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星期一

又再賣文

(牢騷而已,不喜勿看。)

真是不愉快的經歷。

之前提到某前度老闆畀人插到一戙都無的文章經我大幅修改之後,獲期刊有條件接納,只是老闆不肯加入我的名字,而我又不在其位,於是一拖數月,都無 mood 動筆回答審稿員的多項質疑。老闆見勢色不對,便悄悄地把文章投向另一份排名更高的期刊。該期刊較「順攤」,但也提出一項質疑,於是老闆只好再飛鴿傳書,內容就像渡邊博子寫給藤井樹的信一樣,雖然問「你好嗎?我很好」,實際上根本不期待我回答近況,重要的是我肯幫手。

見上次應承了又未幫忙(嚴正聲明:唔係唔肯幫呀,只係無心情動手而已),有點內疚,於是今日總算正正經經,花了一個下午想想怎樣回答,但是老闆本來的取樣方法有問題,十分惡搞。最後總算想了個辦法再「兜」一次。剛剛回了老闆,但係忍唔住加了幾句:
都唔知點答條友條問題,其實你 D data 的問題,大到好難 mount(粵語),所以任何答案都只係狡辯!莫講話佢 accept 你篇文,就算係有條件接納,都不過係死好命!
自問無奸商那種遊走於灰色地帶的神經。這種一開始就出問題的文章,其實最好收入櫃桶底,而唔係勉強為內容辯護博出版。無奈李公國章的「改革」令大學教師只可 publish or perish,搞到一眾學者焅住要出文章。希望此事再無下文,無論 accept 或 reject,都痛痛快快了結。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我唔想十年後重改緊呢篇文。就算係十個月或十日後,都咪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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