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

呂春盛:關於中國大陸學界「歷史上的中國」概念之討論

The suffocated's note: Apparently, this article wa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in 台灣歷史學會通訊第二期, but for some reason, it was not published afterwards. The third issue of the 通訊, however, did include another article (entitled "評中國大陸學者的統一觀──「中國歷史上的分與合學術研討會」所見") written by the same author.



一九八一年五月廿五日至卅一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和中國民族研究學會,在北京聯合召開了一次「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學術座談會」,會議著重討論了怎樣理解歷史上的中國和什麼是中國歷史上民族關係的主流等問題(註一)。關於中國歷史上民族關係的主流問題,筆者擬另文討論,本文只針對怎樣理解歷史上的中國此一問題,對中國大陸學界的看法略做整理並加以評論。

中國大陸學界認為「怎樣理解歷史上的中國」此一問題,是開展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它涉及到如何處理歷史上的中國疆域、民族和民族政權等問題。換言之,對「歷史上的中國」的理解不同,則會影響到如何處理歷史上的中國疆域、民族和民族政權等問題。那麼何謂「歷史上的中國」?以下先整理中國大陸學界的幾種意見,再加以評論。


關於何謂「歷史上的中國」,除了前述的座談會學者所提意見之外,後來尚有其他學者在其著作中提出看法,茲綜合加以整理如下。(註二)

第一種看法,認為以今天的中國疆域為準,凡是歷史上在這個疆域內活動的民族及所建政權,不僅現在而且在當時也都是中國,他們的疆域就是中國的疆域。

第二種看法,認為歷史上的中國就是歷代漢族所建的王朝,當時已經與漢族融合或歸入漢族王朝版圖的,就屬於國內性質,反之就是外族和外國。

第三種看法,認為「歷史上的中國應指歷史上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而歷史上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存在著統一和分裂的情況。因此,當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處於統一時期,歷史上的中國就是當時的統一的多民族政權,即由漢族或其它少數民族所建立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統一的多民族政權處於分裂時期,則由原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管轄的民族或地區出現的政權,都應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註三)

第四種看法,認為歷史上的中國「應該是一個有內在聯繫的政治、經濟、文化相結合的實體概念。中國歷史上形成了以漢族及其前身華夏族為主幹的多民族相結合的實體,這個實體包括了在內地錯居以及分布在周邊的各族,他們與漢族形成了在政治、經濟、文化上不可分割的關係,這個總體就是歷史上的中國。」(註四)


以上第一種看法,是當今中國大陸大多數學者所贊同的看法,但是卻是最有問題的。這種以現今中國疆域為準來界定歷史上中國的範圍,有人批評說是把「作為中國史研究對象的空間範圍問題」與「歷史上中國疆域範圍問題」兩者混為一談。

因為這種論斷將使得凡是包括進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疆域範圍之內者,不論當時是相互敵對的、不同的、獨立的民族國家,或者相距遙遠,甚至根本互不相知的不同的獨立的民族國家,也一概是同一個民族大家庭的成員。反之,凡是未包括進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疆域範圍之內的,即使當時具有隸屬關係,甚至是中央郡縣的關係,也一概是外族和外國。(註五)又有人批評這種看法,是離開了形成中國版圖的歷史過程。(註六)簡單的說,這種看法是以「今日的中國」來界定「歷史上的中國」,其概念上的混淆是顯而易見的。

第二種看法,把歷史上的中國等同於漢族所建的王朝,由於這種觀點一概把少數民族所建立的政權視為外國,蒙古族、漢族入主中原所建的元、清兩朝就成為中國的「亡國時期」,因而遭到中國大陸史學界絕大多數學者的反對,被批評為大漢族正統觀念的錯誤。(註七)然而,筆者認為這種看法的錯誤,重點不在於是不是大漢族正統觀念的問題,而是在於不完全符合歷史上中國的概念。譬如,《宋書‧索虜傳》載塞北新興起的柔然「與中國亢禮」,(註八)此「中國」當指鮮卑族的北魏。又譬如《周書‧突厥傳》載西魏時代突厥人「始至塞上市繒絮,願通中國」,結果宇文泰派使者與之和親,(註九)此「中國」當指西魏。又譬如,宋金對抗時,南宋人指金的領土為「中國」,(註十)可見歷史上的「中國」未必僅指漢族所建立的王朝。

