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哥」張國榮
看《都是那些日子》 blog,談張國榮離世五週年。和該網的網主一樣,哥哥剛走紅時我也是譚詠麟派的。直至有一年的新秀歌唱大賽,張衛健透露他原來是哥哥的表弟。記得後來張走到台前,拍了拍張衛健,並神秘地向他笑了一下。翌日報章雜誌爆料,我們才知道張衛健這個表弟原來是冒充的。那時我想,喔,這個張國榮其實都幾好人。
在樂壇由譚詠麟和張國榮各領風騷的年代,如果大家吹雞班馬,說實在的張國榮其實仍未有得揮。然而這卻證明了香港大部份人都唔曉帶眼識人。隨著年月流逝,一邊廂的歌越唱越有味道,而另一邊廂的歌藝不但毫無寸進,歌者還成了專舔當權者鞋底的寄生蟲。在香港,舔人鞋底不是罪。講到底,搵食艱難,為了五斗米而折腰,沒有誰可以非議。但是當一個人已經明顯搵夠,衣食無憂,還要舔權貴的鞋底,就是人間失格。幾年前歌者想舔仍未腳痛的首長鞋底,用毛筆寫出自己最尊敬的港人名字,誰知歌者健、建不分,在百幾萬電視觀眾面前鬧了個大笑話。歌者時常推許的接班人,不知係耳濡目染,抑或禮拜六無節目,現在十分熱愛基本法。(包括廿三條?)
哥哥在愚人節輕生,真的是愚人一個。不是愚蠢,而是愚昧。神學家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 曾經講過,愚蠢是天生的,愚昧則是後天的。哥哥有著比眾生都要優厚的條件,卻昧於一時心魔,放棄光采的生命,絕對不值得他人效法。但求生抑或求死,始終都是只屬於他的選擇。而最後他選擇了死,我們只有惋惜。
張國榮的歌,我最喜愛的是電影《金枝玉葉》裏頭那些。但最常想起的,反而是他早期的《不怕寂寞》。這首歌推出的時候,我碰巧常會在夜闌人靜時,在馬路旁邊等候班次疏落的車。雖然不感寂寞,但很喜歡站在路邊細賞這歌曲的味道。
二、河國榮 Gregory Rivers
昨天看他的 blog,河國榮說他要離開香港了,原因是他已下定決心,到荷李活闖一闖。
這二十年來,電視台一直都只是指派河做戲份並不吃重的配角。這樣一晃眼就二十年,醒來真是南柯一夢。對他的遭遇,我其實很有共鳴,因為我也是畢業後,著迷於參加不同的研究項目。由於這些項目互不相關,所以也沒有累積到甚麼知識,和鞏固到甚麼地位。一晃眼就十多年,到現在我仍只是個小薯仔。最近下定決心,在手頭這份合約完結之後,便找一份在外國的工作。
我想,河應該和我一樣,心裏其實很忐忑不安。始終,磋砣了這麼久,又沒有令人眼前一亮的實績,要在事業上求得突破,機會很微。但若這次再不下定決心追尋夢想,恐怕以後也沒機會。安逸太久,不能再求歹活。希望奮力一搏,仍有出頭天。
Gregory 之所以叫國榮,是因為他的偶像張國榮的關係。哥哥唱歌咁掂,Gregory 又如何?在他的網站內,有幾首他唱的歌。其中,我覺得唱得最好的是《該不該》,真的有職業水準。另外也有一首我的 all-time favourite,For Once in My Life。這首歌最經典的版本是 Tony Bennett 和 Stevie Wonder 分別在 1967 和 1968 年錄製的版本(可從 YouTube 收聽),尤其是後者,唱得好正。以下是兩人合作的 Live 版本:
可以見到 Stevie Wonder 玩口琴真係玩到神乎其技。已故的梁日昭先生在香港弟子眾多,有人玩得像 Stevie Wonder 那麼好亦不出奇。但香港的口琴演奏,以民間小調和舞曲居多。玩 Stevie Wonder 這類風格的似不多見。
For Once in My Life 還有個近期的版本,由 Vonda Shepard 演繹。這版本幾年前推出時備受批評,原因是沒有新意,不夠 ground breaking 云云。但我卻最喜歡這個版本。在 YouTube 上,只有兩套片有這個版本的完整歌曲。由於兩套片都被人混合了女同志電視劇 The L Word 的片段,所以未滿十八歲的或者覺得女同志很 offensive 的請勿觀看:
再來是阿 Greg 的版本(如果個 player 撻唔著,請用這條 link):
雖然仍有可改善之處,但我覺得已相當不錯,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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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貓物語~~【附庸風雅】:當年的張國榮
不要太擔心吧,反正你不去外國會後悔……
回覆刪除加油……
多謝你的鼓勵。其實話唔驚就勢係假,但決定o左要做,就點都會搏一舖。
回覆刪除還盛載著熱情無悔的豪情壯語令本來較你年輕的我有點慚愧……:P
回覆刪除那麼你會在外國定居好多年?還是假期就回香港?
又唔一定搵到工,依家講呢D未免太長遠。不過如果成事,三五年內當然會留在外國(假期除外)。我已經同部份屋企人單聲,到時老人家要其他人照顧。長遠來講,親人和朋友都在這邊,當然希望可以回來,不過未來係點,無人預料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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