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充題:__唔能夠解決問題,__只會助長更多暴力。
(A) 暴力
(B) 警察
(C) 林鄭
(D) 中聯辦
2. 「保家衛族」或「保衞家園」的意思是:
(A) 反對容許中國任意羅織罪名,將家人送中。
(B) 反對禁止黑幫任意襲擊市民,將路人送終。
3. 若用於警黑關係,成語「誓不兩立」的意思是:
(A) 警方誓與黑幫融為一體,並不各自分立。
(B) 警方發誓絕不放過黑幫(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C) 警方發誓與黑幫前後腳擦身而過,絕不在罪案現埸一同出現。
(D) 警方與黑幫不會各自立誓,而是一起向關帝立誓,小桃源結義。
4. 填充題:生命誠可貴,__價更高
(A) 自由
(B) 國徽
(C) 黑幫所收維穩費
(D) 香港友好協進會向香港警察福利基金捐款1,000萬元
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
死刑隊誕生
我錯了,還錯得很離譜。
十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永遠不再」,當中道:
然後呢,先有中國「強力部門」跨境綁架「銅鑼灣書店」老闆,後有中國殖民政府嘗試修訂《逃犯條例》。我文中説「別以為這樣的事只存於幻想」,但我也從未想過事情會變壞得那麼快。
到了昨日,居然連死刑隊的雛形都產生了。
今次過百白衣惡煞持棍棒衝入元朗西鐵站,對站內及車廂內乘客展開持續超過一小時的無差別攻擊,誠然沒有死人。可是大家不要忘記,何君堯曾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無罪」。開了這個頭,從打人變殺人,只是時間問題。
(更正: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是梁振英;何君堯主張的,是「殺無赦」。)
我舊文説「比起港府的做法,暗殺其實更「文明」,原因是採用秘密方式,就是承認了表面上法治的重要。」本來只是想諷刺中國殖民政府幾句,卻是大錯特錯。當死刑隊隨意出沒,而警方如今次般袖手旁觀,真的於警署拉閘,不讓市民報案,其實非常恐怖。當警黑不受法律約束,互相方便,而市民不受法律保護,法治已經有名無實。
「雨傘運動」和近日多次「反送中」示威當中,政府動輒指摘示威者為「暴徒」,「破壞社會安寧」,但他們口中的暴徒,何曾有對一般市民出手?示威期間,就算有少數店家怕亂而停業,示威過後,又何曾不是立即復業?
過百白衣惡煞襲擊市民是昨晚的事,今午元朗全市卻依然十舖九休。我走入同益街市,也只見大約每四檔才開一檔,無人幫襯。何解?就是因為網上流傳今日會有刀手出動,而店家眼見昨夜警方拒絕維持治安,令元朗陷入無政府狀態,唯有拉閘避難。誰才是真正破壞社會安寧,各店東心裏清楚。
那些甚麼「這是XX最黑暗的一日」之類的話,講得多都生厭,但今次「元朗黑夜」,卻實實在在是一個分水嶺。此前,一般態度保守的市民還可能覺得只要自己唔「搞事」,警察就不會針對你,但今次事件清楚表明,警察縱然不針對你,亦不一定會保護你。為了政權的利益,他們是可以隨時對罪行視若無睹的。警察真正服務的,是政權;他們服務市民,只是順便。