第三種看法,把歷史上的中國指中國歷史上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不論此統一國家是由漢族或其它少數民族所建,如此則元清就不是中國的亡國時期了。持此論者又認為一旦該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處於分裂時期,則由原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管轄的民族或地區出現的政權,都應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

依此看法,則漢為中國,漢分裂之後的三國時代,三國都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然而,赤壁之戰前,諸葛亮向孫權遊說共同抵抗曹操時說「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衝」,(註十一)顯然此「中國」是指中原或曹操所控制的北方地區,而「吳越之眾」並不屬於中國。西晉時代,東吳雖被晉所滅,但吳人仍思復國,江南童謠曰:「局縮肉,數橫目,中國當敗吳當復」,(註十二)顯示即使西晉統一時代,江南人並不認為自己屬於中國。《世說新語‧言語篇》載:「江左地促,不如中國」,(註十三)亦顯示東晉時代以北方中原為中國,而江左亦不屬於中國。可見此種看法亦不符合歷史上「中國」的概念。

姑且不論此種看法與歷史上的中國概念不符,僅就此種看法本身之理論言之,亦有難以適從之處。譬如說,一般認為明代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統一王朝,當時的中國依此種看法應即指明朝,然而元代也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當時的中國是指元朝,元朝之後北方尚有瓦刺、韃靼與明對立。

依此種看法則明、瓦刺、韃靼都是由元所分裂而成的,他們皆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那麼,明代的中國到底是只指明朝,或者是還包括瓦刺、韃靼等等?

第四種看法,把歷史上與華夏族、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相結合的周邊各族都界定在歷史上的中國之內。此種說法本身亦極為含混。譬如說,到底周邊各族與華夏族、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結合要到何種程度才可算成一「實體」?還有,是要三項因素皆俱備或只要其中幾項即可?舉例言之,歷史上與唐朝曾經有過密切關係的周邊各族或國家,如突厥、回紇、吐蕃、波斯、大食、天竺、南詔、渤海、高麗、新羅、日本等等,要以何種標準來判別哪些是屬於當時的中國?哪些又是不屬於當時的中國?可見此種看法是很含混的。


如前節所見,中國大陸學界幾種「歷史上的中國」的看法,不僅與歷史上「中國」的概念相去甚遠,而且都有理論上的缺陷,難以自圓其說。那麼,到底什麼是「歷史上的中國」?筆者認為要界定什麼是「歷史上的中國」之前,應當要尊重歷史上各個時期「中國」一詞的概念,不宜妄自定義,形成各說各話的現象。

關於歷史上各個時期「中國」一詞的概念,本身就是一個極為龐大且複雜的問題,有待學界更多、更深入的研究,非區區本文所能處理。不過,以下僅就筆者涉獵所及,綜合整理幾項有關歷史上「中國」概念的特色,野人獻暴,但願有助於問題的思考。

第一、歷史上的「中國」並非一個連綿不斷的國家,不但各王朝皆有各王朝的專名,從無一個正式國名叫「中國」的國家,而且從來也沒有以「中國史」為名以顯示其連綿不絕的歷史書,題為「中國史」的歷史書問世,大概是中華民國成立以後的事。(註十四)

