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鬼故事。
前日有消息說百度可能改變了搜尋算則,令搜尋「女教师图片」得不到任何結果,如此改變可能源於有網民在十月二十日的人民网强国博客中,對搜尋「女教师图片」卻得到幾十頁「说是色情图片毫不过分」的圖片結果表示不滿(詳情請看央視网的報道)。起初看到這消息,只覺「得啖笑」,不過想起本月初政府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便開始懷疑報章和博客的批評並不是杞人憂天。
我原先以為泛民議員絕不會讓這些收緊互聯網自由的提案在議會通過,不過這個女教師圖片事件卻叫我反思。原來早在十月十五日,張文光議員已在第 547 期的《教協報》批評在雅虎和 Google 網站搜尋「女教師」多半會得到色情照片。(由於時間太過巧合,相信在强国博客留言的人其實是受張所啟發,不過這不是重點;附帶一提,本地報章似乎多數都沒有報道張的批評,反而《文匯報》及《香港商報》卻有報道。)張文光表示他已向雅虎和 Google 檢舉,而且他和教協「絕不能容忍互聯網刻意醜化教師,尤其是女教師的專業形象,日後一旦發現有網站對女教師作出不恰當的影射,我們定必向有關當局反映,全力捍衛女教師的尊嚴,要求政府和網絡供應商妥善處理,包括刪除不雅和不當資訊。」
這其實又是老問題:誰有權決定那些資訊不當?(在本例中,張文光所持的理由甚至不光是照片淫褻,還有是因為圖片指涉的是「女教師」,後者差不多是以言入罪了。)讓政府和網絡供應商「妥善處理」,與建立香港金盾或 GFW 有何分別?要留意,搜尋女教師而得到色情照片,並不是本地獨有現象,譬如以下就是在幾個不同地區的 Google 網站搜尋女教師圖片的結果,你可看到它們許多都是成人內容:
google.cn - 女教师
google.co.jp - 女教師
google.co.kr - 여선생, 여교사
google.com.hk - 女教師
google.com.tw - 女教師
google.com.my - 女教師
google.com.sg - 女教师(喔,我還以為新加坡在這方面的管制是較嚴的)
由於港府沒有權要求在外地的搜尋網站過濾當地的資訊,而一般的搜尋網站本身又不是被色情過濾軟件列入黑名單的對象,如果要從網上刪除所有關於「女教師」的淫褻或不雅照片的話,那麼實際上網絡供應商只能把外地的搜尋網站整個過濾,實際上就是在執行網絡版的廿三條: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互聯網用戶與外國的色情網頁及搜尋網站建立聯繫。至於甚麼叫色情網頁、由誰決定、政府或網絡供應商又會不會用「程式錯誤」之類的技術理由偷偷把政治網站也歸為色情網站,變相實行真正的廿三條, 希望張文光議員及泛民的朋友可以想清楚。
雖然我也贊成管制色情資訊,但多年來連對不少刊物的淫審裁決都未能服眾,便走去管制網絡春光,會不會弄巧反拙?其實要有效過濾色情資訊並不是容易的事,百度改變了搜尋算則不到兩天,爆乳性感女教師的幽靈已再次在百度出現了(後記:如果搜尋「女老师」而不是「女教师」的話,有更多艷照)。強要辦技術上難辦之事,不但沒有效益,還令別有用心的人有多一個箝制公民自由的藉口。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Accumulator 答客問
某報的財經記者傳來電郵,問前文一些說得不清楚的地方,希望我用電郵回覆。他沒說過我可以把他的問題放上網誌,所以公開這信件是很不禮貌的。然而,我一向認為記者不應對博客的吹水文章太過認真(博客吹水你都信?!小心舔野),所以我不打算私下回答,即使無禮都要做一次,在此先說句對不起。記者先生有四條問題:
我說的不是「問題關鍵不在於產品風險」,而是說「問題關鍵不在於產品的複雜性」。比起 accumulator 的條款,一般的商業會計制度也許要複雜得多吧,可是商人不會因為會計制度複雜而不從商。相反,他們會找來合資格的會計師去處理會計問題。
Accumulator 也是這樣。如前文所說,accumulator 的買家其實是認沽期權的賣家。認沽期權本身是對資產價格下跌風險的一種保障,賣認沽期權以及買 accumulator 因此都是承保行為。
普通人承保為甚麼有問題?這是很主觀的事。有人認為只要你情我願而雙方都瞭解合約條文的話,就沒有問題。在我看來,遊說一些沒有承保技能的個人或法人去承保,即使承保人完全明白合約內容,也不表示他們瞭解合約所帶來的風險。讓毫無管理風險能力的人承保,在道德上與欺騙無異。
話說回來,中信泰富的盈利警告中的這段內容,實在可圈可點 (the text colours are mine):
2) 買 accumulator 為什麼是財務工程的專門學問?
買 accumulator 當然不是專門學問啦!在合約上畫隻龜,有幾難?難的是在合約成立之後不讓它出事。不必說 accumulator 這麼複雜,就說你要賣一隻簡單的歐式認沽期權吧。如果賣出後你甚麼也不做,聽天由命,那麼在到期日你可能不用付鈔,也可以「蝕到貼地」,這是放棄管理風險的孤注一擲。
若你真的想管理風險的話,應該用賣出期權時收到的權利金(= 保費)購買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掛鈎資產(在 AUD/USD 外匯期權的情況下就是澳幣),當資產價格下跌時便賣出部份掛鈎資產,保留多點現金(在 AUD/USD 外匯期權的情況下就是指美金);當資產價格上升時,便減少現金,買多點掛鈎資產。這樣不時調整現金和掛鈎資產的數量(即所謂的動態對沖 dynamic hedging),令期權到期時可能虧蝕的程度盡量減輕,就是所謂的風險管理。到底要收多少期權金,甚麼時候在不用倒貼的情況下買/賣多少掛鈎資產、保留多少現金,是財務工程的專門知識。
中信泰富雖然在行為上是承保人,但意識上卻不是。你那曾見過保險公司會讓客戶釐定保費的多少?中信泰富作為認沽期權的賣家,但卻讓對手(投資銀行)擬定合約的細節,你說奇不奇怪?(當然,如前文所說,最奇怪的是中信泰富需要保險的時候反而跑去賣保險。)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它要你承保,保費的數額又由它提出,而你又不懂計算保費。這樣,你說銀行會不會多付或只付合理的保費?
3) 為何會計師或財務部人員不能計出 accumulator 的風險?
一般財務分析使用的都是現金流折現法 (discounted cash flow)。簡單來說,就是把未來的現金流折為現值。由於衍生工具在行使或到期時的報酬 (payoff) 並非已知或大致上已知,因此計算報酬的期望值 (expected value) 然後折現似乎是合理的做法。可惜這樣想是錯的。要解釋這點,我們可以考慮以下這個教科書的經典例子。
(以下是在任何財務工程的基礎課程都可以找到的材料。時間與精力所限,我只概略地說。)
設想有一個只有一種股票的股市,這隻股票每天的收巿價只會較前一天升一倍或跌一倍。假設昨天收巿時的股價為 $300,這樣今天收巿時股價可能是 $600 或 $150。為求解說方便,假設這兩種結果的機會率各為 1/2,而在這個經濟體系中利率為零。
如果使用現金流折現法的話,那麼這隻股票在昨天收巿時的價值應為 1/2 × $600 + 1/2 × $150 = $375,而不是 $300。出現這個矛盾的原因在於不同經濟條件下的現金價值其實不能直接比較。由於股價高時的 $1 並不等於股價低時的 $1,用它們計算平均值或期望值,沒有意義。
有趣的是,若要 p × $600 + (1-p) × $150 = $300 這條方程式成立,p 並不是實際上股價上升的機會率 1/2,而是 1/3。用這個被稱為「無風險偏好」(risk neutral) 的機會率 p 來折現,不止可以令現金流折現法適用於股價,還令它適用於衍生工具。試考慮一張今天到期,行使價為 $300 的(歐式)認沽期權。
用現金加掛鈎資產來形成期權的複製投資組合 (replicating portfolio),跟無風險偏好下的估值一樣,都是現代期權理論中的重要概念。考慮複製投資組合不止可得到正確的期權巿價,還告訴我們對沖的方法,這是現金流折現法所不能做到的。
在以上極度簡化的討論中,股價只會升一倍或跌一倍,實際的股市當然不會這樣。如何模擬資產價格的升跌,把買賣差價、利率、匯率、派息、不同資產價格之間的相關性(例如中信泰富所買的其中一種 accumulator,牽涉澳元兌美元及歐元兌美元兩種匯率,因此定價或對沖時要考慮兩者的相關性)納入模型之中,都需要較複雜的數學模型和數學技巧,包括偏微分方程、半鞅 (semi-martingale)、蒙地卡羅模擬 (Monte-Carlo simulation) 、傅立葉變換、time-changed Levy process 以及關於級數逼近的知識等等。不同的數學模型會給出不同的期權價格以及不同的對沖策略,財務工程師也要考慮不同模型所造成的偏差及對沖策略的效益。總之,這些都牽涉高等數學,不是會計課程的內容。
4) Accumulator 是贏有限輸有限的投資產品?
由於 accumulator 本是與股價掛鈎的衍生工具,所以我寫前文時不自覺的在想著股票累計期權,就這而言 accumulator 的確是贏有限輸有限:贏有限是因為有出局條件,輸有限是因為就算每天以都以接貨價雙倍接貨,最大的損失將是 接貨價 × 2 × 接貨日數,雖然可以令人輸到家破人亡,但數學上仍是個有限的數目。
外匯 accumulator 的情況比較微妙。以中信泰富的情況為例,其盈利警告說它 "receive AUD against delivery of USD",因此它賠的是美金。要是澳元兌美元的匯價不斷下跌,若以美元計,中信泰富輸的仍是有限,但若以澳元結算,便輸無限(假設要賠等價於一美金的澳元,若 AUD/USD = 0.5,就要賠兩澳元;AUD/USD = 0.05 的話,就要賠二十澳元 ……)。究竟對它來說輸的是有限抑或無限,要視乎它的主要收入是美元(或港元)還是澳元而定。
讀者須明白以上只是博客吹水,並不構成對任何人或任何機構理解或解決衍生工具問題的建議。本文內容亦可對可錯,並有無意之間誤導讀者的風險。
1) 為什麼 accumulator 的問題不在於產品風險的問題呢?普通人作承保人的角色會有何問題?
- 「至於 accumulators 或 decumulators,有些結構的確甚為複雜,不過大部份的結構都相當簡單。它們的問題並不在於產品複雜,而是在於政府竟讓普通人當承保人……是財務工程 (financial engineering) 的專門學問,不是有會計部或財務部的機構便懂的」。為什麼 accumulator 的問題不在於產品風險的問題呢?普通人作承保人的角色會有何問題?
- 買 accumulator 為什麼是財務工程的專門學問?
- 承上題,為何會計師或財務部人員不能計出 accumulator 的風險?
- 最後,我不明白你會說 accumulator 是贏有限輸有限的投資產品,但文中不見詳細解釋。
我說的不是「問題關鍵不在於產品風險」,而是說「問題關鍵不在於產品的複雜性」。比起 accumulator 的條款,一般的商業會計制度也許要複雜得多吧,可是商人不會因為會計制度複雜而不從商。相反,他們會找來合資格的會計師去處理會計問題。
Accumulator 也是這樣。如前文所說,accumulator 的買家其實是認沽期權的賣家。認沽期權本身是對資產價格下跌風險的一種保障,賣認沽期權以及買 accumulator 因此都是承保行為。
普通人承保為甚麼有問題?這是很主觀的事。有人認為只要你情我願而雙方都瞭解合約條文的話,就沒有問題。在我看來,遊說一些沒有承保技能的個人或法人去承保,即使承保人完全明白合約內容,也不表示他們瞭解合約所帶來的風險。讓毫無管理風險能力的人承保,在道德上與欺騙無異。
話說回來,中信泰富的盈利警告中的這段內容,實在可圈可點 (the text colours are mine):
Based on the valuations received on the Latest Practicable Date from the relevant counterparties to the outstanding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and (a) an exchange rate of AUD : USD0.70; (b) an exchange rate of EUR : USD1.35; (c) an exchange rate of USD : RMB6.84, all as of 10:00 a.m. on the Latest Practicable Date in Hong Kong, the mark to market loss of the outstanding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is HK$14.7 billion (the “Mark to Market Loss”).Accumulator 是場外期權 (over-the-counter option),沒有巿場參考價,計算它的 fair value 須倚靠一些數學模型。除非你以為「會計 = 數學」,否則應知道這不是會計的範疇。理論上,如果中信泰富有自己的財務工程團隊的話,即使不懂得對沖 accumulator 的風險,至少也該知道如何 mark to market。現在中信泰富竟然連 market-to-market loss 的數字都要倚賴對手提供,可見它對承擔 accumulator 的風險根本毫無準備。(不過最令我疑惑的,是今年年初時明明見過中信招聘財務工程師的廣告,所以照理說它不應連 mark-to-market loss 都不懂得計算;說不定我當時搞混了中信泰富跟中信集團。)
2) 買 accumulator 為什麼是財務工程的專門學問?
