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應該怎麼教,是一個一向都爭論不休的問題。有些人主張教文法,背生字,有些則主張盡量學習日常對話。身為老餅,少時所學的當然是前一套。
由於自己的日用英語不靈光,所以我一向都以為自己所學的那一套是垃圾,不過這套垃圾偶然都有一點「長處」:
- 我們可能會認識一些一般西人也未必識的生字。例如日前我寫了封函件,我的澳洲老闆批改時,就驚訝地問 parsimonious 一字是甚麼意思。我沒想過他會不懂,所以比他還驚訝。另外,某次一位在香港出生但於英國長大的高學歷朋友問起 genocide 一字怎解,也令我懷疑她是否在跟我開玩笑。
- 我們串字往往比鬼仔準確,原因是我們不靠拼音。因此,我們很少搞錯 you're 跟 your,it's 跟 its 等等,更不會連 potato 都串錯。
- 故此,儘管我們的英語發音往往謬誤百出,但若以「錯別字」來比喻的話,我們的謬誤多是「別音」(例如將 challenge 讀作 ── 以通勝拼音來比喻 ── 近似「叉輪廚」而非近似「車輪廚」),而不是「錯音」(例如將 nuclear 讀成 nucular)。
- 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情形,是西人似乎很容易將以 -neous 或 -nious 作結的生字(例如上述的 parsimonious,還有 homogeneous 等等)當成 -nous 來讀,就算是對著正確地串出的文本唸時,也不例外。這種情況我見過許多次。我們因為先背生字,所以較少漏掉 -neous 或 -nious當中的 e 或 i。
伸延閱讀:順帶一提,challenge 的音標 ˈtʃæl.ɪndʒ 當中的 æ,原來大有政治學問。咁都得?
我的理解是每個英文字彙都有符號象徵(denotation)和隱含意義(connotation). 隱含意義可以帶出不同感覺, 態度, 意見. 例如 soldier/warrior, 或者insect/bug, 或者 illness/disease/ailment/condition, 又或者fat/obese/plump/portly/stout/substantial. 我認為如果可以在不同場合, 適當地挑選出適當的字去表達自己, 才算是英語高手.
回覆刪除還有甚麼說法算 formal,甚麼算 informal,都一樣要懂。有次和朋友說話,我說 "In my opinion, ...",朋友說怎麼你說話這麼怪,後來聽她解說,才知道她們傾閒偈的時候,是絕不會說 "in my opinion" 這麼 formal 的。應該說 "I believe ..." 云云。霎時間,覺得自己好低能。
回覆刪除另外,你說選字,我覺得選字之前,還要先知道有甚麼選擇。像我這些時常覺得詞彙貧乏的人,大概連煩惱如何選字的餘裕都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