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alm 上的天九遊戲;作者:Alan Chan (2001)
Alan Chan 所寫的「天九遊戲規則」在 Google 的「天九」搜尋結果當中排第二(第一是維基百科網頁),相信不少對天九有興趣的朋友都看過。我沒有 Palm,也沒有在電腦中安裝 Palm 模擬器,因此未玩過他寫的這個遊戲。我弟弟以前倒玩過,他說這個遊戲寫得不錯。
Alan Chan 的「天九遊戲規則」列出了絕無僅有的天九簡介網頁中的好幾個作參考,沒耐性看我寫天九系列的朋友可以到那些參考網頁看看,不過讓我重申,網上的天九遊戲規則多有出入 ── 例如 Alan Chan 所寫的就與以下介紹的另一個網頁不同 ── 讀者要明白「各處鄉村各處例」的道理。
2) Siu-ki Wong 的 Heaven Nine (1996; 32-bit Windows 版,Java 網上版)
這個天九遊戲的計分方法與 Alan Chan 的不同,即使是基本(不涉及奇牌的)玩法,它亦與一般網上流傳的玩法有分別。首先,在這個遊戲中武五比武六大,這與絕大多數人的玩法不同。其次,當玩家獲先手時,除了有天或者九的組合之外,其他組合都不可以分拆來出,例如有三文地八的話,不可以只出雙地,必須出盡三地八。這種「不可拆出,只能拆打」的限制有其道理,有機會再談。
這個遊戲軟件非常「輕身」,連說明檔案亦不過 216 KB ── 沒錯,是 kilobytes,不是 megabytes。它的介面有點瑕疵,但也算直觀易用。遊戲有一些小蟲,程式間中會當掉,不過不算頻繁。這個遊戲的人工智能算是不錯,初學者跟它對戰應該有所裨益,不過資深玩家相信很難被它擊敗。
圖一是我下載之後剛剛玩完九局的畫面,第一局開始時各有 200 分,九局之後我已贏多 81 分,要是和真人玩天九,除非運氣好,否則很難有如此佳績。
可是之後就有點力不從心了,一百局後(圖二)才贏得 425 分。資深玩家和初學者對戰,常常會被殺個措手不及,原因是初學者沒有既定觀念,會採取一些我們平素不會用的章法。所謂「盲拳打死老師傅」就是這麼一回事。這個軟件的人工智能雖然不及人類,但是它打牌卻出乎意料地狠,動輒出大牌(如天、九)攻擊。如果只得一個玩家如此,它差不多等於放棄要「結」的希望,但是當三個電腦玩家都如此的時候,人類玩家便很難獲得先手,結果常常處於被動狀態,左支右絀。此戰我雖然一家贏三家,但感覺卻是苦戰。當然,資深不代表高明,讀者可以試試,看是否能獲得更佳成績。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對「反對宗教右翼霸權」的一些淺見
上星期的「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從媒體及網上報道看來,算得上和平理性,在下謹此恭賀主辦者及各參加者。有些人不同意「宗教右翼」這種稱呼,為求簡便,以下我通稱這些宗教人士為「朋友」。
我沒有參加今次遊行。儘管朋友的言行造成很大影響,但我不認為他們有壓倒性的霸權力量。所謂宗教霸權,在現階段仍是意識形態多於實體。有傳媒將今次遊行說成「爭取修訂家暴條例」,令不少人不滿,但是有這種誤解可能更好。著名知識份子 Noam Chomsky 曾經批評現代美國人只懂得關心 values,不懂得談 issues。過份針對價值觀甚至意識形態,容易令人將批評的對像標籤化,甚至因人廢言。
伏爾泰精神
以這次遊行為例,我會擔心它令伏爾泰精神消弭殆盡,將從信仰出發的政見都打成宗教霸權主義,令反對霸權心態或霸權行為演變為反宗教價值,甚至反宗教。幸而今次遊行並不多見此等質變。
朋友反對同性婚姻,或主張加強管制色情,都值得尊重。就算他們動員選民,令立法會議員按他們的立場投票,亦無不可。這些人真正的問題,並不是他們的立場,而是他們遊說的手段。朋友刻意扭曲政治議題,錯誤引導或動員信眾,近日他們有意無意之間混淆「修訂家暴條例」與「承認同性婚姻」(甚至「支持同性戀運動」或「支持性解放」),就是最佳例子。
