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

李光耀觀中國

(姑勿論新加坡政治,我相信大家都同意,李光耀的而且確是一個思考非常敏銳的人。)

李光耀著,《李光耀觀天下》(中譯本),台灣,天下文化,2014年。

p.27。此外,做事缺少法律或治理制度,是根深柢固的中國文化。在新加坡,我們已接受必須像西方那樣,由立法機構決定法律的措辭,再由獨立的法院和法官確定這些字句的含義。國會可以批准任何法律,一旦法律通過,如果出現分歧,你不可能回到國會說:「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你只能找法官,他會說:「根據在已被廣泛的判例基礎上確定的詮釋規則,我向你進行如下解釋。」

中國人還沒有接受這一觀念同樣的,他們也還沒有接受簽署協議是不可更改的觀念。在他們看來,簽署一份協議只是長期友誼的開始。做為朋友,你們必須不時地商量,你們之中誰是否多掙了錢,誰是否需要掏出更多的錢。

p.31。他們將允許選舉,但必須是在他們同意的候選人中選擇。這就是黨內民主。

p.61。 有一段時間,一些相互鄰近的城市紛紛重複建設許多基礎專案。在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門,有四個機場相互靠得很近。這些事都是在他們對形勢失控時發生的。市長的政績一度是依據他們所管轄的城市發展情況而定,不管這種發展是否可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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