這些粵人,亦舒、金庸、白先勇都一樣寫「匙羹」,「羹匙」可能才是小眾寫法。
外國/國外
香港人說「外國」,內地人及台灣人多說「國外」。如果說「外國」是錯將「國外」倒置的話,我覺得就是最大的誤解,原因「國外」強調的是離開本國,而「外國」強調的是要到達的國度,兩者含義根本截然不同。香港人大多數都不是那麼法西斯,不會將國家價值看成至高無上,所以不會口口聲聲強調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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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nut_girl: 架床疊屋,手民之誤
本博另文:再談消夜
宵夜/夜宵
港人說的「宵夜」,正寫應為「消夜」,本是消磨夜晚的意思。(明)長谷真逸《農田餘話》:「今之葉子戲、消夜圖,相傳始於宋太祖,今後宮人習之以消夜」。有本由內地人所寫,由次文化堂出版的正字書(忘了書名及作者名字),也引另外兩本古籍支持「消夜」是正寫一說。內地人說「夜宵」,才是前後顛倒。
質素/素質
港人多說「質素」,內地人則說「素質」,兩詞皆古已有之。(東漢)王弼《老子指略》:「故竭聖智以治巧偽,未若見質素以靜民欲」。
後記:我的「人肉中文 parser」出了問題,上述《爾雅》內的句子應為「伊洛而南,素質。五采皆備成章,曰翬」,「素質」只是「淺色(或白色?)身體」的意思,並非詞語,而是片語。本人謹為此錯誤致歉。
人客/客人
「人客」一詞亦是古已有之。(宋)黎靖德《朱子語類》:「如何去討靜得!有事時須著應。且如早間起來,有許多事,不成說事多撓亂人,我且去靜坐。不是如此。無事時固是敬,有事時敬便在事上。且如早間人客來相見,自家須著接它;接它時,敬便在交接處。少間又有人客來,自家又用接它。若自朝至暮,人客來不已,自家須盡著接它,不成不接它,無此理。接它時,敬便隨著在這裏。人客去後,敬亦是如此。若厭人客多了心煩,此卻是自撓亂其心,非所謂敬也。」
後記:周清海《新加坡华语词汇与语法》指出,普通話「客人」的意義與「人客」並不一致,前者較少解作顧客,多指受邀的賓客。
擠擁/擁擠
兩詞一樣古已有之。「擠擁」見於明代陳仲琳《封神演義》第九十八回:「那朝歌百姓擠擁,遍地懽呼。」(「懽」同「歡」。)「擁擠」則見於明代《後西遊記》第三十七回:「不多時到了寺前,只見那些赴齋的僧俗尚擁擠不散,兩侍者忙分開眾人引唐長老入去。」緊要/要緊
港人多說「緊要」,內地多說「要緊」,台灣人說那個多,我不清楚。古籍中,出現「緊要」的例子比比皆是,如《論語》:「且將論孟緊要處看,如何?」(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百八回:「東吳最緊要處,惟東興郡也」;(清)薛雪《一瓢詩話》:「魏野詩,絕無緊要,又無氣魄,有何好處?」(清)梁啟超《李鴻章傳》:「李鴻章為中國近四十年第一流緊要人物」。(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緊要卻不在此」。魯迅《二心集》:「說是在一個人的生活史上留下幾張白紙,也並無什麼緊要」。不過「要緊」也不是新詞。《三國演義》第一百十六回:「這二處最為要緊,若失二處,漢中不保矣」;(元)施耐庵《水滸傳》第一百一十九回:「今日廝殺,非比他時,正在要緊之際」;(清)徐潤第《說止》:「安身立命,可謂第一要緊事」。
雞公/公雞、雞乸/母雞
國語或普通話一般稱雄雞為「公雞」,香港人既說「公雞」,亦說「雞公」。後者驟看起來似是方言,但從網上搜尋,似乎閩南、四川、陝西各地亦有人稱雄雞作雞公,重慶人有「雞公煲」這種菜色、台灣人又有「草螟弄雞公」一語,可見使用「雞公」一詞者應遍布各地。中國各地更有雞公嘴、雞公嶺、雞公坳、雞公山、雞公尾、雞公背、雞公尖、雞公峰、雞公堤等等的地名,這些地名中的「雞公」的意思今已難考,雖然當中有些可能是對仙禽的敬稱(猶如「李公」、「楊公」),但總該有些是指雄雞吧。
從語法來說,說「雞公」為「公雞」的倒置並不對,因為「雞公」的「公」字與「公雞」的「公」不同,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形容詞。
古籍雖然鮮有稱雄雞為雞公,卻有稱雌雞為雞母。(明)馮夢龍《醒世恆言》:「…… 像小雞失了雞母,七慌八亂,啼啼哭哭」;(明)《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卷》之三十一:「…… 與雞母抱,候雞兒出取服之」;(清)徐謙鶴子《物猶如此》:「諦聽之,咿咿喔喔,乃雞母與小雞語也」。為甚麼古籍有雞乸無雞公,相當耐人尋味。