操弄身份
針對一個一般化的朋友的另一個毛病,是縱然朋友 A 犯了一些反對者所指摘的錯誤,沒有犯這個錯的朋友 B 也可代全體朋友開脫。例如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今次遊行所發的聲明指
但是不知就裏的旁觀者讀了香港性文化學會的聲明,可能會覺得遊行人士錯誤指摘朋友對同性同居者見死不救,而不知實情是香港性文化學會以自己的相對清白化為所有「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徒團體」的清白。這種操弄身份的技倆是朋友的特色,我在上篇書信中亦提過所謂教會聯署聲明,「教會」一詞的意思是如何曖昧。
「朋友」的朋友也有錯
不幸地,新教徒對這種技倆似乎沒有戒心。例如本週《時代論壇》的社評《當不滿聲音衝著教會而來》說:
朋友只要將自己包裝成基督教價值的捍衛者,不管實際的議題是否與此價值有關,新教徒都會覺得朋友同聲同氣,將批評朋友者視為敵人,「衝着教會而來」。相比之下,朋友與內地官方互通「和諧」款曲,創建「朋友樂園」,因為說是為了傳福音,所以可以容忍,批評亦顯得無力。結果信徒為了朋友,搞到精神分裂,一方面因信仰的緣故對同性戀窮追猛打,另一方面卻對和諧掉的信仰無動於衷。
只要信徒相信反對朋友就是反道德,朋友毋須製造道德恐慌,亦能令異議者處於劣勢,即使後者是教牧亦不例外。三年前黃國堯牧師因批評明光社而去職,就是一例。雖然朋友的力量未致於令信徒陷入麥卡錫主義的境地,在教會內部亦未致於神聖不可侵犯,但是前車可鑒,教會中人即使有與朋友公開唱反調的(例如部份投在《時代論壇》的稿件),也多避重就輕。諷刺地,明明是反對朋友可能要付出重大代價,但朋友卻反而指批評者肆意透過語言暴力,收寒蟬效應。
朋友的數目不算多,但是與主動或被迫附和朋友的卻不在少數。如果我們覺得家庭教育而非淫審才是對付色情的王道,好好向信徒解釋朋友的謬誤,亦應該勝過針對朋友本身。
「朋友」又豈盡是宗教家?
其實真正有寒蟬效應的,可能不是宗教界,而是教育界。近日的淫審條例檢討。教會中人對朋友的公開批評,雖說溫吞水,但總不算是噤聲,然而教育界及宗教界的「朋友」合力將淫審條例檢討扭曲為條例存廢之戰,卻不見教師或校長在報上公開批評,不知是否一開聲便會被責為無道德,有丟飯碗的危險。
另外,一些沒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和另外一些教會學校近日都掛了以某教會名義發出的「要求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橫額,如果宗教界朋友值得我們提防的話,他們與教育界朋友的結合便更值得戒懼。
附錄:關於二月十五日「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的聲明
香港性文化學會
播道會恩福堂(摘自《時代論壇》):
我沒有參加今次遊行。儘管朋友的言行造成很大影響,但我不認為他們有壓倒性的霸權力量。所謂宗教霸權,在現階段仍是意識形態多於實體。有傳媒將今次遊行說成「爭取修訂家暴條例」,令不少人不滿,但是有這種誤解可能更好。著名知識份子 Noam Chomsky 曾經批評現代美國人只懂得關心 values,不懂得談 issues。過份針對價值觀甚至意識形態,容易令人將批評的對像標籤化,甚至因人廢言。
伏爾泰精神
以這次遊行為例,我會擔心它令伏爾泰精神消弭殆盡,將從信仰出發的政見都打成宗教霸權主義,令反對霸權心態或霸權行為演變為反宗教價值,甚至反宗教。幸而今次遊行並不多見此等質變。