第二、歷史上「中國」的概念不是固定不變的,是隨著時代而發展的。「中國」一詞,據目前史料所知,最早見於周成王時的青銅器「可尊」的銘文,本指當時建洛邑的地域(註十五),依文字學的分析,「中國」本是都城、京師的意思,引申為中央政權的所在地或地區。(註十六)春秋時代的人則稱東周王畿或京師成周為「中國」,大致上,春秋中期以後,諸夏所居之地就逐漸被稱作「中國」,「中國」慢慢轉變為「諸夏」的總稱,(註十七)但起初並不包括秦、楚、吳、越之地,秦滅六國之後,「中國」指秦朝所統治的全部領域(註十八)魏晉時代,「中國」一般是指中原或華北地區。(註十九)可見在不同的時期「中國」所指的概念不同。

第三,即使是同一個時期,「中國」的概念也會因不同的場合而有不同。王爾敏曾有系統地搜集先秦五十三種古籍,有廿五種古籍出現過「中國」一詞共一百七十八次,其含意約有五類:謂京師之意,凡九次;謂國境之內之意,凡十七次;謂諸夏之領域,凡一百四十五次;中等之國之意,凡六次;中央之國之意,凡一次,這些用法主要是春秋戰國時代。(註二十)可見即使是同一個時期,也可能並存不同含意的「中國」。

第四,有些國家自認為是「中國」,但未必被人所接受。譬如,金、元以阿爾泰語系的通古斯族、蒙古族,進佔中原,亦以中國自居,金的後人滿清又成為「中國」的主人。(註廿一)然而,元末明初的學者,尚有不認為元為中國者,(註廿二)直到近代仍有許多人不認為元為中國,譬如,魯迅在其文章仍載「蒙古人征服了中國」,一九八○年版尚鉞主編的《中國史綱要》頁二七二仍說:蒙古「侵入中國」,(註廿三)可見元朝難以中國自居,但仍未完全被人所接受。滿清亦以中國自居,但清末革命黨人大多有排滿思想,不承認滿洲人為中國人,孫中山革命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號召,就是最好的例子。(註廿四)

第五,「中國」一詞雖不完全等同於漢族所建的王朝,但仍與漢族王朝有密切的關連性,無法完全擺脫與大漢族主義的關係。蓋中國一詞地理上由洛邑地域發展到中原諸夏地域乃至擴展到中原王朝所統治的全領域,大致上都是指華夏族、漢族所分布的地域,中國人也經常被視為是漢族、華夏族的同義字。因此,即使今日有人標榜應該擺脫大漢沙文主義,強調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但仍難以改變一些人把中國人等同於漢族的觀念,尤其是近代中國人強調抵抗外來帝國主義的侵略而揚起的中國民族主義,幾乎就是大漢沙文主義的同義詞了。


僅就上面所列幾項歷史上「中國」的特色觀之,可見歷史上「中國」的概念極為複雜多樣,因此要對何謂「歷史上的中國」做一完整的界定,恐怕是幾近不可能的事。那麼,何以中國大陸的史學界要如此費力地為「歷史上的中國」尋找一個定義?

正如本文開頭所言,中國大陸學界認為怎樣理解歷史上的中國,是開展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目前中國大陸學界對中國歷史上民族關係的主流觀點是:中國自古以來便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都是其內部成員;中國歷史上民族之間的戰爭都是國內問題,兄弟鬩牆,家裡打仗,不牽涉侵略與反侵略的問題,而少數民族的入主中原也不過是兄弟輪流做莊,說不上是征服;少數民族王朝時代的種族壓迫不過是階級矛盾的反映;整個中國歷史上的民族關係是以和平交融為主詞,對立與衝突不過是副調。(註廿五)

關於這種民族關係的主流觀點,乃是因為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除了佔壓倒性多數的漢族之外,尚有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且少數民族的自治地區佔全國總面積64.3%,(註廿六)為了加強少數民族的向心力,因此必須強調民族關係的和協面。而上述民族關係的主流觀點,又是基於一種假設的存在,即有一個完整意義的「歷史上的中國」的存在。這就是中國大陸學界要費力地討論何謂「歷史上的中國」的緣由。

