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殺人放火大紫荊,維權爭義等受刑

所謂「六七暴動」,並不只是暴動,還是人類歷史上屈指可數的大規模恐怖活動。暴動期間,居港的中國暴徒於全港各地放置了八丶九千個炸彈,其中千幾個為真彈。近年倫敦爆炸案及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區區幾個炸彈已經震撼全球,當年中國暴徒所犯罪行有多麼嚴重,可想而知。有中國撐腰,全港最大的犯罪組織「工聯會」及其操控者「港澳工委」,非但沒有賠償暴動引起的損失,更從未宣布放棄恐怖主義方針。

諷刺的是,本來因對付中國暴徒而軍事化的警隊,近年卻反而為幫助中國殖民政府而對市民張牙舞爪,拳打腳踢。本該取諦的犯罪組織,反而成為左右香港政治的重要力量,其頭目楊光甚至獲中國殖民政府頒授大紫荊勲章。本為懲治中國暴徒而設立的法例,卻反而用來控告爭取合理權益的香港市民。

根據張家偉所著《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參與六七暴動的罪犯當中,干犯非暴力罪行者,平均獲判刑17.1月;有暴力行為的暴徒,平均刑期為20.4月。殺害警民共五十多人的叛亂,判刑亦不過如此,今日我們有三位青年,行為縱然激進,也只是擲擲玻璃樽,遠遠未及六七暴動的境界,卻遭判囚三年。

殺人放火大紫荊,維權爭義等受刑。哀我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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