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

死刑隊誕生

我錯了,還錯得很離譜。

十年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永遠不再」,當中道:

當官府任意綁架人,可以完全不用負責,法律已淪為黑幫施諸良民的法則。如果放任如此情形繼續下去,香港日後可能會常常有人無故失蹤,卻原來是港府或阿爺看某人不順眼,將某些未破的香港案件入佢數,然後用直通車將此人送到內地受審。

別以為這樣的事只存於幻想。阿根廷上世紀自貝隆年代晚期的左右鬥爭開始,就經歷了一段頗長的黑暗時期,其中不少老百姓人間蒸發,後來才證實他們都是被政府綁架、刑求或暗殺。當福克蘭戰事結束,真正的文人政權建立後,阿芳辛 (Raul Alfonsin) 政府調查了整個過程,報告足足有五萬頁。這份報告的濃縮本,題為《永遠不再》(Nunca Mas),是阿根廷當年的暢銷書。

上世紀南美各國其實還有死刑隊 (death squads),多由警察、軍人或民兵組成,目的是或明或暗地殺害持異見的人民。比起港府的做法,暗殺其實更「文明」,原因是採用秘密方式,就是承認了表面上法治的重要。有學者批評港府無視與內地司法權之衝突,但港府日光日白搞綁架,又完全不須交代,實際上已撕破臉皮,視法治如無物。

然後呢,先有中國「強力部門」跨境綁架「銅鑼灣書店」老闆,後有中國殖民政府嘗試修訂《逃犯條例》。我文中説「別以為這樣的事只存於幻想」,但我也從未想過事情會變壞得那麼快。

到了昨日,居然連死刑隊的雛形都產生了。

今次過百白衣惡煞持棍棒衝入元朗西鐵站,對站內及車廂內乘客展開持續超過一小時的無差別攻擊,誠然沒有死人。可是大家不要忘記,何君堯曾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無罪」。開了這個頭,從打人變殺人,只是時間問題。

(更正:主張「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是梁振英;何君堯主張的,是「殺無赦」。)

我舊文説「比起港府的做法,暗殺其實更「文明」,原因是採用秘密方式,就是承認了表面上法治的重要。」本來只是想諷刺中國殖民政府幾句,卻是大錯特錯。當死刑隊隨意出沒,而警方如今次般袖手旁觀,真的於警署拉閘,不讓市民報案,其實非常恐怖。當警黑不受法律約束,互相方便,而市民不受法律保護,法治已經有名無實。

「雨傘運動」和近日多次「反送中」示威當中,政府動輒指摘示威者為「暴徒」,「破壞社會安寧」,但他們口中的暴徒,何曾有對一般市民出手?示威期間,就算有少數店家怕亂而停業,示威過後,又何曾不是立即復業?

過百白衣惡煞襲擊市民是昨晚的事,今午元朗全市卻依然十舖九休。我走入同益街市,也只見大約每四檔才開一檔,無人幫襯。何解?就是因為網上流傳今日會有刀手出動,而店家眼見昨夜警方拒絕維持治安,令元朗陷入無政府狀態,唯有拉閘避難。誰才是真正破壞社會安寧,各店東心裏清楚。

那些甚麼「這是XX最黑暗的一日」之類的話,講得多都生厭,但今次「元朗黑夜」,卻實實在在是一個分水嶺。此前,一般態度保守的市民還可能覺得只要自己唔「搞事」,警察就不會針對你,但今次事件清楚表明,警察縱然不針對你,亦不一定會保護你。為了政權的利益,他們是可以隨時對罪行視若無睹的。警察真正服務的,是政權;他們服務市民,只是順便。

昨夜港島那邊「反送中」遊行,有人塗污中聯辦大門中國國徽,中聯辦和殖民政府即急跳腳,厲聲譴責。土共最愛說「民主唔能夠當飯食」,難道國徽就可以?幾個人塗污國徽,就大批警察用橡膠子彈侍候;白衣惡煞血洗西鐵站,卻無警察制止。一件可以量產的爛鬼國徽,竟然比無辜市民的人身安全重要。望各位自求多福。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