復修/修復
電腦普及化之後,香港人不但因中文輸入法只能輸入台灣所謂「正體字」(例如著、疊、群)而被迫放棄「異體字」(着、叠、羣),一些順逆皆通的詞語,也慢慢跟台灣流行的用法偏於一序。「復修」就是一例,它與「修復」都有古代運用先例,例如《漢書.韋賢傳》:「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復修」;《東觀漢記.郊祀志》:「陛下聖德洋溢,順天行誅,撥亂中興,作民父母,修復宗廟,救萬姓命,黎庶賴福,海內清平」。用粵語說「復修」,其實比說「修復」順口,但受到中文版 Windows 的影響,大部份港人現在竟然都取「修復」而棄「復修」,近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
伸延/延伸
這是互聯網影響語文的例子。「伸延」及「延伸」算是新詞,似是白話文出現後才流行。「伸」與「延」意義相近,拼在一起時,兩字的順逆應無高下之分,但博客這個玩意興起,有人發明「延伸閱讀」一詞,霎時間一眾博客跟紅頂白,蔚為奇觀,像小博般寫「伸延」的,變成異類。
匙羹/羹匙
網上有個流行的說法,說粵語中「匙羹」為「羹匙」的倒置。查此二詞,古籍並不多見,1915 年版的《辭源》及 1947 年版的《辭海》亦未收入,我找到的,只有《紅樓夢》中「黛玉吃了半碗,用羹匙舀了兩口湯喝,就擱下了」及英人富禮賜 (R.J. Forrest) 著,廣東簡又文譯的《天京遊記》中譯本 (1935 年出版) 當中「筷子、叉、匙羹均用銀製,刀子為英國製品,酒杯為銀質鑲金的」這兩個較近期的先例。假使此二詞是近數十年才流行起來,說先有「羹匙」流行然後倒置為「匙羹」,就有點難以置信。就算它是倒置詞,也不是粵語才有的寫法,因為除了詹憲慈、梁羽生這些粵人,亦舒、金庸、白先勇都一樣寫「匙羹」,「羹匙」可能才是小眾寫法。
外國/國外
香港人說「外國」,內地人及台灣人多說「國外」。如果說「外國」是錯將「國外」倒置的話,我覺得就是最大的誤解,原因「國外」強調的是離開本國,而「外國」強調的是要到達的國度,兩者含義根本截然不同。香港人大多數都不是那麼法西斯,不會將國家價值看成至高無上,所以不會口口聲聲強調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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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nut_girl: 架床疊屋,手民之誤
本博另文:再談消夜
Label(s):
文字是吵架的顏色
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The Several Journeys of Reemus Chapter 3: Know Thy Enemies
Reemus 和他的熊人老友 Liam 繼續他們的滅蟲之旅!
與前幾章不同,本章一開始,作者從外星怪物的視角開展故事。雖然這種敘事方式並非原創,但作者敢於探索不同的講故事方式,值得玩家一讚。作者今次再無採用 alternate endings,卻於某處岔開兩條完全不同的 storylines,至於玩那一條支線,就視乎玩家怎樣解決某個謎題。若玩家想玩足兩條支線,可於遊戲完結後選擇回到分岔點。
從理論上講,alternate endings 也算是有分岔點,只不過其位置較接近遊戲的終結點,現在作者將分岔點放在接近遊戲的上半部,玩家實際上等於玩兩個而非一個遊戲。這樣做無所謂好不好,但一個很明顯的代價是故事變成短了一半。雖然作者講故事的才能仍令故事峰迴路轉,但故事短了,對一些玩家來說,可能不夠過癮。
比起前幾篇,本篇中 Reemus 的性格變得更鮮明,更加「狗」,不過今次我覺得 Reemus 的某些表現略嫌過火,若作者日後將 Reemus 的性格描寫得更加極端,卻沒有輔以適量的黑色幽默,恐怕會弄巧反拙,惹人反感。
本篇的謎題設計得不大好。大部份的謎題都顯得過份簡單,有些並沒有多少內涵,純粹要玩家重複在某幾個場景中走來走去,十分拖時間。有一條支線中卻又有一道不很有邏輯的邏輯謎題,要將十八種動物分為六類,我解決了此謎題後,仍未明白為何某些動物要歸為一類。就算謎題背後真有生物學的邏輯,如我般不懂生物學的玩家,只可以靠撞。
The suffocated 評級:B。故事雖保持水準,但謎題無論是種類抑或難度均未能令人滿意。
