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新聞謂,小學字詞表「告」字上半部穿了底,寫成「牛」,與坊間常用寫法不同,令家長混亂云云。記者訪問了某位(說普通話的)大學中文系教授,他表示,中文字形,構字書法往往人人有別,老師批改習作時,應要寬容。他至此還說得頭頭是道,誰知話鋒一轉,就表示這個小學學習字詞表是「屬於民間的東西,起不了一個法律上的作用」,並建議香港仿效中國與新加坡,制訂具法律約束力的文字,減少爭拗。
在香港教授中文的大學教授,竟以為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是「民間的東西」,使我十分驚訝,不過真正令我感到突兀的,是他那種實用主義的心態。在這位教授心目中,製作一份字形表的目的,似乎就是為了減少爭拗。一個漢字為甚麼要寫成某種特定形狀,字形如何演變至今,彷彿無足輕重。
若制訂字形表的目的,單純是要規範漢字寫法的話,這樣的規範早已存在。由官方制訂的字形表其實並不稀缺。中國有通用規範漢字表,台灣有國字標準字體,日本有改定常用漢字表,就連香港這個小城,也有常用字字形表(新聞提及的小學字詞表,只不過是將此字形表納入附錄)。然而,若追溯漢字的源流的話,就算是官訂的字形表,亦不免錯誤。例如台、港兩地的字形表,皆各自採用了一些不符合原有字義的字形,這是連維基百科也有提及的,根本是舊聞了。
九七之後,中文好像忽然變得很重要。教育當局先是強逼大部份中學推行「母語教學」,用粵語來教授一般科目。吊詭的是,對中文科,當局卻反而要求用一種並非多數港人母語的語言 ── 普通話 ── 來教。(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最近也不甘寂寞,又走出來支持用普通話教中文。)教師每日面對的困難,諸如經常超時工作,與教學無關的工作比重過大,課程要遷就公開試內容,老師被逼採取不合適的教學工具或方法(例如教育局曾要求中學老師必須用 PowerPoint slides 來講解,不知此政策取消已否)等等,當局卻視若無睹。
以中文科而言,若老師有多點時間準備,多些時間講解,多點裁剪課程的權力,學生就有機會真正領會漢字演變複雜之處。「告」字從牛從口,乃因為它本來根本並非「告訴」的意思,而是指綁在牛角上的一根橫木,乃牛用的防撞欄 (bumper)。至於此「告」字日後何以變成「告訴」的意思,已經完全不可考。我不是說老師應該將漢字字源列作課程一部份,更不是說所有中學生都有能力或興趣學習漢字字源,但若課堂真真正正由老師主導,我相信大部份的中學老師,都有辦法將中文科弄得沒那麼枯燥。
用普通話教中文是否真的較優勝,其實無關宏旨。而今殖民政府亟亟追求的,根本就不是提升香港人的中文水準,而是「中港融合」,消滅粵語。某日若電視節目都只講普通話,報紙都只寫簡體字,內容開口埋口都是國家民族,領導人一律「偉光正」,天災人禍都是感動時刻,當權者才不管你的中文如何,反正以他們本身的中文水準,也判斷不了別人行文之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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