朋友反對同性婚姻,或主張加強管制色情,都值得尊重。就算他們動員選民,令立法會議員按他們的立場投票,亦無不可。這些人真正的問題,並不是他們的立場,而是他們遊說的手段。朋友刻意扭曲政治議題,錯誤引導或動員信眾,近日他們有意無意之間混淆「修訂家暴條例」與「承認同性婚姻」(甚至「支持同性戀運動」或「支持性解放」),就是最佳例子。
操弄身份
針對一個一般化的朋友的另一個毛病,是縱然朋友 A 犯了一些反對者所指摘的錯誤,沒有犯這個錯的朋友 B 也可代全體朋友開脫。例如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今次遊行所發的聲明指
「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教團體,一再澄清並沒有反對保障同性戀同居人士,只是要求將包括他們在內的同居一室人士,也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 ……」該會確實沒有反對保障同性同居者(雖然她堅持要納入其他同住人士,並更改條例名稱),但其他朋友卻未必如此想。就像蘇穎智,他反對家暴條例保障同性同居者,而不僅僅執着於條例名稱:
「明知某些東西是不值得鼓勵的,是不健康的。政府便不要給予優惠或特權,免得社會風氣越來越差。」(補充:最初執筆時想不起蘇穎智其實有句名言更能說明他的立場,就是:「要立法令他們(同性戀者)不受傷害,無可能!」)
但是不知就裏的旁觀者讀了香港性文化學會的聲明,可能會覺得遊行人士錯誤指摘朋友對同性同居者見死不救,而不知實情是香港性文化學會以自己的相對清白化為所有「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徒團體」的清白。這種操弄身份的技倆是朋友的特色,我在上篇書信中亦提過所謂教會聯署聲明,「教會」一詞的意思是如何曖昧。
「朋友」的朋友也有錯
不幸地,新教徒對這種技倆似乎沒有戒心。例如本週《時代論壇》的社評《當不滿聲音衝著教會而來》說:
「上星期發生衝著教會群體而來的示威行動不是偶發事件,可視為近年來主流教會在性道德議題所持守的立場和態度一次集體的反彈,從參與者身上可以觀察出幾種特殊的組合:一、同志組織;二、出走信徒;三、網絡新世代;四、擁抱自由主義的傳媒人。從其他地區的經驗,這都是燃點改革火焰的力量。」這篇社評的作者明顯抱着壁壘分明的心態。他不明白這次遊行反對的是朋友以宗教或道德作幌子的行徑,而不是衝着教會而來(明光社跟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不是教會),更加見不到原來遊行人士之中也有「沒出走」的信徒。這種誤導儘管有部份出於朋友本身(例如在淫審條例檢討中,與朋友唱反調的都是「泛性欲主義者」),但是信徒懶於思考,心存偏見,或怯於批評,亦難辭其咎。
朋友只要將自己包裝成基督教價值的捍衛者,不管實際的議題是否與此價值有關,新教徒都會覺得朋友同聲同氣,將批評朋友者視為敵人,「衝着教會而來」。相比之下,朋友與內地官方互通「和諧」款曲,創建「朋友樂園」,因為說是為了傳福音,所以可以容忍,批評亦顯得無力。結果信徒為了朋友,搞到精神分裂,一方面因信仰的緣故對同性戀窮追猛打,另一方面卻對和諧掉的信仰無動於衷。
只要信徒相信反對朋友就是反道德,朋友毋須製造道德恐慌,亦能令異議者處於劣勢,即使後者是教牧亦不例外。三年前黃國堯牧師因批評明光社而去職,就是一例。雖然朋友的力量未致於令信徒陷入麥卡錫主義的境地,在教會內部亦未致於神聖不可侵犯,但是前車可鑒,教會中人即使有與朋友公開唱反調的(例如部份投在《時代論壇》的稿件),也多避重就輕。諷刺地,明明是反對朋友可能要付出重大代價,但朋友卻反而指批評者肆意透過語言暴力,收寒蟬效應。
朋友的數目不算多,但是與主動或被迫附和朋友的卻不在少數。如果我們覺得家庭教育而非淫審才是對付色情的王道,好好向信徒解釋朋友的謬誤,亦應該勝過針對朋友本身。
「朋友」又豈盡是宗教家?