昨夜港島那邊「反送中」遊行,有人塗污中聯辦大門中國國徽,中聯辦和殖民政府即急跳腳,厲聲譴責。土共最愛說「民主唔能夠當飯食」,難道國徽就可以?幾個人塗污國徽,就大批警察用橡膠子彈侍候;白衣惡煞血洗西鐵站,卻無警察制止。一件可以量產的爛鬼國徽,竟然比無辜市民的人身安全重要。望各位自求多福。
十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永遠不再」,當中道:
當官府任意綁架人,可以完全不用負責,法律已淪為黑幫施諸良民的法則。如果放任如此情形繼續下去,香港日後可能會常常有人無故失蹤,卻原來是港府或阿爺看某人不順眼,將某些未破的香港案件入佢數,然後用直通車將此人送到內地受審。
別以為這樣的事只存於幻想。阿根廷上世紀自貝隆年代晚期的左右鬥爭開始,就經歷了一段頗長的黑暗時期,其中不少老百姓人間蒸發,後來才證實他們都是被政府綁架、刑求或暗殺。當福克蘭戰事結束,真正的文人政權建立後,阿芳辛 (Raul Alfonsin) 政府調查了整個過程,報告足足有五萬頁。這份報告的濃縮本,題為《永遠不再》(Nunca Mas),是阿根廷當年的暢銷書。
上世紀南美各國其實還有死刑隊 (death squads),多由警察、軍人或民兵組成,目的是或明或暗地殺害持異見的人民。比起港府的做法,暗殺其實更「文明」,原因是採用秘密方式,就是承認了表面上法治的重要。有學者批評港府無視與內地司法權之衝突,但港府日光日白搞綁架,又完全不須交代,實際上已撕破臉皮,視法治如無物。
然後呢,先有中國「強力部門」跨境綁架「銅鑼灣書店」老闆,後有中國殖民政府嘗試修訂《逃犯條例》。我文中説「別以為這樣的事只存於幻想」,但我也從未想過事情會變壞得那麼快。
到了昨日,居然連死刑隊的雛形都產生了。
今次過百白衣惡煞持棍棒衝入元朗西鐵站,對站內及車廂內乘客展開持續超過一小時的無差別攻擊,誠然沒有死人。可是大家不要忘記,何君堯曾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無罪」。開了這個頭,從打人變殺人,只是時間問題。
(更正: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是梁振英;何君堯主張的,是「殺無赦」。)
我舊文説「比起港府的做法,暗殺其實更「文明」,原因是採用秘密方式,就是承認了表面上法治的重要。」本來只是想諷刺中國殖民政府幾句,卻是大錯特錯。當死刑隊隨意出沒,而警方如今次般袖手旁觀,真的於警署拉閘,不讓市民報案,其實非常恐怖。當警黑不受法律約束,互相方便,而市民不受法律保護,法治已經有名無實。
「雨傘運動」和近日多次「反送中」示威當中,政府動輒指摘示威者為「暴徒」,「破壞社會安寧」,但他們口中的暴徒,何曾有對一般市民出手?示威期間,就算有少數店家怕亂而停業,示威過後,又何曾不是立即復業?
過百白衣惡煞襲擊市民是昨晚的事,今午元朗全市卻依然十舖九休。我走入同益街市,也只見大約每四檔才開一檔,無人幫襯。何解?就是因為網上流傳今日會有刀手出動,而店家眼見昨夜警方拒絕維持治安,令元朗陷入無政府狀態,唯有拉閘避難。誰才是真正破壞社會安寧,各店東心裏清楚。
那些甚麼「這是XX最黑暗的一日」之類的話,講得多都生厭,但今次「元朗黑夜」,卻實實在在是一個分水嶺。此前,一般態度保守的市民還可能覺得只要自己唔「搞事」,警察就不會針對你,但今次事件清楚表明,警察縱然不針對你,亦不一定會保護你。為了政權的利益,他們是可以隨時對罪行視若無睹的。警察真正服務的,是政權;他們服務市民,只是順便。