買 accumulator 當然不是專門學問啦!在合約上畫隻龜,有幾難?難的是在合約成立之後不讓它出事。不必說 accumulator 這麼複雜,就說你要賣一隻簡單的歐式認沽期權吧。如果賣出後你甚麼也不做,聽天由命,那麼在到期日你可能不用付鈔,也可以「蝕到貼地」,這是放棄管理風險的孤注一擲。
若你真的想管理風險的話,應該用賣出期權時收到的權利金(= 保費)購買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掛鈎資產(在 AUD/USD 外匯期權的情況下就是澳幣),當資產價格下跌時便賣出部份掛鈎資產,保留多點現金(在 AUD/USD 外匯期權的情況下就是指美金);當資產價格上升時,便減少現金,買多點掛鈎資產。這樣不時調整現金和掛鈎資產的數量(即所謂的動態對沖 dynamic hedging),令期權到期時可能虧蝕的程度盡量減輕,就是所謂的風險管理。到底要收多少期權金,甚麼時候在不用倒貼的情況下買/賣多少掛鈎資產、保留多少現金,是財務工程的專門知識。
中信泰富雖然在行為上是承保人,但意識上卻不是。你那曾見過保險公司會讓客戶釐定保費的多少?中信泰富作為認沽期權的賣家,但卻讓對手(投資銀行)擬定合約的細節,你說奇不奇怪?(當然,如前文所說,最奇怪的是中信泰富需要保險的時候反而跑去賣保險。)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它要你承保,保費的數額又由它提出,而你又不懂計算保費。這樣,你說銀行會不會多付或只付合理的保費?
3) 為何會計師或財務部人員不能計出 accumulator 的風險?
一般財務分析使用的都是現金流折現法 (discounted cash flow)。簡單來說,就是把未來的現金流折為現值。由於衍生工具在行使或到期時的報酬 (payoff) 並非已知或大致上已知,因此計算報酬的期望值 (expected value) 然後折現似乎是合理的做法。可惜這樣想是錯的。要解釋這點,我們可以考慮以下這個教科書的經典例子。
(以下是在任何財務工程的基礎課程都可以找到的材料。時間與精力所限,我只概略地說。)
設想有一個只有一種股票的股市,這隻股票每天的收巿價只會較前一天升一倍或跌一倍。假設昨天收巿時的股價為 $300,這樣今天收巿時股價可能是 $600 或 $150。為求解說方便,假設這兩種結果的機會率各為 1/2,而在這個經濟體系中利率為零。
如果使用現金流折現法的話,那麼這隻股票在昨天收巿時的價值應為 1/2 × $600 + 1/2 × $150 = $375,而不是 $300。出現這個矛盾的原因在於不同經濟條件下的現金價值其實不能直接比較。由於股價高時的 $1 並不等於股價低時的 $1,用它們計算平均值或期望值,沒有意義。
有趣的是,若要 p × $600 + (1-p) × $150 = $300 這條方程式成立,p 並不是實際上股價上升的機會率 1/2,而是 1/3。用這個被稱為「無風險偏好」(risk neutral) 的機會率 p 來折現,不止可以令現金流折現法適用於股價,還令它適用於衍生工具。試考慮一張今天到期,行使價為 $300 的(歐式)認沽期權。
- 若今天收巿時股價為 $600,這期權的報酬便是 $0;
- 若收巿時股價為 $150,期權的報酬便為 $150。
- 若今天收巿時股價為 $600,這個投資組合的報酬便是 (−1/3) × $600 + $200 = $0,剛好是認沽期權的報酬;
- 若收巿時股價為 $150,這個投資組合的報酬便為 (−1/3) × $150 + $200 = $50,也剛好是跌巿時認沽期權的報酬。
用現金加掛鈎資產來形成期權的複製投資組合 (replicating portfolio),跟無風險偏好下的估值一樣,都是現代期權理論中的重要概念。考慮複製投資組合不止可得到正確的期權巿價,還告訴我們對沖的方法,這是現金流折現法所不能做到的。
在以上極度簡化的討論中,股價只會升一倍或跌一倍,實際的股市當然不會這樣。如何模擬資產價格的升跌,把買賣差價、利率、匯率、派息、不同資產價格之間的相關性(例如中信泰富所買的其中一種 accumulator,牽涉澳元兌美元及歐元兌美元兩種匯率,因此定價或對沖時要考慮兩者的相關性)納入模型之中,都需要較複雜的數學模型和數學技巧,包括偏微分方程、半鞅 (semi-martingale)、蒙地卡羅模擬 (Monte-Carlo simulation) 、傅立葉變換、time-changed Levy process 以及關於級數逼近的知識等等。不同的數學模型會給出不同的期權價格以及不同的對沖策略,財務工程師也要考慮不同模型所造成的偏差及對沖策略的效益。總之,這些都牽涉高等數學,不是會計課程的內容。
4) Accumulator 是贏有限輸有限的投資產品?
由於 accumulator 本是與股價掛鈎的衍生工具,所以我寫前文時不自覺的在想著股票累計期權,就這而言 accumulator 的確是贏有限輸有限:贏有限是因為有出局條件,輸有限是因為就算每天以都以接貨價雙倍接貨,最大的損失將是 接貨價 × 2 × 接貨日數,雖然可以令人輸到家破人亡,但數學上仍是個有限的數目。
外匯 accumulator 的情況比較微妙。以中信泰富的情況為例,其盈利警告說它 "receive AUD against delivery of USD",因此它賠的是美金。要是澳元兌美元的匯價不斷下跌,若以美元計,中信泰富輸的仍是有限,但若以澳元結算,便輸無限(假設要賠等價於一美金的澳元,若 AUD/USD = 0.5,就要賠兩澳元;AUD/USD = 0.05 的話,就要賠二十澳元 ……)。究竟對它來說輸的是有限抑或無限,要視乎它的主要收入是美元(或港元)還是澳元而定。
讀者須明白以上只是博客吹水,並不構成對任何人或任何機構理解或解決衍生工具問題的建議。本文內容亦可對可錯,並有無意之間誤導讀者的風險。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Accumulator
中信泰富玩 accumulator 中招,比雷曼兄弟事件更震撼。我前天還特地買了《信報》來看,以為有料到,誰知不是。觀乎幾份報章的報道,報界似乎對 accumulator 有些誤解。我提不起勁整理,以下想到甚麼便寫甚麼。
1) Accumulator 並不是槓杆式合約
中信泰富在盈利警告中稱呼它買的一大堆衍生工具為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信報》、《明報》和《蘋果日報》也跟著稱呼這些合約為「槓杆式外匯合約」。正如「迷你債券」不是債券,所謂「槓杆式外匯合約」也不是採用槓杆式的操作。真正的槓杆式操作乃指莊家讓客戶用買到一手貨的價錢買多於一手貨,然後該批貨的盈虧均以槓杆比例計算。港人熟悉的股票或外匯孖展便是很好的例子。Accumulator 的交易雙方在進入合約時根本毋須支付對方任何款項,亦沒有買賣任何資產,因此沒有「用買一手貨的價錢買多於一手貨」這回事。
中信泰富沒有在盈利警告中完全說清楚它所買的 accumulators 的條款,它稱 accumulators 為槓杆式,可能是這些外匯 accumulators 有著一般股票 accumulators 的「雙倍接貨」特色。可是 accumulator 其實是一系列有出局 (knock-out) 條款、到期日橫跨一兩年的認沽期權,而所謂「雙倍接貨」,實質上是每天的期權組合包括兩個不同行使價的認沽期權。當掛鈎資產的價格低於兩個行使價的較低者時,客觀效果便是 accumulator 的買家(實際上是期權的賣家)要履行兩個認沽期權的行使責任。
2) 所謂的「槓杆式」特質並非 accumulator 最致命的部份
Accumulator 最攞命的,是它累計的效果。股市雖有 V 形反彈,但一般來說,一旦股市下跌,它很可能還要低沉一陣子,因此一旦 accumulator 的買家要高價接貨,這樣的情況往往要持續多日甚至多月。比起一日內要接雙倍貨,連續接多日高價貨的殺傷力要大得多。匯巿比股巿更少會在短時間內大幅反彈。中信泰富如果再不想辦法鎖定虧損,恐怕虧蝕只會愈來愈嚴重。
3) Accumulator 並不是「贏有限,輸無限」的衍生工具
很多人似乎搞亂了認購與認沽期權。Accumulator 的買家是認沽期權的賣家,他們輸贏都有限。當然,正如中信泰富所面對的,這個「有限」可以是致命地大。
4) 中信泰富購買 accumulator 這種行為絕不能被視為對沖
按《明報》報道:
從中信泰富在盈利警告中誤稱自己所買的 accumulators 為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來看,有關人等似乎連自己所買的東西的本質都不知道。單憑這點已可斷定中信泰富並不是有意識地用 accumulator 來對沖。
從技術上說,accumulator 的買家其實是認沽期權的賣家。如果中信泰富要對沖外匯風險,它應該買進保險而不是賣出保險。它可以買進美元的認沽期權、澳元的認購期權或澳元兌美元的遠期合約。買入澳元的 accumulator 等於賣出澳元的認沽期權,這只能令自己暴露在澳元下跌的風險中,而不能有效中和澳元上升的風險。
5) Accumulator 不能用 decumulator 對沖
《蘋果日報》說對沖 accumulator 的方法有四種:
至於《蘋果》提到的另外兩種方法則較可行,不過要留意不管是場內抑或場外期權,莊家很少會為每個交易日都提供以當日為到期日的期權,因此即使中信泰富採取《蘋果》所說的後兩種方法,都只會構成 partial hedges。儘管如此,我覺得中信泰富還是盡快平倉為妙。
6) Accumulator 的問題不在於產品的複雜性
有論者認為很多衍生工具結構複雜,有關當局應加以監管。科大商學院財務學系的顏至宏教授甚至在廿二日的《信報》撰文,建議制訂一個產品風險指數。這真是捉錯用神。以雷曼事件為例,合約的結構並不複雜(純粹是高息票據),真正複雜的是合約背後交易各方的關係。這種情況,其實只要銀行在銷售產品時清楚說明這種關係便成。雷曼苦主並不是因為不瞭解甚麼是高息而中招,而是因為銀行有意無意間令客戶誤解交易各方的身份所至。
至於 accumulators 或 decumulators,有些結構的確甚為複雜,不過大部份的結構都相當簡單。它們的問題並不在於產品複雜,而是在於政府竟讓普通人當承保人。保險公司要遵守很多規則(如有關預備金的)才可承保,為甚麼普通人卻可以輕易賣出期權?我所謂的「普通人」並非單指牛頭角順嫂,還有所謂的「專業投資者」及中信泰富這類機構投資者。對沖衍生工具 —— 即使是一個簡單的認沽期權 —— 所帶來的風險,是財務工程 (financial engineering) 的專門學問,不是有會計部或財務部的機構便懂的,更不是身為證監會所謂的「專業投資者」(擁有投資組合達八百萬港元或以上者)便自動知曉。讓沒有(財務)保險資格的人/法人賣保險,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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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家事,身體較疲倦,所以不想多寫了。結束之前且讓我說,《信報》近年的水準真的下降了許多。副刊版沒以前好看不用說,現在很多專欄也寫得很白痴。在前天買的《信報》,隨手便可找到以下例子:
1) Accumulator 並不是槓杆式合約
中信泰富在盈利警告中稱呼它買的一大堆衍生工具為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信報》、《明報》和《蘋果日報》也跟著稱呼這些合約為「槓杆式外匯合約」。正如「迷你債券」不是債券,所謂「槓杆式外匯合約」也不是採用槓杆式的操作。真正的槓杆式操作乃指莊家讓客戶用買到一手貨的價錢買多於一手貨,然後該批貨的盈虧均以槓杆比例計算。港人熟悉的股票或外匯孖展便是很好的例子。Accumulator 的交易雙方在進入合約時根本毋須支付對方任何款項,亦沒有買賣任何資產,因此沒有「用買一手貨的價錢買多於一手貨」這回事。
中信泰富沒有在盈利警告中完全說清楚它所買的 accumulators 的條款,它稱 accumulators 為槓杆式,可能是這些外匯 accumulators 有著一般股票 accumulators 的「雙倍接貨」特色。可是 accumulator 其實是一系列有出局 (knock-out) 條款、到期日橫跨一兩年的認沽期權,而所謂「雙倍接貨」,實質上是每天的期權組合包括兩個不同行使價的認沽期權。當掛鈎資產的價格低於兩個行使價的較低者時,客觀效果便是 accumulator 的買家(實際上是期權的賣家)要履行兩個認沽期權的行使責任。
2) 所謂的「槓杆式」特質並非 accumulator 最致命的部份
Accumulator 最攞命的,是它累計的效果。股市雖有 V 形反彈,但一般來說,一旦股市下跌,它很可能還要低沉一陣子,因此一旦 accumulator 的買家要高價接貨,這樣的情況往往要持續多日甚至多月。比起一日內要接雙倍貨,連續接多日高價貨的殺傷力要大得多。匯巿比股巿更少會在短時間內大幅反彈。中信泰富如果再不想辦法鎖定虧損,恐怕虧蝕只會愈來愈嚴重。
3) Accumulator 並不是「贏有限,輸無限」的衍生工具
很多人似乎搞亂了認購與認沽期權。Accumulator 的買家是認沽期權的賣家,他們輸贏都有限。當然,正如中信泰富所面對的,這個「有限」可以是致命地大。
4) 中信泰富購買 accumulator 這種行為絕不能被視為對沖
按《明報》報道:
