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

演奏國歌時我屙緊屎

中國的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我是很現實的。若然中國國歌旋律有如下面委內瑞拉版一般優美,為人人帶來歡樂,即使我並不認同中國這個佔領國,但對國歌法仍能欣然接受:


可惜,中國官方版本遠不如地球另一邊的演譯。

無論如何,不難想象,部分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必然獲得豁免,又或者只於特定埸景奏唱中國國歌,方是法例管制範圍。

例如醫生正在劏開病人的肚子做手術,隔籬中學卻傳來中國國歌,難道醫生又要停低肅立?也許有些醫學教授會認為這樣「真係無可厚非」,不過就算是現時殖民政府那批離地高官,恐怕也不敢苟同。

又例如,警察追捕疑匪的時候,疑匪丟下一部正在播放中國國歌的播音器,難道警察又要肅立?若然如此,恐怕警匪片裏頭的陳套對白,得反轉角色來說了:

(以前)警察:「警察!咪郁!」

(以後)疑匪:「咪郁!播緊國歌!」

對而今已完完全全淪為朝廷鹰犬、有牌爛仔,行beat只管玩手機的前線警員來說,有賊唔使捉,白賺人工,未嘗不是喜訊。不過,若下次又有中共頭目到港,明明警方已抽調全港三分之一的警力去保護一個人,卻因為播緊國歌時警察唔郁而令頭目睇到三百米外有人示威,搞到到大Sir無得咬糧,或者無得做政協,咁就弊家伙。所以,法例必然是有所豁免的。

問題係,專制統治者立的法,就算有豁免,也多以方便當權者為主,鮮少為人民考慮周全。

舉例說,殘疾人士必然會在豁免範圍以內,但老人家又如何?其他體力、聽力或記性不好的人又如何?是否要有醫生證明方可免站或免唱?(我批死政府會以酌情權做擋箭牌,叫市民信任警方判斷就算。結果最後又是政府看不順眼的人才遭選擇性檢控。)

甚麼地方或甚麼時候奏唱國歌,才受法例管制?假設法例有場所限制,球場奏國歌時,場內球迷必須肅立,但我當時在球場廁所屙緊屎,重係好爛箇隻,點算?因為我站立而弄污褲子所帶來的金錢損失及精神傷害,是否由政府一力承擔?如果免站的話,又是否要一邊屙屎一邊唱?

若廁所在規管範圍以外,奏國歌時我同其他癈老癈青一齊匿在廁所倒噓,又算不算違法?

若我坐在觀眾席,手機玲聲大響又如何?算不算貶損國歌?

以前差人會用檯燈照射疑犯,日後又會否變成用國歌虐待審問或覊留中的人士,命他們隨時玩起身坐低?

還有已有不少人提過,所謂改編國歌的問題。像上述委內瑞拉版的歡快曲調,就算中國的中央台有報道,以後本地電視台還敢不敢播?YouTube 又是否要抽起上述片段?它算不算改編?算不算貶損?判斷它是否一種貶損,又是否涉及外交?法庭要否尋求人大釋法?(莫以為我講得誇張。日前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Benedict Rogers來港,被拒入境。明明屬香港政府管轄的出入境事務,竟也被中國插手,說成外交事務了。)

如何界定一個首歌是新作還是改編,就算在一般版權訴訟中,也難算清晰。若國歌法要制訂針對所謂侮辱國歌的條款,恐怕繼褫奪議員資格,以及「重奪公民廣場的『奪』字很暴力」之後,法庭會又一次引入唯心論了。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忽發奇想,如果我痾屎個陣冇野做,想用手機播住國歌痾屎,邊痾邊聽,唔知又有冇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