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
稱: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我聽都未聽過)創會主席龍子明援引一份國外研究指出,從1870年到1970年的百年間,在憲法中明訂國家有義務提供國民教育的個案從43個增到139個。遍觀當今世界,重視國民教育已成為國際慣例。」
有無咁誇張呀?查
維基百科,全球現時只有 127 個國家有成文憲法,加埋四個有不成文憲法的國家,亦不過 131 個行憲。1870-1970 年間,有憲法的國家數目,會比現在多?真係奇怪。
落錯鞋油?
人民日報並無講清楚那「國外研究」是那一份,
龍子明先生於提交立法會的某
意見書,亦只說是「外國學者 Ramirez 和 Boli-Bennett」的研究。經網上搜尋,我相信他所指的,可能包括下列其中之一:
- John Boli-Bennett (1976), The Expansion of Nation-states, 1870-1970. Ph.D. dissertation, Dept of Sociology, Stanford University.
- John Boli-Bennett (1976), The Expansion of Constitutional Authority in Nation-States, 1870-1970: A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Pacific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 San Diego, March.
- John W. Meyer, Francisco O. Ramirez, Richard Rubinson, John Boli-Bennett
(1977), The World Educational Revolution, 1950-1970. Sociology of
Education, Oct.: 242-58.
- John Boli-Bennett and John W. Meyer (1978), The Ideology of Childhood and the State: Rules Distinguishing Children in National Constitutions, 1870-1970.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3(6): 797-812.
英語遇著 "national education" 這個片語,一般都並非作術語解,而是像「國內的教育」或「國家提供的教育」這樣的普通字面解釋(譬如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或 "national education goals")。就算是中文「國民教育」一詞,本來也是指「對國民的教育」,而非港府的用法。文首援引的研究論文說「
在憲法中明訂國家有義務提供國民教育的個案從43個增到139個」。姑勿論 1970 年有 139 個國家擁有憲法是怎麼一回事,我想論文原作者的意思,其實是「在憲法中訂明國家
有義務為國民提供教育的個案從43個增到139個」,而不是龍子明所想那回事。(只是我並無下載上述論文的權限,如有誤解,還請讀者指正。)
現在港府所謂國民教育或 national
education,人民日報就說得很白:「
所謂國民教育,大體而言就是愛國教育」。全世界好像只有兩個地方,將愛國教育說成國民教育,一個是香港,另一個 ── 不,不是中國大陸,共產黨認為「愛國主義教育」是值得炫耀的東西 ── 是新加坡。兩地政府到底是嫌愛國教育的名字太臭,會暴露它的政治宣傳 (propaganda) 本質,抑或有其他原因才取這麼一個化名,我就不加妄斷了。
國民教育、公民教育、愛國教育
愛國教育即是
patriotic education。我不清楚現時全球有幾多國家規定學校要有愛國教育,但是以香港人較多留意的英、美、加、澳、紐、日六國而言,除了美國的情況有點複雜之外,其他五國均沒有將愛國教育獨立成科,更遑論強制中、小學教授。它們當中,倒有一些設有
「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 科目。
何謂公民教育,何謂愛國教育,並無公認定義。一般來說,公民教育側重教導學生建立
公民身份 (citizenship)。這可以包括教導學生了解國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引導他們包容不同文化和種族,平等待人,融入社會。愛國教育則以建立學生的
民族身份 (national identity) 為目的,強調國家成就,教導學生以國家為榮,培養他們對國家的感情。兩種教育方式,一種重理,一種重情。它們亦有重疊的地方,例如兩者均希望學生對國家更感歸屬,只是公民教育是從教導學生如何憑參與政治來改變社會,來加強學生與社會(或國家)的聯繫感,而愛國教育則從文化或歷史角度切入。
勉強打個比喻,公民教育就是想學生明白「
xx你我有份」(xx = 香港/中國/英國…),而愛國教育就是想學生從心底說出「
我是xx人!」原則上,兩種教育並不互斥,事實上,有些國家的公民教育課程也滲入了愛國教育成份。
留意我於上面提到 national identity 的時候,寫的不是「
國民身份」而是「
民族身份」,原因是 national identity 指的並非國籍 (nationality) 問題,而是民族 (nation) 問題。一個非洲裔黑人移民英國,他不會對自己移民後的國籍(英籍)心存疑問,或者亦樂於享受或履行自己的公民權責,卻未必會對別人說 "I am British",而只會說 "I am a British citizen"。甚至英國本土的蘇格蘭人,也可能只說 "I am Scottish" 而不說 "I am British"。National identity 指的,就是這種 Britishness/Scottishness/Germanness/Frenchness/Chineseness/...。移民缺乏移居地的民族認同,乃常見之事。同樣道理,殖民地人民亦未必覺得自己與宗主國本土國民同聲同氣。
政府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諮詢稿》內的種種要求,諸如「
教師如發現學生對國家民族感情不太強烈時,不要批評,並接納其表現,但仍請學生為此作自我反省」,又或者着教師指示學生「
請大聲說出『我為到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高興』」等等,根本就是愛國教育的內容。政府明明想搞「愛國教育」,卻說「國民教育」,還稱其宗旨為培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比起來,人民日報還來得坦率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