其實真正有寒蟬效應的,可能不是宗教界,而是教育界。近日的淫審條例檢討。教會中人對朋友的公開批評,雖說溫吞水,但總不算是噤聲,然而教育界及宗教界的「朋友」合力將淫審條例檢討扭曲為條例存廢之戰,卻不見教師或校長在報上公開批評,不知是否一開聲便會被責為無道德,有丟飯碗的危險。
另外,一些沒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和另外一些教會學校近日都掛了以某教會名義發出的「要求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橫額,如果宗教界朋友值得我們提防的話,他們與教育界朋友的結合便更值得戒懼。
附錄:關於二月十五日「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的聲明
香港性文化學會
播道會恩福堂(摘自《時代論壇》):
本堂絕對支持言論自由,因此我們十分尊重社會上有不同立場的人士表達不同的聲音;這種多元化的言論空間正是每一個追求民主的社會所珍惜的資產。
在此信念下,我們尊重社會任何人士的發言權利,包括與我們立場不同的意見,我們亦予以尊重。另一方面,本堂亦會繼續本著合乎聖經的原則,以及香港法律賦予所有公民的權利,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
Label(s):
Religion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戙、棟、幢
香港俚語有所謂「輸到一 dong 都無」,此俚語源自天九,所謂一 "dong",指四隻疊起的天九牌。香港人不知從何時起,多把前述俚語寫作「輸到一戙都無」,然而平日我們或會說「一棟房屋」或「一幢樓」,執筆時中文維基百科亦的天九條目將 dong 寫作「棟」。究竟「戙」、「棟」、「幢」三字那個才是天九的 "dong"?
戙
古時戙字有兩個解釋,都與船具有關:
棟
棟字人人皆知與房屋有關,所謂棟樑也。不過「棟樑」其實是疊詞,棟是水平的樑而非垂直的柱。例如見《說文》:「棟,極也。從木,東聲。屋內至中至高之處亦曰阿,俗謂之正樑」。香港有古蹟「三棟屋」,意指該屋之三條主樑(前廳、中廳及祠堂各一)。以棟作柱狀的 dong,不妥當。
幢
幢字古時指豎起的帳幕或旌旗,例如「幢幡」;亦解刻有佛經的石柱,如「經幢」或「石幢」。引申而言,幢用來形容柱狀物或用作柱狀物(例如樓宇)的量詞。以字義而論,「幢」解天九的 "dong" 最為適當。可惜,一般人將「幢」讀為 "dong" 只是有邊讀邊、無邊讀缺的謬誤,查「幢」的粵音為「唐」,也就是有時長輩說「呢『唐』樓」或「箇『唐』樓梯」中的那個「唐」。
總結
環顧音義兩者,我相信「戙」才是 "dong" 的本字,不過留意暫時只有《廣東俗語考》及天九術語才將「戙」字作柱解,在古書中,當它帶「直立」的意思時,它只是動詞。
後記(四月三日):我今天逛書店,發現彭志銘所著的《正字審查》(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7 年)及《香港潮語話齋》(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8 年)指「幢」才是 dong 的正寫。書中指有讀者去信說「幢」的讀音為「唐」,但彭反指讀者不知「幢」亦可發「洞」音。然而彭志銘並無引述此說出處;我查了多本辭書,亦未見「幢」音為「洞」的記載。我認為彭的說法不可信。
後記(四月十三日):再逛書店,發現吳昊所著的《港式廣府話研究》(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6 年)當中有一篇《戙、橦、棟》,考慮多一個從木的「橦」字。吳昊也認為 dong6 的正字為「幢」而非戙、橦、棟,但他和彭志銘一樣,講不出「幢」音為 dong6 的根據。以前的香港人多文盲,有南腔北調之弊,卻無有邊讀邊、無邊讀缺的毛病,若 dong6 的正字本為「幢」,除非「幢」本身俗讀為「洞」,否則我不相信以前的香港人會把辭書中「幢」的 tong4, tsong4, dzong6 音誤讀為 dong6。
同場加映:麻雀術語正字考
時人稱麻雀的三門為筒、索、萬,但麻雀的牌面受馬弔影響(玩法則大異,應為後人獨立發明),而明代馬弔中的四門牌為十字、萬字、索子及文錢,其中萬字蛻變為日後之萬子,索子(一索即一百文錢)為日後之索子,而文錢除「尊空沒文」及「半文錢」之外,其餘一至九錢應為日後之「筒子」,惟文錢何以改稱筒子?始終「一筒」是一文錢而不是一筒銅錢呀。清 徐珂 (1869-1928) 《清稗類鈔.叉麻雀》認為