榮智健就解釋,兩年前剛開始在澳洲投資鐵礦時,澳元兌美元在0.7左右,隨之就一路升高,到今年年中最高達0.98。他說﹕「今後兩年,確實有40億澳元的開支需要。公司相關人員於是選擇了這樣一個方法由0.95元水平開始買入澳元合約。」不過,榮智健強調,「這是他(財務董事張立憲)自己做的主張,並不是通過任何合法的途徑,他當時認為這樣做便宜過市場價格,但沒有料到市場的巨大風險」。他聲言不清楚這件事會演變成「這麽巨大的炸彈」,又指「經過內部審計,證實沒有欺詐」,因此不會對兩名離職的財務人員(另一人財務總監周志賢)採取法律行動。所謂對沖,必須決策者知道投資組合在加入衍生工具後的整體風險要比加入前低才成立。若決策者並沒意識到這點,即使購進衍生工具後整體風險的確有所下降,決策者也只是在賭博並剛好賭贏,而不是對沖。
從中信泰富在盈利警告中誤稱自己所買的 accumulators 為 "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s" 來看,有關人等似乎連自己所買的東西的本質都不知道。單憑這點已可斷定中信泰富並不是有意識地用 accumulator 來對沖。
從技術上說,accumulator 的買家其實是認沽期權的賣家。如果中信泰富要對沖外匯風險,它應該買進保險而不是賣出保險。它可以買進美元的認沽期權、澳元的認購期權或澳元兌美元的遠期合約。買入澳元的 accumulator 等於賣出澳元的認沽期權,這只能令自己暴露在澳元下跌的風險中,而不能有效中和澳元上升的風險。
5) Accumulator 不能用 decumulator 對沖
《蘋果日報》說對沖 accumulator 的方法有四種:
其一可買入玩法與 Accumulator 完全相反的 Decumulator,定期以溢價沽出所接資產,減低損失;其二是沽出認購期權(Call Option),收取期權金彌補損失;其三可買入認沽期權,變相為 Accumulator 平倉;最後是沽出相關產品期貨「鎖倉」,避免進一步虧損。Decumulator 的買家其實是認購期權的賣家。撇除一些出局條件不說,《蘋果》所講的頭兩種方法在概念上其實無分別。用賣出認購期權的方式來對沖賣出的認沽期權,是行不通的。同時沽出認購與認沽期權,等於沽出一個 straddle 或 strangle (視乎認購與認沽期權各自的行使價而定),兩者都令沽出者暴露在掛鈎資產價格偏高或偏低的風險當中。
至於《蘋果》提到的另外兩種方法則較可行,不過要留意不管是場內抑或場外期權,莊家很少會為每個交易日都提供以當日為到期日的期權,因此即使中信泰富採取《蘋果》所說的後兩種方法,都只會構成 partial hedges。儘管如此,我覺得中信泰富還是盡快平倉為妙。
6) Accumulator 的問題不在於產品的複雜性
有論者認為很多衍生工具結構複雜,有關當局應加以監管。科大商學院財務學系的顏至宏教授甚至在廿二日的《信報》撰文,建議制訂一個產品風險指數。這真是捉錯用神。以雷曼事件為例,合約的結構並不複雜(純粹是高息票據),真正複雜的是合約背後交易各方的關係。這種情況,其實只要銀行在銷售產品時清楚說明這種關係便成。雷曼苦主並不是因為不瞭解甚麼是高息而中招,而是因為銀行有意無意間令客戶誤解交易各方的身份所至。
至於 accumulators 或 decumulators,有些結構的確甚為複雜,不過大部份的結構都相當簡單。它們的問題並不在於產品複雜,而是在於政府竟讓普通人當承保人。保險公司要遵守很多規則(如有關預備金的)才可承保,為甚麼普通人卻可以輕易賣出期權?我所謂的「普通人」並非單指牛頭角順嫂,還有所謂的「專業投資者」及中信泰富這類機構投資者。對沖衍生工具 —— 即使是一個簡單的認沽期權 —— 所帶來的風險,是財務工程 (financial engineering) 的專門學問,不是有會計部或財務部的機構便懂的,更不是身為證監會所謂的「專業投資者」(擁有投資組合達八百萬港元或以上者)便自動知曉。讓沒有(財務)保險資格的人/法人賣保險,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
近日因家事,身體較疲倦,所以不想多寫了。結束之前且讓我說,《信報》近年的水準真的下降了許多。副刊版沒以前好看不用說,現在很多專欄也寫得很白痴。在前天買的《信報》,隨手便可找到以下例子:
頁 2 《社評》:中信泰富在澳洲的資本開支約需十六億澳元(約合八十六億港元),以此金額,何須以槓杆式外匯合約進行外匯買賣,參與接近二百億元的合約?
頁 28《衍生論》:理論上,企業對沖以減少損失 …… 也可以透過期權做對沖,但其結果包括 Delta,時間值等較為複雜。
頁 35 《自啟動 USB 有助推動電子課本》:數年前,德國人在 Debian 基礎上,研究出一種發行版,叫 Knoppix,發明了 On-the-Fly 技術,即把操作系統整個壓縮在鐳射光盤上,…… 這樣,只要插入一張光盤就可以啟動電腦,業界把這稱為「Live 光盤」。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怪物地牢 (Monster Basement)
罕有地走恐怖路線的 online Flash games。第一篇有點陰森,結尾有個變奏和張系國的某篇小說相似。第二篇的物件很隱蔽,搜尋難度較高,但故事題材和風格都異常獨特,非常值得一試;這個遊戲有點恐怖,雖然嚴格來說只是靠音響的廉價驚嚇,但膽小的還是別玩為妙。
此外,這兩個遊戲都下載得比較慢,玩家要有點耐性。
Monster Basement, Monster Basement 2
此外,這兩個遊戲都下載得比較慢,玩家要有點耐性。
Monster Basement, Monster Basement 2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Firefox 中文字典搜尋插件
配合漢文樂園搜尋插件及 Firefox 的 context search add-on,要查中文字義,十分簡便
近日懶醒吹晒水大談中文,還要引經據典,我的中文學養當然無咁好,好多野都係靠查字典。有一個漢文樂園網站幾好用,有四本字典可查。為求方便,我製作了一個 Firefox 的 search-plugin,方便查閱。雖然《康熙字典》較權威,但《文言字典》較詳盡,所以這個 search-plugin 搜尋的是《文言字典》。要查看另外三本字典的結果的話,在《文言字典》的搜尋結果網頁再點擊一下便行。
安裝這個 search-plugin 的步驟,與之前安裝 Cambridge Dictionary 和 Oxford Dictionary 的步驟相同。這些 plugins 配合 context search add-on 使用,格外方便。
1) 找出 Firefox 放置 search plugins 的檔案夾,在我的電腦中是 C:\Program Files\Mozilla Firefox\searchplugins
如果你不肯定的話,搜尋 google.xml 所在的檔案夾便可以了。
2) 把以下的代碼儲存作檔名為 hanculture.src 的文字檔案,並放在上面所說的檔案夾中。
<search version="7.1"
name="hanculture"
description="hanculture"
queryCharset="UTF-8"
action="http://www.hanculture.com/dic/v.php"
searchForm="http://www.hanculture.com/dic/v.php"
method="GET" >
<input name="m" value="hy">
<input name="dicword" user="">
3) 右擊這個漢文樂園的 icon ,把它儲存到上述的檔案夾中。
4) 關閉然後重開 Firefox,搞掂!
(十二月九日註:漢文樂園宣佈「漢文庫典調整,查詢暫停」。因此上面的插件不知何時才可再用。下述《縱橫碼在線中文字典》網頁的讀音方面雖仍能正常運作,但詞義部份亦受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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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很少直接使用漢文樂園網站,原因是它沒有單字的粵語讀音。我一般用的是《縱橫碼在線中文字典》,這個字典網站附有粵語讀音,字義方面則轉連結至漢文樂園網站。由於《縱橫碼在線中文字典》沒有 favicon,要造它的 search-plugin,只需預備有關的 src 檔案:
<search version="7.1"
name="Zung Wanng Maa"
description="Zung Wanng Maa"
queryCharset="UTF-8"
action="http://www.ckcitlang.net/ckc/dictionary.php"
searchForm="http://www.ckcitlang.net/ckc/dictionary.php"
method="GET" >
<input name="jiinput" user="">
<input name="lang" value="b5">
你喜歡用甚麼檔名也可以(不過 file extension 必須是 src),我叫它做 zungwanngmaa.src。把這個檔案放在上面提過的檔案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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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方法其實已過時,現在 Firefox 有個 OpenSearch 格式,用家自行製作的 search-plugin 可以上載到 Mozilla 網站,安裝者亦不用分別下載一個文字檔和一個圖像檔,search-plugin 的名稱也可以是中文(用現在的方法我只可以用英文名字 hanculture 指稱漢文樂園的 search-plugin),不過我暫時沒有時間學新方法,況且我覺得 search-plugin 行得通就可以。有誰自告奮勇製作 OpenSearch 格式的 XML 檔,可告訴我,我會在此網誌轉介。
神探伽俐略
如博客方潤所言,此劇最好看的並非科學部份,而是男女主角如何互窒對方。當然,看過劇集結尾主題曲片段的觀眾,也預期男女主角會發展 X-Files 式曖曖昧昧的感情,這應該也有點看頭。
很多人嫌劇中湯川教授發了瘋地在地上寫公式太誇張,我反而介意此劇的「科學」橋段太過牽強。電視台暫時播到第五話,其中最玄的莫過於第四話中,兇手竟用一根棒狀的武器發出超聲波,穿透位於兩三尺外泳池中的受害者的心臟,並在死者身上留下一塊約一厘米直徑的炙傷痕跡。超聲波的確可令人體組織發熱,並引致體液出現氣泡爆破的現象,但要把這種作用實用化,變成可隨身攜帶的武器,必須解決許多現實問題。如何發出具指向性的超聲波,又有足夠的能量在短時間內破壞人體(還要考慮在水中的能量消耗),兼讓兇手輕易地令死者身處聲場的焦點,劇中都沒有半點交代。
這其實反映了編劇與大部份人對科技的誤解。要發展科技,科學原則固然重要,但要把科學結果應用到日常生活之中,靠的是工程師的巧思。第四話中湯川教授最後竟能比兇手設計出更高明的武器,其實是混淆了科學家與工程師的角色。雖然的確有科學家兼具工程師的才能,但我相信《神探伽俐略》的編劇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即使在最合理的第二話,地上那層薄薄的液態氦/氮/whatever,能否在短時間內令半空的空氣形成顯著的溫差,造成海巿唇樓,也很成疑問。
不過這套電視劇實在令我感嘆。在香港,即使有相同的劇本,恐怕也找不出能說服觀眾的演員。看上面 Youtube 的片段,福山雅治跟柴咲幸與劇中的形象判若兩人,但他們演教授跟警探,卻又似模似樣。在香港,要找人飾演內海薫大概還可以,但有誰可飾演湯川學?我一個都想不到。
即使找到合適的演員,本地製作也及不上日本。有些細節,如每集結尾在主題曲片段中重溫當集內容,港劇便懶得做。香港也多用廠景,場景裝修往往庸俗不堪。人家呢?昨晚看第五話,看到用實景拍攝的酒店房間,牆上掛著一幅莫內的複製畫,我便想,如果我到這個城市旅遊,也要住進這間酒店 ……
很多人嫌劇中湯川教授發了瘋地在地上寫公式太誇張,我反而介意此劇的「科學」橋段太過牽強。電視台暫時播到第五話,其中最玄的莫過於第四話中,兇手竟用一根棒狀的武器發出超聲波,穿透位於兩三尺外泳池中的受害者的心臟,並在死者身上留下一塊約一厘米直徑的炙傷痕跡。超聲波的確可令人體組織發熱,並引致體液出現氣泡爆破的現象,但要把這種作用實用化,變成可隨身攜帶的武器,必須解決許多現實問題。如何發出具指向性的超聲波,又有足夠的能量在短時間內破壞人體(還要考慮在水中的能量消耗),兼讓兇手輕易地令死者身處聲場的焦點,劇中都沒有半點交代。
這其實反映了編劇與大部份人對科技的誤解。要發展科技,科學原則固然重要,但要把科學結果應用到日常生活之中,靠的是工程師的巧思。第四話中湯川教授最後竟能比兇手設計出更高明的武器,其實是混淆了科學家與工程師的角色。雖然的確有科學家兼具工程師的才能,但我相信《神探伽俐略》的編劇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即使在最合理的第二話,地上那層薄薄的液態氦/氮/whatever,能否在短時間內令半空的空氣形成顯著的溫差,造成海巿唇樓,也很成疑問。
不過這套電視劇實在令我感嘆。在香港,即使有相同的劇本,恐怕也找不出能說服觀眾的演員。看上面 Youtube 的片段,福山雅治跟柴咲幸與劇中的形象判若兩人,但他們演教授跟警探,卻又似模似樣。在香港,要找人飾演內海薫大概還可以,但有誰可飾演湯川學?我一個都想不到。
即使找到合適的演員,本地製作也及不上日本。有些細節,如每集結尾在主題曲片段中重溫當集內容,港劇便懶得做。香港也多用廠景,場景裝修往往庸俗不堪。人家呢?昨晚看第五話,看到用實景拍攝的酒店房間,牆上掛著一幅莫內的複製畫,我便想,如果我到這個城市旅遊,也要住進這間酒店 ……
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
