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以為日本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而中華民國是亞洲區首個共和國(日本行立憲體制,不是共和國)。近年互聯網發達,多了人知道蘭芳共和國才是真正的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家(甚至是世界第一,比美國還要早成立),但原來在蘭芳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間,還夾着一個短命的臺灣民主國。也見《黃虎旗》。
(二)澳門比香港先「回歸」中國
讀完葉蔭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成為言論自由陷阱」,我開始有點懷疑日後一般師奶之間的 gossip 會否也觸犯法例。澳門的《內部保安綱要法》條文(見本博前文)說「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已經非常荒謬(何謂「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依甚麼法?「不受歡迎法」?)現在這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中的所謂個人資料,涵蓋範圍極廣,市民更容易動輒得咎:
“個人資料”:與某個身份已確定或身份可確定的自然人(“資料當事人”)有關的任何資訊,包括聲音和影像,不管其性質如何以及是否擁有載體。所謂身份可確定的人是指直接或間接地,尤其透過參考一個認別編號或者身體、生理、心理、經濟、文化或社會方面的一個或多個特徵,可以被確定身份的人。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