另外,今人所謂「莊」,明顯是古時馬弔「樁」的近音,而「出沖」的「沖」應為馬弔的「衝」之誤。至於「碰」,清代馬弔的其中一種流行玩法「碰和牌」中已有此語,執筆時中文維基百科的麻將條目指「碰」即「彭」的槍聲,應不確。
戙
古時戙字有兩個解釋,都與船具有關:
- 《玉篇》:船板木也。
- 撐船櫓的意思。宋 王周《志峽船具詩.戙》:「篙之小難制,戙之獨有力。」
- 戙讀曰董。直柱曰企戙。如一條戙。椏叉戙之類『廣韵』音洞『玉篇』船板木也。繫船之柱亦曰戙。
棟
棟字人人皆知與房屋有關,所謂棟樑也。不過「棟樑」其實是疊詞,棟是水平的樑而非垂直的柱。例如見《說文》:「棟,極也。從木,東聲。屋內至中至高之處亦曰阿,俗謂之正樑」。香港有古蹟「三棟屋」,意指該屋之三條主樑(前廳、中廳及祠堂各一)。以棟作柱狀的 dong,不妥當。
幢
幢字古時指豎起的帳幕或旌旗,例如「幢幡」;亦解刻有佛經的石柱,如「經幢」或「石幢」。引申而言,幢用來形容柱狀物或用作柱狀物(例如樓宇)的量詞。以字義而論,「幢」解天九的 "dong" 最為適當。可惜,一般人將「幢」讀為 "dong" 只是有邊讀邊、無邊讀缺的謬誤,查「幢」的粵音為「唐」,也就是有時長輩說「呢『唐』樓」或「箇『唐』樓梯」中的那個「唐」。
總結
環顧音義兩者,我相信「戙」才是 "dong" 的本字,不過留意暫時只有《廣東俗語考》及天九術語才將「戙」字作柱解,在古書中,當它帶「直立」的意思時,它只是動詞。
後記(四月三日):我今天逛書店,發現彭志銘所著的《正字審查》(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7 年)及《香港潮語話齋》(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8 年)指「幢」才是 dong 的正寫。書中指有讀者去信說「幢」的讀音為「唐」,但彭反指讀者不知「幢」亦可發「洞」音。然而彭志銘並無引述此說出處;我查了多本辭書,亦未見「幢」音為「洞」的記載。我認為彭的說法不可信。
後記(四月十三日):再逛書店,發現吳昊所著的《港式廣府話研究》(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6 年)當中有一篇《戙、橦、棟》,考慮多一個從木的「橦」字。吳昊也認為 dong6 的正字為「幢」而非戙、橦、棟,但他和彭志銘一樣,講不出「幢」音為 dong6 的根據。以前的香港人多文盲,有南腔北調之弊,卻無有邊讀邊、無邊讀缺的毛病,若 dong6 的正字本為「幢」,除非「幢」本身俗讀為「洞」,否則我不相信以前的香港人會把辭書中「幢」的 tong4, tsong4, dzong6 音誤讀為 dong6。
同場加映:麻雀術語正字考
時人稱麻雀的三門為筒、索、萬,但麻雀的牌面受馬弔影響(玩法則大異,應為後人獨立發明),而明代馬弔中的四門牌為十字、萬字、索子及文錢,其中萬字蛻變為日後之萬子,索子(一索即一百文錢)為日後之索子,而文錢除「尊空沒文」及「半文錢」之外,其餘一至九錢應為日後之「筒子」,惟文錢何以改稱筒子?始終「一筒」是一文錢而不是一筒銅錢呀。清 徐珂 (1869-1928) 《清稗類鈔.叉麻雀》認為
筒,《正韻》「徒弄切,音洞,簫無底也,通則洞。」蓋筒即洞也,象其形也。聽來有點道理,不過《清稗類鈔》未必可盡信,例如它指「馬弔始於明天啟時」就明顯是錯的,原因是是嘉靖、萬曆年間已有潘之恆《葉子譜》論馬弔。我懷疑「筒」只不過是「銅」(銅錢)的口誤。無論如何,既然古籍已記載當時人稱文錢花色為筒子,即使是源自口誤,我們亦不必更改。
另外,今人所謂「莊」,明顯是古時馬弔「樁」的近音,而「出沖」的「沖」應為馬弔的「衝」之誤。至於「碰」,清代馬弔的其中一種流行玩法「碰和牌」中已有此語,執筆時中文維基百科的麻將條目指「碰」即「彭」的槍聲,應不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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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吵架的顏色,
傳統遊藝(天九、馬弔、麻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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