歷險遊戲的名字中譯(一)
我最怕用中文軟件,原因是許多與電腦有關的名詞劣譯甚多,譬如「剪下」(剪)、「複製」(抄)、「貼上」(貼)、「我的最愛」(好肉麻!)、「網路」(網絡)、「網際網路」(互聯網)、「電腦關機」(關機)等等。不需改動電腦設定的時候還好,需要的話,每打開一張「菜單」(選單)也要頭痛到底裏邊的詞語怎麼解。當初砌這部電腦時,滿腦子想著硬件的事,一不留神,買了中文版 Windows,後悔至今。
遊戲軟件也有劣譯。例如好好的 "Civilization" 不譯作《文明》,偏要畫蛇添足,多加「帝國」二字,變成《文明帝國》。帝國可以建立其文明,但「帝國」這種制度卻不是文明的體現,因此世上只有「帝國文明」(the civilisation of an empire),卻沒有「文明帝國」(a civilised empire) 這東西。
如果是打打殺殺的遊戲,改壞名也無所謂,反正遊戲名稱並不是重點,但歷險遊戲著重的是故事,遊戲的名稱不但影響玩家對故事的理解和期望,也影響他們回味故事內容。繙譯電影名字也一樣,不過譯戲名要受發行商諸多制肘,而繙譯遊戲名字則沒聽過有多少限制。無論是正式的中文版抑或是網民自製的盜版,改個貼切一 點而又較有文采的名字,應算是雙贏之舉吧。可能是偏見,但我總覺得海峽兩岸的遊戲名稱中譯十居其九都很礙眼,不過也偶有佳作。以下就讓我發發牢騷吧。
(如無特別聲明,以下譯名都是網民自行起的名字。)
Beneath a Steel Sky
建議譯名:《鋼穹之下》、《灰穹之下》。
Samorost 1, Samorost 2
建議譯名:《浮木 1, 2》
Crimson Room
Crimson Room 有一姊妹作 Viridian Room,內地有人譯作《綠野鬼踪》,十分「無厘頭」。至於台譯《碧綠色房間》,我的意見與上述相同。Viridian 這種藍綠色比 crimson 更難捉摸,簡單譯做「綠色」較佳。
建議譯名:Crimson Room =>《紅色房間》,Viridian Room => 《綠色房間》
Broken Sword: The Sleeping Dragon
建議譯名:《斷劍:睡龍》。
Law & Order
建議譯名:《法與序》。
Secret Files: Tunguska
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至於 Dreamfall,英語沒有此字,事實上從我在英語歷險遊戲論壇所看,外國玩家也不清楚 Dreamfall 一詞的意思。英特衛的譯者可能單純地認為 fall 是「下落」(如 waterfall),所以把 Dreamfall 譯成「夢殞」,但 fall 也有「發生」或「來臨」的意思,例如說 night has fallen,就是說已入夜而不是如 Google 所繙譯的「晚上已經下降」,所以著名獨立遊戲製作人 Jonathan Boakes 的作品 Dark Fall 便應譯成《入黑》,硬要用「下降」的意思的話也可譯為《夜幕降臨》,其中這個「臨」字尤其重要,因為這裏 "fall" 的意思是「到臨」多於「下降」。要把 Dreamfall 譯成「夢殞」,從故事內容來看勉強說得通(玩過便會明白,這裏不想透露太多),不過我猜作者的意思是 fallen into the dream 多一點。
附帶一提,內地的網頁似乎一律把 Dreamfall 譯成「夢隕」。當然,殞、隕相通,用那個字也沒所謂,但為甚麼內地網民一律採用「隕」字,就很耐人尋味了。照計他們玩的應是台灣中文版的盜版,應該沒必要刻意把「殞」字換成「隕」字。如何解釋這個現象,還望有識之士指點。
建議譯名:Dreamfall => 入夢/夢臨、TLJ => 最長旅程/漫長旅程;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 《入夢:最長旅程》等等。
Diamonds in the Rough
Return to Mysterious Island
今次由於遊戲的名字較簡單,我還可大言不慚談繙譯,下次說一些不知該從何入手的遊戲名字,大家就會明白繙譯之難了。(待續)
遊戲軟件也有劣譯。例如好好的 "Civilization" 不譯作《文明》,偏要畫蛇添足,多加「帝國」二字,變成《文明帝國》。帝國可以建立其文明,但「帝國」這種制度卻不是文明的體現,因此世上只有「帝國文明」(the civilisation of an empire),卻沒有「文明帝國」(a civilised empire) 這東西。
如果是打打殺殺的遊戲,改壞名也無所謂,反正遊戲名稱並不是重點,但歷險遊戲著重的是故事,遊戲的名稱不但影響玩家對故事的理解和期望,也影響他們回味故事內容。繙譯電影名字也一樣,不過譯戲名要受發行商諸多制肘,而繙譯遊戲名字則沒聽過有多少限制。無論是正式的中文版抑或是網民自製的盜版,改個貼切一 點而又較有文采的名字,應算是雙贏之舉吧。可能是偏見,但我總覺得海峽兩岸的遊戲名稱中譯十居其九都很礙眼,不過也偶有佳作。以下就讓我發發牢騷吧。
(如無特別聲明,以下譯名都是網民自行起的名字。)
Beneath a Steel Sky
- 鋼鐵天空下(陸、台)
建議譯名:《鋼穹之下》、《灰穹之下》。
Samorost 1, Samorost 2
- 異星歷險記 1, 2(台)
- 銀河歷險記 1, 2(陸)
- 星球危機 1, 2(台)
建議譯名:《浮木 1, 2》
Crimson Room
- 罪案現場(陸)
- 密室逃脫(台)
- 深紅色房間(台)
Crimson Room 有一姊妹作 Viridian Room,內地有人譯作《綠野鬼踪》,十分「無厘頭」。至於台譯《碧綠色房間》,我的意見與上述相同。Viridian 這種藍綠色比 crimson 更難捉摸,簡單譯做「綠色」較佳。
建議譯名:Crimson Room =>《紅色房間》,Viridian Room => 《綠色房間》
Broken Sword: The Sleeping Dragon
- 斷劍:沉睡之龍(陸、台)
- 斷劍3:沉睡之龍(陸、台)
建議譯名:《斷劍:睡龍》。
Law & Order
- 法律與秩序(陸、台)
- 法網遊龍(台)
- 法網風雲(港)
建議譯名:《法與序》。
Secret Files: Tunguska
- Tunguska 秘密檔案(台灣 英特衛 Interwise)
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 夢殞:無盡的旅程 II (台灣 英特衛 Interwise)
至於 Dreamfall,英語沒有此字,事實上從我在英語歷險遊戲論壇所看,外國玩家也不清楚 Dreamfall 一詞的意思。英特衛的譯者可能單純地認為 fall 是「下落」(如 waterfall),所以把 Dreamfall 譯成「夢殞」,但 fall 也有「發生」或「來臨」的意思,例如說 night has fallen,就是說已入夜而不是如 Google 所繙譯的「晚上已經下降」,所以著名獨立遊戲製作人 Jonathan Boakes 的作品 Dark Fall 便應譯成《入黑》,硬要用「下降」的意思的話也可譯為《夜幕降臨》,其中這個「臨」字尤其重要,因為這裏 "fall" 的意思是「到臨」多於「下降」。要把 Dreamfall 譯成「夢殞」,從故事內容來看勉強說得通(玩過便會明白,這裏不想透露太多),不過我猜作者的意思是 fallen into the dream 多一點。
附帶一提,內地的網頁似乎一律把 Dreamfall 譯成「夢隕」。當然,殞、隕相通,用那個字也沒所謂,但為甚麼內地網民一律採用「隕」字,就很耐人尋味了。照計他們玩的應是台灣中文版的盜版,應該沒必要刻意把「殞」字換成「隕」字。如何解釋這個現象,還望有識之士指點。
建議譯名:Dreamfall => 入夢/夢臨、TLJ => 最長旅程/漫長旅程;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 《入夢:最長旅程》等等。
Diamonds in the Rough
- 原鑽(陸)
- 鑽石計劃(陸)
Return to Mysterious Island
- 神秘島(台灣 光譜資訊)
- 重返神秘島(陸、台)
今次由於遊戲的名字較簡單,我還可大言不慚談繙譯,下次說一些不知該從何入手的遊戲名字,大家就會明白繙譯之難了。(待續)
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
睇來箇點唔係方言
以前我在火雞大學打工,入住初級職員宿舍,成為當中絕無僅有的本地人。同住的是三位從內地來的研究員。有次其中一人問,你們香港人唸古詩古文,是用廣東話的嗎?我當然回答「是」,想不到他竟然失笑起來,就像聽到甚麼荒謬的事情似的。
和內地人溝通的最大問題,是他們以為普通話才是「中國話」,而其他華語則是方言。以粵語為例,較有常識的都知道以北京作京城其實是從明朝永樂年間才開始的事,以前中國的政治中心一直都不在北方,騷人墨客的詩詞歌賦根本不可能以北平這個邊陲地方的方言的音調為本。相反,粵語保留較多古音,以粵語唸唐詩比用普通話唸更恰當,這點已有很多人提過,不贅。
內地人由愛國教育的奶水養大,多少習染了點文化沙文主義。有次跟同房說起前英國首相 John Major,他說「你們叫他做馬卓安,我們叫他做約翰.梅傑」,他大概沒有意識到「馬卓安」是官方譯名。他們以為用普通話唸唐詩才正當,這點並不令人感到奇怪。反而近日看網誌,令我驚訝的是,很多內地人竟說香港人寫的網誌有許多「香港話」。這裏我指的不是俚語,而是古時或舊時已有的中文字詞或用法,譬如「睇來」(睇o黎、看來)、「箇點」(個D、那些)、「唔係」(不是),通通都是純正中文,更遑論已有多人提及、較古雅的如「幾何」(如「我有幾何寫英文網誌」)等等。不過香港作為移民城市,前港英政府又不重視中文教育,以至許多港人也一樣不知自己常用的是傳統中文。所以以下我便略出綿力,補充一下。
睇來
香港話「o黎」是「來」的變音,人盡皆知。至於「睇」,是傳統中文,古時解注視。《說文》曰「睇」是「目小視也」;《禮內則》亦舉例說「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睇視」,並註「傾視也」。不過「睇」字在很早期已泛指觀看的意思。晉 趙至 《與嵇茂齊書》曰:「龍睇大野,虎嘯六合,猛氣紛紜, 雄心四據」。唐 張祜 《早春錢塘湖晚眺》詩亦云:「落日下林阪,撫襟睇前蹤」。
箇點
「箇」古時通「個」,很多人都知。但「箇」字也有這、那的意思。《西游記》第十二回便說:「喜的箇唐太宗 ,忘了江山;愛的那文武官,失卻朝禮」。唐 白居易 《自詠》亦云:「咄哉箇丈夫,心性任墮頑?」
「箇點」作為「個D」或「那些」,在子貓物語~~【附庸風雅】blog 早前轉貼的粵謳《真正攞命》已有一例(「箇一點癡情」)。其實晚明 蕅益智旭大師 (1599-1655) 《蕅益大師法語.示靖聞》亦有云:
「係」字算係「香港話」中較多內地人認識的字了,這恐怕係孫大砲在民國初年成日用此字的緣故。「係」從古時開始,已解連繫(故有「關係」一詞),不過它解作「是」都唔係好後期的事。《水滸傳》第三回便提到「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係經略府提轄」。《儒林外史》第四十回亦說「 沈大年既係將女瓊枝許配宋為富為正室,何至自行私送上門,顯係做妾可知」。
反而港人最常用的「唔」字,從古代辭書好像找不到它解「不」的例子。然而這並不是說「唔」字係方言或香港話。《中國近代反帝反封建歌謠選‧太平軍打仗好軍機》便記載如此歌謠:「挑來糖水煮香茶,太平軍來到唔浮華。」已故作家茅盾在短篇《虛驚》中亦寫道「眼睛笑說,『唔怕!』」由此可見以「唔」解「不」並非只係近代或只局限廣東/香港的用法,而係出現得較晚(但少說也有百多年歷史),在廣泛地區也有人使用的中文。
和內地人溝通的最大問題,是他們以為普通話才是「中國話」,而其他華語則是方言。以粵語為例,較有常識的都知道以北京作京城其實是從明朝永樂年間才開始的事,以前中國的政治中心一直都不在北方,騷人墨客的詩詞歌賦根本不可能以北平這個邊陲地方的方言的音調為本。相反,粵語保留較多古音,以粵語唸唐詩比用普通話唸更恰當,這點已有很多人提過,不贅。
內地人由愛國教育的奶水養大,多少習染了點文化沙文主義。有次跟同房說起前英國首相 John Major,他說「你們叫他做馬卓安,我們叫他做約翰.梅傑」,他大概沒有意識到「馬卓安」是官方譯名。他們以為用普通話唸唐詩才正當,這點並不令人感到奇怪。反而近日看網誌,令我驚訝的是,很多內地人竟說香港人寫的網誌有許多「香港話」。這裏我指的不是俚語,而是古時或舊時已有的中文字詞或用法,譬如「睇來」(睇o黎、看來)、「箇點」(個D、那些)、「唔係」(不是),通通都是純正中文,更遑論已有多人提及、較古雅的如「幾何」(如「我有幾何寫英文網誌」)等等。不過香港作為移民城市,前港英政府又不重視中文教育,以至許多港人也一樣不知自己常用的是傳統中文。所以以下我便略出綿力,補充一下。
睇來
香港話「o黎」是「來」的變音,人盡皆知。至於「睇」,是傳統中文,古時解注視。《說文》曰「睇」是「目小視也」;《禮內則》亦舉例說「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睇視」,並註「傾視也」。不過「睇」字在很早期已泛指觀看的意思。晉 趙至 《與嵇茂齊書》曰:「龍睇大野,虎嘯六合,猛氣紛紜, 雄心四據」。唐 張祜 《早春錢塘湖晚眺》詩亦云:「落日下林阪,撫襟睇前蹤」。
箇點
「箇」古時通「個」,很多人都知。但「箇」字也有這、那的意思。《西游記》第十二回便說:「喜的箇唐太宗 ,忘了江山;愛的那文武官,失卻朝禮」。唐 白居易 《自詠》亦云:「咄哉箇丈夫,心性任墮頑?」
「箇點」作為「個D」或「那些」,在子貓物語~~【附庸風雅】blog 早前轉貼的粵謳《真正攞命》已有一例(「箇一點癡情」)。其實晚明 蕅益智旭大師 (1599-1655) 《蕅益大師法語.示靖聞》亦有云:
持戒便是平心,念佛便是直行。唔係
參得箇點玄關,不向缽盂討柄。
若更者也之乎,失卻佛祖性命!