昨夜港島那邊「反送中」遊行,有人塗污中聯辦大門中國國徽,中聯辦和殖民政府即急跳腳,厲聲譴責。土共最愛說「民主唔能夠當飯食」,難道國徽就可以?幾個人塗污國徽,就大批警察用橡膠子彈侍候;白衣惡煞血洗西鐵站,卻無警察制止。一件可以量產的爛鬼國徽,竟然比無辜市民的人身安全重要。望各位自求多福。
2019年7月2日星期二
舐嘢啦,撤退啦
很難受。
警方設局請君入甕,又真的有人入甕,然後一衆老早被收編的媒體又將事件無限放大,不提其他。那班本來就對抗爭者有偏見,只要唔係死到臨頭,都寧做順民不要歷亂的叔伯師奶,就更加難拉攏。
唔係講笑。鼓吹「以國家名義殺人,無罪」的何君堯搞撐警集會當日,我在茶餐廳食飯。當時大台新聞正在直播實況,忽然廚房佬從廚房大叫,「如果我唔使返工,我都去撐警呀!」然後老闆娘坐在櫃檯呼應:「係啦,唔使開舖嘅話,我地舖頭起碼有三個人會去!」跟住老闆娘、廚房佬同另一個茶客就咁不斷數落反送中的示威者。有些論調本身不難理解,例如示威會阻住人揾食,警察都有任務在身等等。不過最令我驚奇的,並非他們的價值觀,而是他們對現況的理解。從他們的談論中,我發現,他們是非常,非常真心地認定:
至於警察濫用暴力(甚至違法施暴),公報私仇,或台灣早已聲明條例一旦修訂,亦不會接受有關安排,甚至條例修訂前,已有銅鑼灣書店老闆遭中國「强力部門」非法越境擄人,再砌詞入罪等等,他們都渾然不覺。
本來已經難溝通,今次再有示威者真的衝入會議廳,予人口實,我都唔知講乜好。共產黨本來就擅長政治宣傳,顛倒黑白,今次更加大條道理扮正義。
我普通一個中年大叔,無資格對衝入會議廳的朋友指指點點,但是忠言逆耳都要講句:老友,今次舐咗嘢啦,撤退啦。贏了戰役(進佔會議廳),卻輸了(爭取民心的)戰爭,又有何益?
警方設局請君入甕,又真的有人入甕,然後一衆老早被收編的媒體又將事件無限放大,不提其他。那班本來就對抗爭者有偏見,只要唔係死到臨頭,都寧做順民不要歷亂的叔伯師奶,就更加難拉攏。
唔係講笑。鼓吹「以國家名義殺人,無罪」的何君堯搞撐警集會當日,我在茶餐廳食飯。當時大台新聞正在直播實況,忽然廚房佬從廚房大叫,「如果我唔使返工,我都去撐警呀!」然後老闆娘坐在櫃檯呼應:「係啦,唔使開舖嘅話,我地舖頭起碼有三個人會去!」跟住老闆娘、廚房佬同另一個茶客就咁不斷數落反送中的示威者。有些論調本身不難理解,例如示威會阻住人揾食,警察都有任務在身等等。不過最令我驚奇的,並非他們的價值觀,而是他們對現況的理解。從他們的談論中,我發現,他們是非常,非常真心地認定:
- 反送中示威者普遍都係好暴力,黐哂線咁掟磚,搵鐵通打警察。
- 反送中示威者好一部份都係收咗錢遊行。
- 逃犯條例的修訂,真的是為了填補法律漏洞,解決台灣殺人案。我聽到老闆娘好唔忿氣咁問:「點解D人要幫箇個殺人犯?」
- 條例的修訂,根本不會影響一般市民。
至於警察濫用暴力(甚至違法施暴),公報私仇,或台灣早已聲明條例一旦修訂,亦不會接受有關安排,甚至條例修訂前,已有銅鑼灣書店老闆遭中國「强力部門」非法越境擄人,再砌詞入罪等等,他們都渾然不覺。
本來已經難溝通,今次再有示威者真的衝入會議廳,予人口實,我都唔知講乜好。共產黨本來就擅長政治宣傳,顛倒黑白,今次更加大條道理扮正義。
我普通一個中年大叔,無資格對衝入會議廳的朋友指指點點,但是忠言逆耳都要講句:老友,今次舐咗嘢啦,撤退啦。贏了戰役(進佔會議廳),卻輸了(爭取民心的)戰爭,又有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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