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建華十五年

(摘自:沈千三著,《建華十五年》,社會大學出版社,2309年,南京。)

公元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聲稱腳痛請辭。同年,本來擔任特區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宣誓成為第二任行政長官。儘管曾蔭權於行政長官補選中並無對手,乃自動當選,但董建華因身體出現小故而辭職,令特區政府平白浪費公帑舉行補選,仍令朝野嚴厲批評為「玩嘢」。於是中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十九次會議通過,主動對《基本法》作出解釋,日後凡行政長官出缺,除非辭職者本來自動當選,否則將由行政長官選舉中得票第二者替補。

2007年,香港特區政府進行第三次行政長官選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公民黨」的梁家傑於選舉委員會中取得足夠提名,與曾蔭權同台競爭。本來選舉委員會以親北京的成員佔大多數,所以梁家傑獲得提名,令當時的香港人相當意外。根據另一政黨「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的黨史,此實乃民建聯「成功爭取」的結果。多數史家鑑於民建聯大量「成功爭取」的政績,均採納這種說法,不過也有學者認為此說成疑,原因是此事只從第六十四版的民建聯黨史開始才有,之前各版均無記載。他們認為梁之獲得提名,其實是北京為了粉飾政治開明而促成,不過無論真正原因為何,最後選舉結果一如所有人的預料,是由北京支持的曾蔭權勝出。

為了推翻曾政府,當時一些屬於激進政黨「社民連」的青年,決定利用人大釋法所帶來的契機,趁曾蔭權出席「辛亥革命展」,企圖以投擲粟米班腩飯的方式將他刺殺,史稱「粟米班塊事變」,但行動以失敗告終。儘管刺客所屬政黨與梁家傑不同,亦無證據指刺殺行動乃社民連或公民黨主使,但親政府人士一口咬定,事件為「反對派」的大合謀,而媒體亦紛紛譴責恐怖活動。最後立法會通過法例,將粟米班腩飯列為受管制物品,非法管有粟米班腩飯者,最高可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一年。

由於粟米、班腩及白飯三種物品可以分開購買,因此日後仍發生了一連串類似的企圖暗殺事件,令警方疲於奔命,不過總算將各暗殺行動一一制止,故特區政府也習以為常。誰知,當曾蔭權的任期只剩下九個月時,發生了一件令七百萬香港人也為之驚訝的事 ── 政府宣佈,曾蔭權由於「急性前列腺劇痛」,於2011年10月2日凌晨猝逝,成為首位(痛)死於任內的特區行政長官。有關此事,民間傳聞甚多。有流言指曾蔭權起初以為可捱到任滿,但痛楚愈來愈烈,令他決心辭職休養,可是中央政府為了顧全大局,卻下達了「堅忍為國」的四字指令,使他不得離任。另有一說指曾蔭權其實卒於10月1日晚近午夜時分,但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北京政府與特區政府之間的聯絡機構)為了避忌(10月1日為中國國慶),所以將死亡時間推遲十數分鐘,變成翌日凌晨。其他傳聞還有許多(跟花柳病或性行為有關的更是少不免),但迄今並無證據證實任何一項。

曾蔭權歿後,梁家傑依法繼任行政長官,起初的確令香港市民十分雀躍。然而梁接任時,餘下任期只剩八個月,可做的事情本已不多,加上北京政府杯葛、親北京政客所控制的議會阻撓,以及文官陽奉陰違,令梁的施政處處受制肘,不僅在中港的跨境事務上毫無進展,連在本地事務,也創下了特區史上,政府提出的法案於行政長官任期內,除了財政預算案及一些必要的撥款議案之外,完全無法獲議會通過的記錄,最終令梁家傑留下了「無能」的污名。對於此事,後世學者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梁的不幸,在於曾蔭權死得太遲。若梁剩下的任期不是那麼短,就算是北京政府,也不敢杯葛得那樣徹底。又有人認為,若非曾蔭權時代的新聞媒體已經統統被收編,香港人也會瞭解真相,不至於認為梁缺乏施政才能。不過亦有人反駁,無論對方有多橫蠻無理,政治始終需要妥協;不懂得妥協的,怎樣也稱不上是合格的政治家。時至今日,像香港這樣的小城應如何於強權之下自處,仍令評論家爭辯不休。

2 則留言:

  1. 其實應該當十四年定十五年呢下﹖

    回覆刪除
  2. 這個要視乎全書的重點是放於梁氏接任後抑或曾氏逝世前的政局。此處只是摘錄了其中兩頁,你還是自己買一本來看看吧。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