「係」字算係「香港話」中較多內地人認識的字了,這恐怕係孫大砲在民國初年成日用此字的緣故。「係」從古時開始,已解連繫(故有「關係」一詞),不過它解作「是」都唔係好後期的事。《水滸傳》第三回便提到「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係經略府提轄」。《儒林外史》第四十回亦說「 沈大年既係將女瓊枝許配宋為富為正室,何至自行私送上門,顯係做妾可知」。
反而港人最常用的「唔」字,從古代辭書好像找不到它解「不」的例子。然而這並不是說「唔」字係方言或香港話。《中國近代反帝反封建歌謠選‧太平軍打仗好軍機》便記載如此歌謠:「挑來糖水煮香茶,太平軍來到唔浮華。」已故作家茅盾在短篇《虛驚》中亦寫道「眼睛笑說,『唔怕!』」由此可見以「唔」解「不」並非只係近代或只局限廣東/香港的用法,而係出現得較晚(但少說也有百多年歷史),在廣泛地區也有人使用的中文。
2008年10月12日星期日
再說 World Wars
上次本想談 World Wars 這隻 online Flash game,但東拉西扯之下連主題也沒碰過,反而方潤較詳細地從戰略角度分析作了點分析。我喜歡玩戰棋,但卻是「棋屎」,所以戰略方面不多說了,我反而有興趣講講一些聯想。不過開始之前,先澄清一下 World Wars 增兵的問題。
玩過 World Wars 的朋友可能會對它增兵的數目感到疑惑,其實原則是很簡單的:增兵的數量等於你所佔最大的連通區域的地數。如下圖。這個回合剛剛結束時我有 13 塊地,但其中最大的連通區域只有 10 塊,因此電腦會為我增加 10 粒兵。
雖然增兵的數量是可計算的,但電腦增兵的策略卻顯得很任意。上回合完結後,電腦竟把我寶貴的兵力分散,並送到死地,如下圖。
未能集中兵力兼缺乏前線觀念的結果,就是將辛苦打下來的江山拱手讓人:
這回合的結果算幸運的了,我本以為左上角的四粒兵跟左下角那兩個「兩粒兵軍團」會遭殲滅。
(後記:以前四國混戰,不擇地圖,每四、五局便輸一局。現在知道增兵的規則後,雖然贏的局數並沒因此增加 —— 有時地理位置實在太差 —— 但玩起來確實輕鬆得多。)
講完技術上的問題,再講這個遊戲的聯想:
玩過 World Wars 的朋友可能會對它增兵的數目感到疑惑,其實原則是很簡單的:增兵的數量等於你所佔最大的連通區域的地數。如下圖。這個回合剛剛結束時我有 13 塊地,但其中最大的連通區域只有 10 塊,因此電腦會為我增加 10 粒兵。
雖然增兵的數量是可計算的,但電腦增兵的策略卻顯得很任意。上回合完結後,電腦竟把我寶貴的兵力分散,並送到死地,如下圖。
未能集中兵力兼缺乏前線觀念的結果,就是將辛苦打下來的江山拱手讓人:
這回合的結果算幸運的了,我本以為左上角的四粒兵跟左下角那兩個「兩粒兵軍團」會遭殲滅。
(後記:以前四國混戰,不擇地圖,每四、五局便輸一局。現在知道增兵的規則後,雖然贏的局數並沒因此增加 —— 有時地理位置實在太差 —— 但玩起來確實輕鬆得多。)
講完技術上的問題,再講這個遊戲的聯想:
- 方潤和我都是玩過 Risk 的人,所以都有先攻佔一個邊陲角落以作基地的傾向。在美國立國年代,法國政治思想家托克維爾 (Alexis de Tocqueville) 便曾經在他的經典著作《民主在美國》(Democracy in America) 中,提及美國之所以能夠發展民主政體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她附近沒有能威脅她的強權,因此不用以中央集權方式來抵抗侵略。
- 後勤和補給永遠都是軍事上的重要問題。玩 World Wars 有一個麻煩是玩家不能調兵。遇著電腦把增兵置於大後方的時候,前線便只能任人魚肉。由於對方擴張領土的同時增兵的數量亦會增加,所以玩家有時只能眼白白看著對方在自己的領土橫衝直撞,甚至攻入後方。有趣的是,若帝國擴張過度,駐兵的密度便會降低,容易讓對手一舉殲滅。然而,這個遊戲的補給困難只止於兵員的機動性低(沒有鐵路開赴前線)和前進的過程中有補給消耗,現實的問題要遠為複雜。例如歷史家黃仁宇便曾在《中國大歷史》中提及另外三個補給問題,一是補給品在運送過程中遭侵吞;二是銀兩雖然運到邊境,但當地根本無物資可供給;三是古時的會計制度未能完善,補給名單的項目愈詳盡,補給系統反而變得混亂。
- 不過即使對手擴張過速,被敵人攻入後方在心理上還是很震撼的。二次大戰初期德國的閃擊戰,從事後看來往往都是以少勝多的戰爭。很多時盟軍的兵力並不弱,但一給對手出其不意地殺入後方,便士氣大失,最後只得撤退或投降。黃仁宇說朱元璋和俾斯麥都認為帝國的擴張已經飽和,所以沒有再擴張領土,明朝亦因此成為一個內向和非競爭性的國家,真是幸福。我玩 World Wars 時遇著地理形勢不好,無力擴張,只能被迫成為內向和非競爭性的國家,十分狼狽。
- World Wars 所考慮的國力因素十分單純,只有地數和兵數。《中國大歷史》的眼光較開闊,不止兵制,還有稅制、氣候、管理制度、文化等等,不過論目光之遠大,黃仁宇還不及 Jared Diamond,他的名著 Guns, Germs and Steel 所考慮的還有物種、天然資源、科技發展、傳染病等等因素。不過電腦遊戲也有較複雜的,例如回合制的戰略遊戲 Civilization 系列便是。該系列已出到 Civilization 4 (但我仍在玩 Civ 2),它除了軍事力量,發展國家還要考慮經濟、科技、民心、天然資源、情報等等,相當有趣。其中概念上最有突破的是它納入了國家的文化影響力:若民心歸附你的國家,即使城市被對手侵吞,人民亦會起來造反。其實在下也有一個創意,就是「逃兵」,不知這個概念是否已在一些戰略遊戲出現?
謎樣的 2.5 ppm
與內文無關的前言:近日電視及報章談金融海嘯,均把 credit default swap (CDS) 譯作「信用違約掉期」,這是誤譯。把衍生工具中的 swap 譯作「掉期」的先例,有 interest rate swap (利率掉期)。其實大部份的 interest rate swaps 都只是用浮息換定息,交易雙方支收息差的年期一樣,根本便不是掉期。至於 CDS,賣方實際上收取金錢為買方提供第三者違約的保險,所以也沒有甚麼掉期。嚴格來說,CDS 應譯作「信用保險」。若要把 swap 提供一個 generic 的譯名的話,可說「掉險」(掉換交易雙方的風險)。如此 CDS 就是「失信掉險」,interest rate swap 就是「利率掉險」。
本來打鐵要趁熱,不過在下上星期要專心養病,無心寫作,所以現在才談 2.5 ppm 這個題目。
個多星期前,周一嶽局長被鄭大班質問何以美國的狗食品不容許含有任何三聚氰胺,但港府卻容許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 ppm。鄭質疑就算每件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都合乎標準,但多吃的話這些化學品還是會在體內累積的。
2.5 ppm 的數字何來,是個複雜問題,傳媒的訊息也非常混亂。
首先,根據周局長在電視節目中的解釋,香港的 2.5 ppm 標準其實是參考了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 (FDA) 的研究而作出的。FDA 雖然沒有就三聚氰胺含量定出安全標準,但它卻有把三聚氰胺的每日可容忍攝入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 評估為 2.5 ppm。巧合地,幾個國家/地區都以 2.5 ppm 作為某些政策準則:
1) 首先,從動物實驗會得到一個三聚氰胺及其類似物(如三聚氰酸等)的「沒有可觀察壞影響下的水平」(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s, NOAELs)。
2) NOAEL 的單位是 mg/kg bw/d,亦即平均每天 (day) 及每千克的體重 (kg body weight) 最多能攝取幾多毫克 (mg) 的三聚氰胺而沒有問題。
3) 把 NOAEL 乘上幾個安全系數,便轉化為給人類的 TDI。
4) 這個 TDI 數字會再根據某些假設而被轉化為以食物重量(而非體重)計算的 ppm 或 mg/kg 作單位。
1) 動物實驗
根據 2007 年 5 月 FDA 的《三聚氰胺及類似物臨時安全/風險評估》,FDA 參考了幾個實驗,發現給老鼠口服三聚氰胺及其類似物(如三聚氰酸等)達以下份量時會出事:
2) 定立 NOAEL
由上述動物實驗,把沒有可觀察壞影響下的水平定為 63 mg/kg bw/d。
3) 把 NOAEL 轉化為 TDI
把 NOAEL 乘上安全系數 0.1,便得出給老鼠的 TDI;把結果再乘 0.1,便得出給其他物種的 TDI。要留意這兩個 0.1 一個單純是給同物種的安全系數,而另一個則是給跨物種的安全系數,FDA 這份臨時評估並沒有把三聚氰胺遇上三聚氰酸會形成結石這個因素納入安全系數之中。後來 FDA 在 2008 年 10 月的另一份臨時評估裏,為這個因素添上第三個 0.1,因此最後得出給人類的 TDI 為 63 × 0.1 × 0.1 × 0.1 = 0.063 mg/kg bw (這裏不寫 /d 或 per day,是因為 TDI 的 "D" 已說明是 daily)。香港的食物安全中心的網頁,說給人類的 TDI 為 0.63 mg/kg bw,不知是誤植還是真的忽略了化學物互相起作用這個因素。
(附帶一提,歐盟的安全系數也只有兩個 0.1,她把 TDI 定為 0.5 mg/kg bw。)
4) 單位轉換
最後,FDA 假設一個典型的成年人體重為 60 千克,而他/她每日的飲食會有 1.5 kg 的飲品和 1.5 kg 的食物(合共 3 kg)。FDA 設想最壞的情況為有一半的飲食 (1.5 kg) 遭三聚氰胺污染,因此,只要受污染的飲食的三聚氰胺攝取量低於 0.063 × 60/1.5 = 2.52 mg/kg = 2.52 ppm,便算可以接受,四捨五入,便得出 2.5 ppm 這個數字。
2.5 ppm 是給成年人的數字。嬰兒的體重不同,飲食份量也不同,假設一個典型的嬰兒體重為 5 千克,而他/她每日的飲 750 ml 的奶,那麼 TDI 應為 0.063 × 5/0.75 = 0.42 ppm。這是已沖水的牛奶的三聚氰胺 TDI,若我們假設食水沒被三聚氰胺污染,而一匙羹的奶粉會被稀釋成七倍的話,奶粉本身的三聚氰胺 TDI 便是 0.42 × 7 = 2.94 ppm(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所述,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00 ppm)。港府把嬰兒配方的三聚氰胺安全含量定為 1 ppm,比以上計算保守。不過它原本把 TDI 定為 0.63 mg/kg bw,是 FDA 估計的十倍,在這個情況下得出的結果竟與利用 FDA 的數字計算的相若,很可能是港府計錯數,但錯有錯著。
香港的安全標準可能差了三百多倍?