The Several Journeys of Reemus
Chapter 3: Know Thy Enemies
Armor Games, gameshot.org, newgrounds.com
與前幾章不同,本章一開始,作者從外星怪物的視角開展故事。雖然這種敘事方式並非原創,但作者敢於探索不同的講故事方式,值得玩家一讚。作者今次再無採用 alternate endings,卻於某處岔開兩條完全不同的 storylines,至於玩那一條支線,就視乎玩家怎樣解決某個謎題。若玩家想玩足兩條支線,可於遊戲完結後選擇回到分岔點。
從理論上講,alternate endings 也算是有分岔點,只不過其位置較接近遊戲的終結點,現在作者將分岔點放在接近遊戲的上半部,玩家實際上等於玩兩個而非一個遊戲。這樣做無所謂好不好,但一個很明顯的代價是故事變成短了一半。雖然作者講故事的才能仍令故事峰迴路轉,但故事短了,對一些玩家來說,可能不夠過癮。
比起前幾篇,本篇中 Reemus 的性格變得更鮮明,更加「狗」,不過今次我覺得 Reemus 的某些表現略嫌過火,若作者日後將 Reemus 的性格描寫得更加極端,卻沒有輔以適量的黑色幽默,恐怕會弄巧反拙,惹人反感。
本篇的謎題設計得不大好。大部份的謎題都顯得過份簡單,有些並沒有多少內涵,純粹要玩家重複在某幾個場景中走來走去,十分拖時間。有一條支線中卻又有一道不很有邏輯的邏輯謎題,要將十八種動物分為六類,我解決了此謎題後,仍未明白為何某些動物要歸為一類。就算謎題背後真有生物學的邏輯,如我般不懂生物學的玩家,只可以靠撞。
The suffocated 評級:B。故事雖保持水準,但謎題無論是種類抑或難度均未能令人滿意。
The Several Journeys of Reemus
Chapter 3: Know Thy Enemies
Armor Games, gameshot.org, newgrounds.com
Label(s):
Adventure game
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
Air New Zealand safety video
剛從網上看到這段飛機安全指示,忍不住轉貼:
如果你看完整段片還未發現其特別之處的話,這段廣告會更清楚。
倘若這仍未能令你有所發現的話,閣下的觀察力就真的有待磨練了。
怎麼我以前到紐西蘭的時候,看不見有這樣的機組人員?
如果你看完整段片還未發現其特別之處的話,這段廣告會更清楚。
倘若這仍未能令你有所發現的話,閣下的觀察力就真的有待磨練了。
怎麼我以前到紐西蘭的時候,看不見有這樣的機組人員?
2009年7月9日星期四
閱讀新疆
前言
用原子彈將人家整個湖泊蒸發掉、造成長久的幅射後遺症、霸佔當地石油資源、排斥當地語文、壓制原有文化、大規模殖民、讓移民把持經濟利益,這樣的情況下,還好意思說該地自古以來就是他的領土,乃其國家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如此仆街,你說世上那裏可以找到?
無論中共或一眾大陸人再講幾多歷史或者政治宣傳,都不能掩蓋一個事實,就是對新疆人而言,「漢人」只不過是殖民統治者。連對英國依依不捨的香港人都不會忘記香港只是個殖民地,新疆人更不會把中國當成自己的國家。所以,不要再說甚麼種族仇恨了,不同種族之間,不會無端端生出仇恨的。新疆人的仇恨對像,歸根究底並不是「漢人」,而是「侵略者」。也請不要再說甚麼「境外指揮、境內行動、有預謀、有組織」了,倘若新疆人對中國有歸屬感,別人再煽動也煽動不了。
只要瞭解這項事實,即使不孰悉新疆歷史或者掌握近日暴亂的細節,都無所謂,不過假若讀者想多瞭解新疆,又想圖個方便,不妨一看下面這些可以直接從互聯網下載的文章。它們的作者少數有點「西方主義」,不過大部份我覺得都算中立及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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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原子彈將人家整個湖泊蒸發掉、造成長久的幅射後遺症、霸佔當地石油資源、排斥當地語文、壓制原有文化、大規模殖民、讓移民把持經濟利益,這樣的情況下,還好意思說該地自古以來就是他的領土,乃其國家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如此仆街,你說世上那裏可以找到?