然而,關於上述民族關係的主流觀點,基本上都不符合歷史事實,筆者擬另文加以評論,本文只是指出要界定一個完整意義的「歷史上的中國」,恐怕也幾近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筆者認為中國大陸學界要用幾乎是曲解歷史的方式,來達到為當前政治服務的目的,恐怕不見得會有效果,而徒然要付出蹧蹋學術的代價。


註釋:

一、關於這次學術座談會大致上的情形,可參考史聞〈開展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的一個新起點──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學術座談會簡記〉,《民族研究》一九八一年第五期。又這次學術座談會的論文,後來收集出版為:《中國民族關係史論文集》二冊,北京,民族出版社,一九八二年。

二、此處關於中國大陸學界「歷史上的中國」的意見,除參考註一所引史聞的「學術座談會簡記」之外,尚參考:周偉洲《中國中世西北民族關係研究》〈緒論〉,頁二~五,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九月一版;黃烈《中國古代民族史研究》〈導論〉,頁廿三~廿五,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七月一版。

三、參見註二所引周偉洲之書,頁四。

四、參見註二所引黃烈之書,頁廿四。按這一種看法是黃烈對「歷史上的中國」的狹義解釋,至於廣義的解釋,黃烈只說「主要是一個地理範疇的概念」(同書,頁廿五),並未深論,無法很清楚了解其意,故略而不論。

五、參見孫祚民〈開創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的新局面〉,頁六一~六二,《晉陽學刊》一九八五年第三期。

六、參見註二所引黃烈之書,頁廿四。

七、參見註二所引史聞的「學術座談會簡記」,頁七七~七八。

八、參見《宋書》卷九五〈索虜傳〉,頁二三五七。

九、參見《周書》卷五十〈突厥傳〉,頁九○八。

十、參見于溶春〈“中國”一詞的由來、演變及其與民族的關係〉,《內蒙古社會科學》一九八六年第二期。

十一、參見《三國志》卷卅五〈蜀書‧諸葛亮傳〉,頁九一五。

十二、參見《晉書》卷廿八〈五行志中〉,頁八四四。

十三、參見余嘉錫《世說新語箋疏》〈言語第二〉,頁一五六,台北,華正書局,民國七十三年九月。

十四、參見彭明敏、黃昭堂著,蔡秋雄譯《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頁卅五,台北,玉山社,一九九五年五月。

十五、參見堀敏一《中國古代東世界》〈中國民族意識、國土意識形成〉,頁十九,東京,岩波書店,一九九三年十二月。

十六、參見莊萬壽〈「中國」論──從三千年歷史看「中國」之意義〉,頁十五,收於氏著《中國論》,台北,玉山社,一九九六年七月。

十七、參見陳穗錚《先秦時期「中國」觀念的形成與發展》,頁一九四,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一年六月。

十八、參見王爾敏〈「中國」名稱溯源及其近代詮釋〉,頁四四五~四四六,收於氏著《中國近代思想史論》,台北,華世出版社,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初版,六十七年十月二刷。

十九、參見註十五所引崛敏一之文,頁廿四~廿五;註十六所引莊萬壽之文,頁十七。

二十、參見註十八所引王爾敏之文,頁四四一~四四五。

廿一、參見註十六所引莊萬壽之文,頁十七;註十五所引堀敏一之文,頁廿五。

廿二、例如元末明初學者葉子奇在其《草木子》書中載:「元朝自混一以來,大抵皆內北國而外中國」,可見尚不認為元朝是中國。間接引自蕭啟慶〈元朝的統一與統合──以漠視地江南為中 心〉,頁二○六,收於《中國歷史上的分與合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民國八十四年九月。

廿三、參見劉先照《中國民族問題研究》〈愛國主義與民族問題〉,頁九,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一九九三年八月。

廿四、參見張正明、張乃華〈論孫中山的民族主義〉,頁三,《民族研究》,一九八一年第六期。

廿五、參見註一所引《中國民族關係史論文集》二冊。

廿六、參見陳連開〈論中華民族的聚合力〉,頁一七一,收於趙延年主編《論民族問題》,北京,民族出版社,一九九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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