然而上述的計算並沒有考慮鄭大班的問題,也就是說,FDA 似乎假設引致健康風險的是三聚氰胺的濃度而非它的累積攝取量。這到底是否事實,或這樣的假設是否合理,我不懂醫學不敢說,不過我們也不妨計算一下一旦累積攝取量才是關鍵的話,TDI 應是多少。
以累積攝取量計算,前述的第四項實驗最少,只有 417 × 14 = 5838 mg/kg bw 便出事。假設老鼠一生有八十歲(這當然不可能,但這是為了把結果投射到人類身上而作的假設),那麼要一生的三聚氰胺總攝取量低於 5838 mg/kg bw 的話,平均每天的 NOAEL 便要低於 5838/(365 × 80) = 0.2 mg/kg bw。這遠低於先前的估計 63 mg/kg bw。所以 TDI 的數字應該乘上 0.2/63 = 1/315 以作修正,也就是說:
群魔亂舞的 2.5 ppm; The Sky of Gene
Melamine found in pesticides, human food chain, say experts; Inquirer.net
三聚氰胺 (melamine) 追追追 (上); 科學,就是醬
來看看賣儀器的如何戳破馬政府的謊言; 比爾王的福利委員會
本來打鐵要趁熱,不過在下上星期要專心養病,無心寫作,所以現在才談 2.5 ppm 這個題目。
個多星期前,周一嶽局長被鄭大班質問何以美國的狗食品不容許含有任何三聚氰胺,但港府卻容許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 ppm。鄭質疑就算每件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都合乎標準,但多吃的話這些化學品還是會在體內累積的。
2.5 ppm 的數字何來,是個複雜問題,傳媒的訊息也非常混亂。
首先,根據周局長在電視節目中的解釋,香港的 2.5 ppm 標準其實是參考了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 (FDA) 的研究而作出的。FDA 雖然沒有就三聚氰胺含量定出安全標準,但它卻有把三聚氰胺的每日可容忍攝入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 評估為 2.5 ppm。巧合地,幾個國家/地區都以 2.5 ppm 作為某些政策準則:
- 美國 — TDI = 2.5 ppm,但沒有安全標準;只要食品被驗出含三聚氰胺,政府隨時可提出檢控;
- 歐盟 — 凡是來自中國,含多於 15% 牛奶成份而三聚氰胺含量高過 2.5 ppm 的食品都要銷毀,此外,不管三聚氰胺含量為何,所有中國牛奶均被禁止入口;
- 香港及紐西蘭 — 嬰兒奶粉以 1 ppm 為安全標準,其他食品以 2.5 ppm 為標準;
- 台灣 — 參考香港的做法,以 2.5 ppm 為安全標準。
1) 首先,從動物實驗會得到一個三聚氰胺及其類似物(如三聚氰酸等)的「沒有可觀察壞影響下的水平」(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s, NOAELs)。
2) NOAEL 的單位是 mg/kg bw/d,亦即平均每天 (day) 及每千克的體重 (kg body weight) 最多能攝取幾多毫克 (mg) 的三聚氰胺而沒有問題。
3) 把 NOAEL 乘上幾個安全系數,便轉化為給人類的 TDI。
4) 這個 TDI 數字會再根據某些假設而被轉化為以食物重量(而非體重)計算的 ppm 或 mg/kg 作單位。
1) 動物實驗
根據 2007 年 5 月 FDA 的《三聚氰胺及類似物臨時安全/風險評估》,FDA 參考了幾個實驗,發現給老鼠口服三聚氰胺及其類似物(如三聚氰酸等)達以下份量時會出事:
- 63 mg/kg bw/d (for 13 weeks)
- 1600 mg/kg bw/d (for 13 weeks)
- 240 mg/kg bw/d (for 28 days)
- 417 mg/kg bw/d (for 14 days)
- 263 mg/kg bw/d (for 2 years)
- 400 mg/kg bw/d (maternal)
- 1060 mg/kg bw/d (fetal)
2) 定立 NOAEL
由上述動物實驗,把沒有可觀察壞影響下的水平定為 63 mg/kg bw/d。
3) 把 NOAEL 轉化為 TDI
把 NOAEL 乘上安全系數 0.1,便得出給老鼠的 TDI;把結果再乘 0.1,便得出給其他物種的 TDI。要留意這兩個 0.1 一個單純是給同物種的安全系數,而另一個則是給跨物種的安全系數,FDA 這份臨時評估並沒有把三聚氰胺遇上三聚氰酸會形成結石這個因素納入安全系數之中。後來 FDA 在 2008 年 10 月的另一份臨時評估裏,為這個因素添上第三個 0.1,因此最後得出給人類的 TDI 為 63 × 0.1 × 0.1 × 0.1 = 0.063 mg/kg bw (這裏不寫 /d 或 per day,是因為 TDI 的 "D" 已說明是 daily)。香港的食物安全中心的網頁,說給人類的 TDI 為 0.63 mg/kg bw,不知是誤植還是真的忽略了化學物互相起作用這個因素。
(附帶一提,歐盟的安全系數也只有兩個 0.1,她把 TDI 定為 0.5 mg/kg bw。)
4) 單位轉換
最後,FDA 假設一個典型的成年人體重為 60 千克,而他/她每日的飲食會有 1.5 kg 的飲品和 1.5 kg 的食物(合共 3 kg)。FDA 設想最壞的情況為有一半的飲食 (1.5 kg) 遭三聚氰胺污染,因此,只要受污染的飲食的三聚氰胺攝取量低於 0.063 × 60/1.5 = 2.52 mg/kg = 2.52 ppm,便算可以接受,四捨五入,便得出 2.5 ppm 這個數字。
2.5 ppm 是給成年人的數字。嬰兒的體重不同,飲食份量也不同,假設一個典型的嬰兒體重為 5 千克,而他/她每日的飲 750 ml 的奶,那麼 TDI 應為 0.063 × 5/0.75 = 0.42 ppm。這是已沖水的牛奶的三聚氰胺 TDI,若我們假設食水沒被三聚氰胺污染,而一匙羹的奶粉會被稀釋成七倍的話,奶粉本身的三聚氰胺 TDI 便是 0.42 × 7 = 2.94 ppm(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所述,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00 ppm)。港府把嬰兒配方的三聚氰胺安全含量定為 1 ppm,比以上計算保守。不過它原本把 TDI 定為 0.63 mg/kg bw,是 FDA 估計的十倍,在這個情況下得出的結果竟與利用 FDA 的數字計算的相若,很可能是港府計錯數,但錯有錯著。
香港的安全標準可能差了三百多倍?
然而上述的計算並沒有考慮鄭大班的問題,也就是說,FDA 似乎假設引致健康風險的是三聚氰胺的濃度而非它的累積攝取量。這到底是否事實,或這樣的假設是否合理,我不懂醫學不敢說,不過我們也不妨計算一下一旦累積攝取量才是關鍵的話,TDI 應是多少。
以累積攝取量計算,前述的第四項實驗最少,只有 417 × 14 = 5838 mg/kg bw 便出事。假設老鼠一生有八十歲(這當然不可能,但這是為了把結果投射到人類身上而作的假設),那麼要一生的三聚氰胺總攝取量低於 5838 mg/kg bw 的話,平均每天的 NOAEL 便要低於 5838/(365 × 80) = 0.2 mg/kg bw。這遠低於先前的估計 63 mg/kg bw。所以 TDI 的數字應該乘上 0.2/63 = 1/315 以作修正,也就是說:
- 成年人的三聚氰胺 TDI 應為 2.52/315 = 0.008 ppm = 8 ppb;
- 嬰兒的應為 1/315 = 0.003 ppm = 3 ppb。
群魔亂舞的 2.5 ppm; The Sky of Gene
Melamine found in pesticides, human food chain, say experts; Inquirer.net
三聚氰胺 (melamine) 追追追 (上); 科學,就是醬
來看看賣儀器的如何戳破馬政府的謊言; 比爾王的福利委員會
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
Confidence Interval
Chainsaw 在 1-555-CONFIDE blog 談信賴區間 (confidence interval, CI) ,令我憶起以前如何向學生解釋這個概念。電鋸先生說「Confidence Interval 其實最錯的解釋,是幾多 % 機會母數是在這個區間之內」,這只是部份正確。討論 CI 時令人混淆的,是論者往往沒講清楚他們正在談論的 CI 究竟是隨機區間 (random interval) 還是該區間的實現 (the observed/realised CI) 。舉例說,若
$$X_1, X_2, \ldots, X_n \sim N(\mu,1),$$
其中 $\mu=0$,不過我們並不知道這個真實數值,因此我們想尋找一個 $\mu$ 的信賴區間。中六的統計學告訴我們,$\mu$ 的 95% CI 為
$$I = \left(\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 \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right). \ldots\ldots (\ast)$$
由於 $X_1, X_2, \ldots, X_n$ 是隨機的,所以 $\overline{X}_n$ 也是隨機變數,而 $I$ 是個隨機區間。此時,若我們說 $\mu$ 有 95% 的機會處於區間 $I$ 之內,一點也沒有錯。然而,當我們真正觀察了(比方說) $n=16$ 次 $X$ 的數值,並發現(比方說)$\overline{X}_n=0.5$ 的時候,我們並不能說 $\mu$ 有 95% 的機會落在由此所得的信賴區間 $I = (0.01, 0.99)$ 之中。始終,在 $(\ast)$ 中的隨機區間 $I$ 只有 95% 的機會涵蓋 $\mu$,誰能保證我們觀察 $I$ 的時候不會遇著餘下 5% 的情況?事實上,在本例中 $\mu=0$,因此 $\mu$ 屬於區間 $(0.01, 0.99)$ 的機會率永遠是 0,而不是 95%。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對任何已被觀察的信賴區間 $I$ 來說,$\mu\in I$ 是一個 0 與 1 的問題。$\mu$ 是未知的常數,不是隨機變數($\overline{X}_n$ 才是隨機變數),若本來 $\mu\notin(0.01, 0.99)$,不管你再做幾多次實驗,$\mu$ 依然不屬於 $(0.01, 0.99)$。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詮釋 $(0.01, 0.99)$ 這個信賴區間?答案是這樣的:
與此相關的是如何理解 CI 的闊度。假設我們觀察了 $n = 10000$ 次,發現 $\overline{X}_n$ 依然等於 0.5,因此獲得信賴區間 $I = (0.4804, 0.5196)$。由於在本例中 $\mu=0$,雖然這個新的 CI 比舊有的 $(0.01, 0.99)$ 窄了許多,但它並不比舊有的更加準確。
由於我們無法保證觀察所得的 CI 會涵蓋 $\mu$,因此 CI 的闊度與 $\mu$ 的準確度 (accuracy) 無關,它表示的其實是對 $\mu$ 的估計的精密度 (precision)。在舊的 CI 中,我們相信 $\mu$ 介乎 0.01 與 0.99 之間,究竟是 0.1 左右、0.5 左右還是 0.9 左右,十分說不準。新的 CI (0.4804, 0.5196) 則精密得多,若取一個小數位的話,我們相信 $\mu= 0.5$。然而精密的未必準確(無論是新舊兩個 CI, $\mu = 0$ 都不在其中),準確的又未必精密(若有第三個 CI 指 μ 介乎 −0.1 與 +0.1 之間,它會比第二個 CI 準確,但不及其精密)。
當然,一般看報章(例如報道民意調查)或學報,我們都假設有關的統計準確,因此較精密的統計比較不精密的更有用。SARS 肆虐期間,政府遲遲不肯公佈患者的死亡率,後來醫管局終於聯同兩間大學的醫生並倫敦帝國學院的傳染病學權威 Prof. Christl A. Donnelly 共十九人在 Lancet 出了一篇論文 Epidemiological determinants of spread of causal agent of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in Hong Kong 去估計 SARS 的 fatality rate,獲全球傳媒報道。這是我見過最 overhyped 的學術文章了,所用的方法也許在學術上算正規(主要是 Gamma distribution 的 MLE),但得出來的 CI 卻闊得驚人,對六十歲或以上的患者,CI 是 (35.2%, 52.4%),說了等於沒說;即使是六十歲或以下的患者,其 CI (9.8%, 16.8%) 的精密度亦甚低。其實死 9.8% 的病人與死 16.8% 的病人已不可同日而語,超過三成患者失救,死亡率的 CI 更沒意思,不如乾脆說情況嚴峻好過。
$$X_1, X_2, \ldots, X_n \sim N(\mu,1),$$
其中 $\mu=0$,不過我們並不知道這個真實數值,因此我們想尋找一個 $\mu$ 的信賴區間。中六的統計學告訴我們,$\mu$ 的 95% CI 為