無論中共或一眾大陸人再講幾多歷史或者政治宣傳,都不能掩蓋一個事實,就是對新疆人而言,「漢人」只不過是殖民統治者。連對英國依依不捨的香港人都不會忘記香港只是個殖民地,新疆人更不會把中國當成自己的國家。所以,不要再說甚麼種族仇恨了,不同種族之間,不會無端端生出仇恨的。新疆人的仇恨對像,歸根究底並不是「漢人」,而是「侵略者」。也請不要再說甚麼「境外指揮、境內行動、有預謀、有組織」了,倘若新疆人對中國有歸屬感,別人再煽動也煽動不了。
只要瞭解這項事實,即使不孰悉新疆歷史或者掌握近日暴亂的細節,都無所謂,不過假若讀者想多瞭解新疆,又想圖個方便,不妨一看下面這些可以直接從互聯網下載的文章。它們的作者少數有點「西方主義」,不過大部份我覺得都算中立及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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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兵团二代的网文:告诉你真实的乌鲁木齐;文学城
- 烏魯木齊到底死了誰?(及七月份多篇有關新疆文章);好康雜誌
- 我所知的汉维关系;Sandrashek's Xanga
- 王力雄:〈新疆的「巴勒斯坦化」〉;via lunyeah's Xanga
- 〈王力雄《我的西域,你的東土》摘錄(一)〉;lunyeah's Xanga
- James Millward (2004), Violent Separatism in Xinjiang: A Critical Assessment.
- Gardner Bovingdon (2004), Autonomy in Xinjiang: Han Nationalist Imperatives and Uyghur Discontent.
- Matthew D. Moneyhon (2003), Taming China's "Wild West": Ethnic Conflict in Xinjiang.
- Nicolas Becquelin (2004), Criminalizing Ethnicity: Political Repression in Xinjiang.
- Devastating Blows: Religious Repression of Uighurs in Xinjiang, Human Rights Watch, vol. 17, no. 2, 2005.
- Elizabeth Van Wie Davis (2008), Uyghur Muslim Ethnic Separatism in Xinjiang, China. (alternative link, pdf)
- Dru Gladney (2002), Ethnic Conflict Prevention in the 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 New Models for China's New Region.
- Jessica Koch (2006),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thnic Separatism in Western China: A New Model of Peripheral Nationalism.
- John Chan (2002), China's "war on terrorism" — brutal repression of ethnic unrest in Xinjiang.
- Pan Guang (2006), East Turkestan Terrorism and the Terrorist Arc: China's Post-9/11 Anti-Terror Strategy, China and Eruasia Forum Quarterly, vol. 4, no. 2.
- James A. Millward (2007), Eurasian Crossroads: A History of Xinjiang,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ISBN 0-231-13924-1.
- Edward Wong, Uighurs on Both Sides of Conflict in China, New York Times, Sep. 2, 2008.
- Chinastan - A crackdown in China's wild West, its Muslim-majority chunk of Central Asia, The Economist, Sep. 4, 2008.
- China: Xinjiang (booklist compiled by unknown).