$$I = \left(\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 \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right). \ldots\ldots (\ast)$$
由於 $X_1, X_2, \ldots, X_n$ 是隨機的,所以 $\overline{X}_n$ 也是隨機變數,而 $I$ 是個隨機區間。此時,若我們說 $\mu$ 有 95% 的機會處於區間 $I$ 之內,一點也沒有錯。然而,當我們真正觀察了(比方說) $n=16$ 次 $X$ 的數值,並發現(比方說)$\overline{X}_n=0.5$ 的時候,我們並不能說 $\mu$ 有 95% 的機會落在由此所得的信賴區間 $I = (0.01, 0.99)$ 之中。始終,在 $(\ast)$ 中的隨機區間 $I$ 只有 95% 的機會涵蓋 $\mu$,誰能保證我們觀察 $I$ 的時候不會遇著餘下 5% 的情況?事實上,在本例中 $\mu=0$,因此 $\mu$ 屬於區間 $(0.01, 0.99)$ 的機會率永遠是 0,而不是 95%。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對任何已被觀察的信賴區間 $I$ 來說,$\mu\in I$ 是一個 0 與 1 的問題。$\mu$ 是未知的常數,不是隨機變數($\overline{X}_n$ 才是隨機變數),若本來 $\mu\notin(0.01, 0.99)$,不管你再做幾多次實驗,$\mu$ 依然不屬於 $(0.01, 0.99)$。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詮釋 $(0.01, 0.99)$ 這個信賴區間?答案是這樣的:
隨機區間 $I=\left(\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 \overline{X}_n + \frac{1.96}{\sqrt{n}}\right)$ 有 95% 的機會會涵蓋 $\mu$,如果我們相信自己並非那麼倒運遇著餘下的 5% 情況的話,那麼按照我們的觀察,$\mu$ 應該(這個「應該」是絕對的 100%,不是 95%)介乎 0.01 與 0.99 之間。Confidence interval 的所謂 confidence,並不是指我們很有信心這個區間會準確,而是說我們「出來行講個信字」,自信沒有運滯,因而相信 $\mu$ 落在觀察所得的 CI 當中。
與此相關的是如何理解 CI 的闊度。假設我們觀察了 $n = 10000$ 次,發現 $\overline{X}_n$ 依然等於 0.5,因此獲得信賴區間 $I = (0.4804, 0.5196)$。由於在本例中 $\mu=0$,雖然這個新的 CI 比舊有的 $(0.01, 0.99)$ 窄了許多,但它並不比舊有的更加準確。
由於我們無法保證觀察所得的 CI 會涵蓋 $\mu$,因此 CI 的闊度與 $\mu$ 的準確度 (accuracy) 無關,它表示的其實是對 $\mu$ 的估計的精密度 (precision)。在舊的 CI 中,我們相信 $\mu$ 介乎 0.01 與 0.99 之間,究竟是 0.1 左右、0.5 左右還是 0.9 左右,十分說不準。新的 CI (0.4804, 0.5196) 則精密得多,若取一個小數位的話,我們相信 $\mu= 0.5$。然而精密的未必準確(無論是新舊兩個 CI, $\mu = 0$ 都不在其中),準確的又未必精密(若有第三個 CI 指 μ 介乎 −0.1 與 +0.1 之間,它會比第二個 CI 準確,但不及其精密)。
當然,一般看報章(例如報道民意調查)或學報,我們都假設有關的統計準確,因此較精密的統計比較不精密的更有用。SARS 肆虐期間,政府遲遲不肯公佈患者的死亡率,後來醫管局終於聯同兩間大學的醫生並倫敦帝國學院的傳染病學權威 Prof. Christl A. Donnelly 共十九人在 Lancet 出了一篇論文 Epidemiological determinants of spread of causal agent of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in Hong Kong 去估計 SARS 的 fatality rate,獲全球傳媒報道。這是我見過最 overhyped 的學術文章了,所用的方法也許在學術上算正規(主要是 Gamma distribution 的 MLE),但得出來的 CI 卻闊得驚人,對六十歲或以上的患者,CI 是 (35.2%, 52.4%),說了等於沒說;即使是六十歲或以下的患者,其 CI (9.8%, 16.8%) 的精密度亦甚低。其實死 9.8% 的病人與死 16.8% 的病人已不可同日而語,超過三成患者失救,死亡率的 CI 更沒意思,不如乾脆說情況嚴峻好過。
如何處置舊書
近年一來年紀大了,二來蝸居細小,很想把一些不常看的舊書處理掉。我是惜書之人,所謂「舊」書大部份都不止九成新,其他的因為書本鋪了塵,即使清理後,封面和書的邊緣仍帶點塵漬,但內頁仍是新簇簇的。
處置舊書,我懂得的方法有五種。一是當垃圾扔掉或當廢紙回收,這我實在不忍,尤其是較厚的書籍,若要把它擠進廢紙回收箱的開口,必須把書撕開,很讓人受不了。二是把書送給同事或朋友,可是我正在待業,沒有同事,朋友們又和我一樣蝸居細小,除了極少數書籍之外,這個方法根本行不通。
第三種方法是把書捐到志願團體的圖書館或自修室。這是最能保證書得其所的做法,我在升大學的時候也試過,不過現在連一些大學圖書館也有書滿之患而要把書賣掉,一般服務中學生或弱勢社群的志願團體是否願意收書,我不清楚。況且我現在的藏書有多少適合這些場所,也成疑問。
第四個辦法是把書賣掉,這又可以細分為四種做法。最簡單的莫過於等志願機構舉辦書籍回收或義賣活動,然而此等活動既不定期,宣傳又不足,路途亦遙遠,以至常有失諸交臂或咫尺天涯之感,況且這類活動亦多以中學生為對像,我的藏書也未必合適。另外也可以把書賣給二手書店,可是今時今日香港的二手書店所餘無幾,較出名的如阿麥書房,所賣的書籍文化氣息太濃,像我輩粗人所讀之學術書、工具書或沒那麼文史哲的文史哲書,不知它肯不肯給我寄賣。但最關鍵的仍是這些書店太過遙遠,一旦書籍賣不出,不知會否要我拿回家,連車費也虧掉。
要賣舊書,也可到 eBay 或像鄧小樺一樣在自家網誌叫賣,可是前者與阿麥相反,賣的基本上都是漫畫和一些十三、四歲少年才會看的書籍。即便如此,往往也沒有人出價,像我看的老餅書,我懷疑能否賣得出。至於在小博叫賣,我看可以免了。儘管近來得蒙宋以朗先生垂青,小博久不久便登上《東南西北》網誌[1],可這只是特殊情況。小博的經常讀者,我很懷疑有沒有十個[2]。到底在下不是鄧小樺,不是相識滿天下,在此處叫賣,仿如發出空谷足音,唔慌唔係 alone in the dark。
無論在 eBay 拍賣還是在小博叫賣,都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難以一次過售出大批書籍。買賣成立就要交收,我住在這個出名孤立的天水圍城,總不成每次付幾十元的車資來回巿區去賣一本可能只售二三十元的書吧,坐車的時間我是有的,可是交通費卻沒有。要別人到天水圍交收嗎?同樣是天方夜談。
最後一種方法是參與香港電台的漂書行動,由於天水圍正好有一個漂書點,所以到目前為止這似乎是最可行的方法了。不過港台沒有說清楚當書籍漂流了一段日子之後,若沒有人看的話我是否有責任回收。此外港台亦要求放漂者為書籍寫一段書評和拍一張照片,寫書評不是問題,但我可沒有數碼相機或能照相的手機。也許下星期問人借部相機,試試把幾本書漂出去吧。
如何大家有甚麼好提議的話,不妨說來看看。有時我會想,也許最好的方法是維持現狀,反正小弟是個對人冷血,但對物件容易感傷之人。雖說是不常看(甚至買回來後沒看過)的書,但要到割捨的時候,還是會感到難過的。
[1] 當然,被連上並不表示獲認可,可能只是宋先生認為我的吹水話正好反映了某些港人的偏頗看法而已。
[2] 在下是易犯七宗罪之人,所以早於今年五月已經停止統計瀏覽人數。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玩後感
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Drømmefall: Den lengste reisen, 2006) 是 1999 年發行的歷險遊戲 The Longest Journey (TLJ) 的續集,TLJ 作為許多人心目中近十年來最佳的歷險遊戲,其續集的好壞自然惹人關注。
當 Funcom 宣布要開發 Dreamfall 的時候,大家喜的是可以再見主角 April Ryan 以及重訪另一個世界 Arcadia,驚的卻是 Dreamfall 會搞壞了 TLJ 的招牌。雖然 TLJ 結局時留下了一些小尾巴,提及 April 往後還有許許多多的歷險,但這些只能當作獨立故事,如何能有真正的「續」集,令人懷疑。
更令人不安的,是 Dreamfall 的主角是新角色 Zoë Castillo。由新角色擔任續集的主角本不是問題,但是 April 淪為大配角而非驚鴻一瞥的客串角色,搞不好便容易令人不滿。金庸在《神鵰俠侶》中把已為人母的黃蓉描寫成一個猜疑心重、溺愛子女的中年婦雖算成功,但仍令不少讀者感遺憾;漫畫《風雲》想捧起第二代江湖,便是想將第一代主角列為配角但慘敗的例子了。如何讓 April 做第二女主角/大配角,但又能延續 TLJ 這個已完滿結束的故事,非常考驗作者 Ragnar Tørnquist 的創作力。很幸運地,結果證明 Dreamfall 確是一套真正的續集。
Dreamfall 的故事始於 April 完成了她的旅程後約十年。女主角 Zoë Castillo 是一名住在北非名城卡薩布蘭卡 (Casablanca) 的少女。她本來在當地大學攻讀生物工程,但中途退學,和男朋友又分了手,覺得甚麼事也提不起勁,每天只關心膳食的卡路里和娛樂新聞,生活毫無目標。要不是好友 Olivia 剛好就在離她家一兩分鐘腳程的位置開店,她甚至連朋友都不見,十分自閉。
故事一開始,Zoë 在醫院陷入昏迷狀態,不知能否醒來。時間倒敘到兩星期前,這天 Zoë 在家看電視,忽然營幕上出現一個小女孩的鬼影,對她說,「救 April Ryan」。由於當時全球的網絡系統 the Wire 都不時出現一種被通稱為 Static 的噪訊,所以 Zoë 並不以為意。其後,Zoë 的記者前男友 Reza 神秘失蹤,Zoë 亦慢慢發現此事與網絡上愈發嚴重的噪訊有所關連。到底Reza 身在何方?事件的內幕為何?營幕上的小女孩又是誰?與 April Ryan 又有何關係?
視覺效果
Dreamfall 的世界從 TLJ 的 2.5D 變為 3D,效果出乎意料地好。純以畫質而論,3D 遊戲當然及不上利用預繪 3D 場景的 2.5D 遊戲(如 Syberia 系列),可是 3D 世界比 2.5D 世界更生氣盎然,更容易令玩家投入。玩家可以看著雪花飄落在 Zoë 的身邊,也可以控制 April 走入水中,喜歡的話,甚至可以叫 Zoë 四處亂跑,做一下遊客,拍一下 screenshot。
當然,設計和製作場景的工作人員功不可沒。無論是 Casablanca 的小鎮風情及阿拉伯風格、Marcuria 的雪景和中世紀風貌、Venice 的黑暗衰頹和冷雨、 Azadi 的波斯風貌,都有各自的特色和氣氛(我最喜歡的是 Marcuria 的景致,無論日夜都是那麼美)。Funcom 也不抱殘守缺,運用人工智能控制不同的 non-player characters (NPCs) 在各處走動,令 Dreamfall 有其他歷險遊戲所沒有的「人氣」,不會冷清。諷刺的是,歷險遊戲(1992 年的 Lure of the Temptress)其實比其他電腦遊戲更早開發這種技術,但現在的歷險遊戲基本上都只有被動和靜態的 NPC,技術上反而落後其他遊戲類型。希望各歷險遊戲開發商能進取些便好了。
人物模型方面,是 Dreamfall 最弱的一環。從製作名單看,Funcom 似乎把人物模型製作判了給一間內地公司。我不知 Funcom 的製作費是否捉襟見肘,但出來的效果著實非常參差。其中 April 尤其叫人失望,不但動作生硬、雙目無神,還要有棚「煙屎牙」,十分可怕。有些 NPC 也製作得很馬虎,衣料簡直沒有材質可言;沒有對白的「臨時演員」更離譜,站在 Casablanca 的咖啡店外和 Marcuria 的港口,你會疑惑這個世界怎麼有這麼多雙生子。
不過話說回來,主角 Zoë 跟一些 NPC (例如 Venice 的中國佬)倒是製作得很不錯,此外死物的模型也做得相當好。整體上 Dreamfall 的環境尚稱細緻,十分悅目。
配音、配樂與音效
配音方面,Dreamfall 的英語版依然由 Tørnquist 親自導演,並起用 TLJ 很多原班人馬,包括為 April 配音的 Sarah Hamilton,效果實在好得沒話說。為新角色 Zoë 配音的 Ellie Conrad Leigh 的漂亮聲線和英國口音也非常動聽。令人遺憾的,是 April 在本集中大多只流露憤世嫉俗的情感,令 Sarah Hamilton 沒多大機會發揮,還有就是遊戲開首時的西藏喇嘛竟然說普通話。
我沒留意 Dreamfall 有否大量運用環境聲音,感覺上它以配樂襯托居多,這方面 Leon Willett 的歌曲和配樂堪稱一時之選,要試聽的話可到這裏。
遊戲介面及謎題
Dreamfall 的對話樹容許玩家在對白上選擇最多達四種不同的問話或答話方式。若對方是敵人的話,這樣的對話本身便是一道要玩家作出適當的抉擇以避過危險的謎題。若對手不是敵人的話,對話的選擇只會影響對話內容,而不會影響後續情節。唯一的例外,是有一處對話的內容直接影響一名小女孩能否參觀博物館,但這只影響玩家的感受,與故事主幹無關。
由於 Dreamfall 是 3D 遊戲,兼有打鬥和潛行任務,所以玩家要使用鍵盤,不過操作上很容易習慣,一點都不困難。一旦任務失敗,主角是會死掉的,可幸 Dreamfall 有「自動回捲」系統,一旦主角身死,遊戲便會讓你回到起衝突前不久的場面,或任何玩家所選擇的儲存點,而且這些打鬥和潛行任務大部份都相當簡單,八、九歲的小孩應該也應付得來,遇上難纏的對手,遊戲也有不用打鬥的解決方法。
謎題方面,全都是新手能應付的水平。我只有一個謎題要看 walkthrough,不過原因並非在概念上不能解決這謎題,而是我想不起這個解決方法必須運用某種介面操作。
把任務和謎題簡化到如此地步,我相信是 Tørnquist 與歷險遊戲圈角力的結果。自從 TLJ 之後,歷險遊戲圈將 Tørnquist 捧成 icon,但我實在很懷疑他有多想開發歷險遊戲。這即使在 Dreamfall 內也有跡可尋 —— Zoë 在遊戲中便有句對白說 "All this stuff, it's like something out of a fantasy role-playing game"。在商言商,把 Dreamfall 製成一隻 action-adventure game 甚至一隻 RPG,能吸引更多玩家,銷量也更有保障。不過 Dreamfall 始終是 TLJ 的續集,銷售上須倚靠歷險遊戲迷支持。當年 Tørnquist 宣布 Dreamfall 中會有打鬥及潛行任務之後,馬上引起了歷險遊戲圈的投訴,現在的簡化可算是一種妥協,只是 Tørnquist 的態度始終不能令人放心。在 Dreamfall 面世後,他宣佈續集 Dreamfall Chapters 會以一集集的形式發行,網上便曾經討論究竟 Tørnquist 會否又一次把 Dreamfall 發展成一隻 MMORPG,雖然 Tørnquist 否認,但他未能消去玩家心中的疑慮。
無論如何,把 Dreamfall 視為一套互動影片,把其中的打鬥和潛行任務視為令劇情更緊湊、令玩家更投入故事的元素,而不是視為動作遊戲的實踐手段的話,現在這個簡化了的版本實在成功。至於它會不會有反效果,令玩 FPS 長大的年輕玩家更看不起歷險遊戲,就是另一回事了。
感想
以故事而言,Dreamfall 確是貨真價實的 TLJ 續集。評說歷險遊戲最大的困難,在於述說故事的好壞之餘又不能透露細節,所以有關 Dreamfall 的故事,只能點到即止,不過簡單來講,Dreamfall 絕不是一個「英雄再次踏上征途」之類的老套故事。April 在上次旅程中只得十八歲,卻被賦予一個過重的任務。完成之後心態有所改變,相當合理。況且十八歲時有十八歲的想法,廿八歲時所思考的,當然有所不同。作者能讓玩家看到很自然地不同的 April,實在令人高興。這次她雖然不是第一女主角,但她和 Zoë 也有自己的故事。Zoë 要尋找前男友的下落,也被要求去救 April,結果兩名女角的生命軌跡有所交錯,這對她們將來有甚麼影響,仍是未知之數。
Dreamfall 除了延續了 TLJ 的故事之外,也有約十位 TLJ 的角色再次出現,令人懷念。場景方面,不同地點隨著故事發展也有所變化,例如 Venice 在 TLJ 中是個舒適的小社區,但到了 Dreamfall 卻成了三教九流之地;Marcuria 本來是個快樂的漁港,但是在擊退 Tyren 的入侵之後,反被盟友 Azadi 佔領,並進行種族隔離和清洗。除此以外,有些 TLJ 的特色也被保留下來,例如對不同文化創作的致敬、一些較有「鹹味」的噱頭(例如以 The Salty Seaman 以及 The Cock And the Pussy 為名的酒吧),以及女主角不時會只穿內衣走來走去(這種安達充式的「服務讀者」精神,難道是普世價值?)等等。這些在在加強了 Dreamfall 作為 TLJ 續集的感覺。
就敘事技巧而言,Dreamfall 再次證明遊戲作者 Ragnar Tørnquist 是一名高手,兼且絕不故步自封。TLJ 嚴格來說是平鋪直敘的,可是它並不令人感到單調,原因是故事中的人物性格跟對話都相當有趣,故事情節亦非常曲折,加上 April 攀山越嶺,在兩個世界之間迂迴穿梭,結果造就了一次令人嘆為觀止的史詩式旅程。Dreamfall 卻完全不是這樣。由於它有三個主要角色 Zoë、April 及 Kian,所以故事經常遊走於三者之間,並不是直接推移。作者有時運用倒敘法,有時從不同角色的視角去經歷同一個事件,幾位主角有時各有各的遭遇,有時失諸交臂,有時不期而遇,敘事手法比較多樣。故事中有一個場面,當中所透出的張力在歷險遊戲中亦十分罕見。總括來說,我會覺得 TLJ 較似一部史詩式小說,而 Dreamfall 則較具電影感。
然而這也是令我失望的地方。我愛 TLJ,是因為它是一個「最長的旅程」。Dreamfall 的故事常常在幾個主角之間切換,斷了那種在漫長旅途上歷盡艱辛的味道。雖然 Dreamfall: The Longest Journey 也以 "Journey" 作名稱,但感覺上幾位主角的旅程只是短短的走訪,而非漫長的旅程。儘管我對作者的敘事手法由衷佩服,但我本來還是期望 Dreamfall 可以再次讓我經歷那種旅途味的。
The suffocated 評級:A-
(More screenshots here)
2008年10月1日星期三
World Wars
香港果然是個金融城市。當內地的報章仍以神七和國慶做主題的時候,本地的主要報章,從大公、文匯以至明報、蘋果及東方,今日莫不以金融海嘯作頭條或社論。電視台跟一眾高官其實很尷尬,今晚那些明知沒人看的甚麼國慶文藝晚會,不參加又不政治正確,參加的話,又好像別人奔喪他在報喜,真係做又死唔做又死。
除了金融海嘯,現時本地另一個重大話題是食品安全。電鋸兄說報章何事也老屈與毒奶有關,不負責任。其實即使是請衛生局長上來解畫的清談節目,也好不了多少。昨晚在亞視本港台節目《也文也武一大班》,鄭大班問周一嶽局長為甚麼美國的狗食品不容許含有任何三聚氰胺,但港府卻容許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 ppm。鄭質疑,就算每件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都合乎安全規格,但多吃的話,這些化學品還是會在體內累積的。說著說著,鄭竟然拿了一包樂天熊仔餅出來,挑戰局長陪他一人吃一粒。這時周、鄭二人就像一對相約殉情但互不信任的情侶,互相推搪、等對方先吃毒藥,場面非常滑稽。可是這個娛樂性豐富的場面,除了能令局長尷尬和增加收視之外,對整個討論又有何益呢?周局長雖有回答鄭大班的問題,但回話的時間既不夠長,說話又常遭大班打斷,整個節目連 ppm 的概念都未解釋清楚便草草收場。此等重熱鬧氣氛而輕討論深度的清談節目,其實有害無益(我只是在明珠台重播 The X-Files 的廣告時段才轉台看的)。
回說金融海嘯。本地關心此事的朋友甚多,儘管股蟹不在少數,但純粹從政治或知識角度去瞭解這次事件的也不少。薄扶林大學的梁啟智博士在《雷曼兄弟之左派應該做什麼》問
長毛在節目中所持的理由 —— 除非合約有訛騙成份,否則社民連實在幫不了甚麼 —— 本來有點道理,但是所謂「幫忙」,其實不必是解決整個問題,也可以是幫苦主組織起來,幫他們尋求合適的法律意見,幫他們接觸有關機構與官員,甚至是把個案轉介給其他政黨。當然,若長毛著眼的是不要為人作嫁衣裳,我就無話可說了。無論如何,黃毓民在 29 日的節目內容顯示社民連真的有細心研究過雷曼迷你債券的問題細節,現在我們便姑且期望該黨有好表現吧。
話時話,雷曼兄弟事件發展至今,好像沒多少人好好解釋過這個「雷曼迷你債券」係乜東東。博客李尋歡的這篇文章整理得很不錯,雖然有些細節還沒弄清,但已解釋得相當細緻。新浪網這篇報道也寫得十分紮實。
昨天美國眾議院否決了七千億救巿方案,雖不算是好消息,但意義也不是那麼大,原因是美國政府仍可繼續拯救有問題的公司(只是要逐件處理),而被否決的方案也不是沒有迴旋餘地,說不定經修改後又會再擺上檯。無論最後採取何種方式救巿,經濟下滑、失業率上升是少不免。像我輩並無蟹貨在手,但失業中的人,亦難免有點打擊。照理說內地這種出口型經濟應難獨善其身,但按中央電視台報道,「融資融券」(融資即是由股票行貸款予客戶買股票;融券意即沽空)可望在本月出台,T+0 結算亦會在試點同步推出。選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推出這三項炒味甚濃的措施,不知有關官員是過份自信還是沒看通書。明年三月內地還會推出期指,莫非內地財金官員真的如此看好後巿?
無論是甚麼大事,都總有極關心與漠不關心的人。即使是國慶前後,中國中央電視台還是要照顧一眾關心娛樂新聞多於神七的師奶,引述環球時報報道本地某雜誌報道樂基兒如何含啜脫。有趣的是這其實是兩年半前的舊聞,看來內地雖然在太空科技與食品安全方面落後外國,但在時間旅行方面還是領先的。
至於在下,雖然《刁民公園》說「壞新聞一浪接一浪。繼之而來的可能是大衰退,據歷史所示,之後來的就是戰爭」,但我一介草民,實在防範不了這麼多。與其擔憂世界大戰,不如自己找人開打。World Wars 這隻 Flash game 不太難打,只要沉得住氣守住開戰初期的捱打局面,最後總可反敗為勝。希望港人也可像打這隻 game 一樣,堅持到底。
(半月前的感冒不知是否未清,這幾天又病起來。本來只想寫 World Wars 這隻 casual game,東拉西扯的竟又寫了一大堆無關的事情,看來是病懵了。未來幾天小弟會專心養病,小博暫時休業。)
除了金融海嘯,現時本地另一個重大話題是食品安全。電鋸兄說報章何事也老屈與毒奶有關,不負責任。其實即使是請衛生局長上來解畫的清談節目,也好不了多少。昨晚在亞視本港台節目《也文也武一大班》,鄭大班問周一嶽局長為甚麼美國的狗食品不容許含有任何三聚氰胺,但港府卻容許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達 2.5 ppm。鄭質疑,就算每件食品的三聚氰胺含量都合乎安全規格,但多吃的話,這些化學品還是會在體內累積的。說著說著,鄭竟然拿了一包樂天熊仔餅出來,挑戰局長陪他一人吃一粒。這時周、鄭二人就像一對相約殉情但互不信任的情侶,互相推搪、等對方先吃毒藥,場面非常滑稽。可是這個娛樂性豐富的場面,除了能令局長尷尬和增加收視之外,對整個討論又有何益呢?周局長雖有回答鄭大班的問題,但回話的時間既不夠長,說話又常遭大班打斷,整個節目連 ppm 的概念都未解釋清楚便草草收場。此等重熱鬧氣氛而輕討論深度的清談節目,其實有害無益(我只是在明珠台重播 The X-Files 的廣告時段才轉台看的)。
回說金融海嘯。本地關心此事的朋友甚多,儘管股蟹不在少數,但純粹從政治或知識角度去瞭解這次事件的也不少。薄扶林大學的梁啟智博士在《雷曼兄弟之左派應該做什麼》問
「點解出聲的會是民主黨而不是社民連? 社民連不是香港「最有政治理念」的政黨嗎? 反資本主義的政黨該是最熟識資本主義運作,最有能力提出解決方法的。期待社民連為監管金融市場提出貨真價實的方案...」遺憾的是社民連似乎真的甘於只做反對黨。從 MyRadio 的廣播聽來,社民連起初幫助雷曼苦主的意願並不是那麼高。相反,民主黨在此事上倒是得分不少(不過公關方面民主黨倒是表現得很不專業),雖然它最後能幫到多少忙很成疑問,但它的反應不能說不快。黃毓民在 9 月 29 日的節目中表示「(04:49) 而家 D 政黨梗係乘機博懵啦,個個浮哂出來,我地最後一個」,說得自己很清高似的,但對比長毛在 9 月 22 日說「(24:31) 社民連真係無理由負責呢 D 野o既,因為我地不嬲都反對投機o架嘛」,就未免顯得有些不情不願、迫上梁山。
長毛在節目中所持的理由 —— 除非合約有訛騙成份,否則社民連實在幫不了甚麼 —— 本來有點道理,但是所謂「幫忙」,其實不必是解決整個問題,也可以是幫苦主組織起來,幫他們尋求合適的法律意見,幫他們接觸有關機構與官員,甚至是把個案轉介給其他政黨。當然,若長毛著眼的是不要為人作嫁衣裳,我就無話可說了。無論如何,黃毓民在 29 日的節目內容顯示社民連真的有細心研究過雷曼迷你債券的問題細節,現在我們便姑且期望該黨有好表現吧。
話時話,雷曼兄弟事件發展至今,好像沒多少人好好解釋過這個「雷曼迷你債券」係乜東東。博客李尋歡的這篇文章整理得很不錯,雖然有些細節還沒弄清,但已解釋得相當細緻。新浪網這篇報道也寫得十分紮實。
昨天美國眾議院否決了七千億救巿方案,雖不算是好消息,但意義也不是那麼大,原因是美國政府仍可繼續拯救有問題的公司(只是要逐件處理),而被否決的方案也不是沒有迴旋餘地,說不定經修改後又會再擺上檯。無論最後採取何種方式救巿,經濟下滑、失業率上升是少不免。像我輩並無蟹貨在手,但失業中的人,亦難免有點打擊。照理說內地這種出口型經濟應難獨善其身,但按中央電視台報道,「融資融券」(融資即是由股票行貸款予客戶買股票;融券意即沽空)可望在本月出台,T+0 結算亦會在試點同步推出。選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推出這三項炒味甚濃的措施,不知有關官員是過份自信還是沒看通書。明年三月內地還會推出期指,莫非內地財金官員真的如此看好後巿?
無論是甚麼大事,都總有極關心與漠不關心的人。即使是國慶前後,中國中央電視台還是要照顧一眾關心娛樂新聞多於神七的師奶,引述環球時報報道本地某雜誌報道樂基兒如何含啜脫。有趣的是這其實是兩年半前的舊聞,看來內地雖然在太空科技與食品安全方面落後外國,但在時間旅行方面還是領先的。
至於在下,雖然《刁民公園》說「壞新聞一浪接一浪。繼之而來的可能是大衰退,據歷史所示,之後來的就是戰爭」,但我一介草民,實在防範不了這麼多。與其擔憂世界大戰,不如自己找人開打。World Wars 這隻 Flash game 不太難打,只要沉得住氣守住開戰初期的捱打局面,最後總可反敗為勝。希望港人也可像打這隻 game 一樣,堅持到底。
(半月前的感冒不知是否未清,這幾天又病起來。本來只想寫 World Wars 這隻 casual game,東拉西扯的竟又寫了一大堆無關的事情,看來是病懵了。未來幾天小弟會專心養病,小博暫時休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