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2009年7月1日星期三
Medal of Honor
香港政府每年都會頒授若干勳章與榮譽勳銜予社會各界人士。世間不少政府都把勳章當成籠絡權貴之物,間中湊幾個真正值得表揚人做點綴,這點港府也不例外。巿民對政府的技倆,本來已見怪不怪,只是有時港府做得太過離譜,就令人眼冤。例如沙士後的一年,政府追頒捨身救人的謝婉雯醫生一塊「金英勇勳章」,謝醫生與翌年拿「金紫荊星章」的楊永強或者其他拿「×紫荊」的權貴相比,實在顯得太過卑微,叫人氣憤。為了突出「香港的女兒」這個傳說而貶抑另外六名同樣殉於沙士一役的醫護人員,更顯得港府卑劣。
不過今年港府的做法,十分不尋常。
今年的授勳名單之中,政務司長唐英年獲頒「大紫荊勳章」,另外三名問責制高官(林瑞麟、李少光、周一嶽)獲頒「金紫荊星章」。最詭異的,是唐英年本人正是授勳評審委員會的主席。在職官員自己頒勳章給自己,剎是荒謬。如果不是其他評審委員(其中一人又碰巧是下任特首的熱門人選)故意坑他的話,就只能說唐英年是個政治白痴。
內閣成員克盡己職,本來就理所當然,他們的豐厚薪金(D9 級官員年薪達二百多萬港元)已是對他們努力的最佳回報,在他們在任期間授勳,實在難以服眾,只會令巿民覺得這班權貴私相授受。更糟的,是只頒勳章給部份內閣成員,那其他成員怎麼辦?若日後補回,令人人有份,未免頒得太濫,或者用港人的語言來說,會搞到 D 勳章太 cheap。若其他官員無份,又可能像影星吳鎮宇批評無綫的視帝視后選舉所言,會搞到組織分化。究竟政府黐咗邊條筋要玩 D 咁嘅嘢,留待蔡子強馬嶽宋立功高登巴打等等去分析。我這種 armchair 吹水家純粹靠估,覺得曾特首可能已經四面楚歌,連內閣也不穩,要派荷蘭水蓋頂住。
我並不喜歡現時的授勳制度。即使純粹從感性角度出發,我也希望它有所改變。首先,特區最高榮譽應頒給那些可以改變時代的方向,或者為社會注入靈魂的人。譬如杜葉錫恩女士,雖然我不認同她近年對選舉制度的見解,但她於六、七十年代對香港反貪污的貢獻,真是無人能及。她於九七年獲頒大紫荊勳章,實在受之無愧。這項最高榮譽,不必每年都頒,一般富商巨賈、高官或者那些要把希望學生可以融入社會的正生書院搬到芝麻灣或喜靈州的土皇帝,平常頂多只能給他們金紫荊星章,不必亦不該輕易給他們最高榮譽。
其次,勳章的名字亦須改動。偷換「洋紫荊」概念的「紫荊」固然如此,「金紫荊星章」、「金英勇勳章」此等俗氣名字也一樣(「金紫荊」這詞語不知怎的,總令我想起「金至尊」馬桶及內地鐘乳石洞那些五彩霓虹燈),例如喚作「洋紫荊金章」及「英勇金章」。至於特區最高榮譽,依我看,不如稱為「摩星嶺之花」。
最後,趁着七月一日這個特別日子,為了社會和諧,香港再出發,且讓我善頌善禱,祝土共諸君早日獲頒金英勇勳章。
不過今年港府的做法,十分不尋常。
今年的授勳名單之中,政務司長唐英年獲頒「大紫荊勳章」,另外三名問責制高官(林瑞麟、李少光、周一嶽)獲頒「金紫荊星章」。最詭異的,是唐英年本人正是授勳評審委員會的主席。在職官員自己頒勳章給自己,剎是荒謬。如果不是其他評審委員(其中一人又碰巧是下任特首的熱門人選)故意坑他的話,就只能說唐英年是個政治白痴。
內閣成員克盡己職,本來就理所當然,他們的豐厚薪金(D9 級官員年薪達二百多萬港元)已是對他們努力的最佳回報,在他們在任期間授勳,實在難以服眾,只會令巿民覺得這班權貴私相授受。更糟的,是只頒勳章給部份內閣成員,那其他成員怎麼辦?若日後補回,令人人有份,未免頒得太濫,或者用港人的語言來說,會搞到 D 勳章太 cheap。若其他官員無份,又可能像影星吳鎮宇批評無綫的視帝視后選舉所言,會搞到組織分化。究竟政府黐咗邊條筋要玩 D 咁嘅嘢,留待蔡子強馬嶽宋立功高登巴打等等去分析。我這種 armchair 吹水家純粹靠估,覺得曾特首可能已經四面楚歌,連內閣也不穩,要派荷蘭水蓋頂住。
我並不喜歡現時的授勳制度。即使純粹從感性角度出發,我也希望它有所改變。首先,特區最高榮譽應頒給那些可以改變時代的方向,或者為社會注入靈魂的人。譬如杜葉錫恩女士,雖然我不認同她近年對選舉制度的見解,但她於六、七十年代對香港反貪污的貢獻,真是無人能及。她於九七年獲頒大紫荊勳章,實在受之無愧。這項最高榮譽,不必每年都頒,一般富商巨賈、高官或者那些要把希望學生可以融入社會的正生書院搬到芝麻灣或喜靈州的土皇帝,平常頂多只能給他們金紫荊星章,不必亦不該輕易給他們最高榮譽。
其次,勳章的名字亦須改動。偷換「洋紫荊」概念的「紫荊」固然如此,「金紫荊星章」、「金英勇勳章」此等俗氣名字也一樣(「金紫荊」這詞語不知怎的,總令我想起「金至尊」馬桶及內地鐘乳石洞那些五彩霓虹燈),例如喚作「洋紫荊金章」及「英勇金章」。至於特區最高榮譽,依我看,不如稱為「摩星嶺之花」。
最後,趁着七月一日這個特別日子,為了社會和諧,香港再出發,且讓我善頌善禱,祝土共諸君早日獲頒金英勇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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