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憑弔你的老味 II 之翻一翻舊賬

事發不過幾日,領匯已聲稱為「免影響社會和諧」,決定讓臉皮「薄起來」,終止它這個偽善的「尋味時光」活動。今次事件引起不少網民討論,其中《船山筆記》 的 SF 先生很細心,指出根據當年《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鄭經翰當時反對的並非變賣,而是賤賣領匯。這與在下的記憶有點出入,不過記憶從來都不是百分百可靠的東西。唯有翻舊賬,方能拼出較全面景象。

搜尋一番之後,結果如下:
  1. 鄭經翰當年似乎並無斬釘截鐵地以「加租」為反對領匯上市的主要理由,不過他確有表示過領匯上市會造成亂加租的惡果。根據《文匯報》2004年11月28日報道
    發起公屋商場及領匯租戶大聯盟的議員鄭經翰則稱,房委會急於滅赤、套現,對領匯的資產估值過低,將商場全面分拆是殺雞取卵的做法:「上市可以套現二百幾億,但實際上只要拆幾個商場和停車場出售,例如樂富、何文田、龍翔中心,已經夠了,其他的還可以留下來繼續收租。」他又稱,商場在上市後會以商業形式運作,租金調整無人管理,整個董事局也缺乏監管。在這些細節問題都未能解決時,領匯不應倉促上市,故他已與其他立法會議員聯署,致函立法會內委會主席,要求在大會上討論押後領匯上市日期。
  2. 然而,擔心領匯加租,是由鄭經翰支持的盧少蘭婆婆當年入稟司法覆核的理據。見盧少蘭與馬基召訴香港房屋委員會 (HCAL 154/2004)。
  3. 至於鄭經翰本人所持的主力反對理由,如前述的經濟日報報道,乃認為房委會其時的上市安排,是賤賣港人資產。話說當年領匯的上市說明書估計,領匯上市後一年,股東可獲 6.7 厘的回報,非常吸引,房委會卻安排 90% 的領匯股票售予國際投資者,因而招致鄭經翰質疑。
  4. 2004年12月1日,鄭經翰於立法會提出休會辯論[1]議案為:
    「就政府當局及房屋委員會漠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於本年11月22日的特別會議上通過要求在領匯與租戶達成共識前房屋委員會應擱置領匯基金上市安排的議案, 表達對領匯基金招股上市、資產估值及一切有關分拆出售公屋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的意見。」
    儘管隱晦,但議案本身確有反映對領匯加租的憂慮。此外,據《文匯報》12月2日報道,鄭經翰於會上表示:
    現時屋邨商場及停車場因管理不善,令估值較低;他認為政府可以先進行私有化,令經營改善及價值上升,才進行上市。他又擔心領匯上市後以商業經營為原則,最終會將小商戶趕離屋邨商場,故希望先擱置上市,與商戶商討。
從字裏行間去看,鄭經翰當年的戰術,是一種兩面攻擊,一方面由盧少蘭及「公屋商場及領匯租戶大聯盟」掛帥,所持理由為反對加租;另一方面由自己上陣,反對房委會賤賣資產,就算要私有化,也不應急於上市。他主張的,可能是以以往兩鐵的模式為藍本,將屋邨商場及停車場私有化,以提升管理質素,但同時以房委會作大股東,保持調整租金的話事權。然而這只是我的詮釋。始終,鄭經翰當時並沒有說得很清楚自己心底的想法,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他反對領匯上市。

最後,雖然累贅,但也得聲明:本文目的,並非在於將鄭經翰塑造為一位為民請命的正義天使。當然,我是認為當年鄭經翰的立場乃非常正確的,但這不表示我們同意他所有的見解。例如政改一役,鄭事後說自己當初應該支持通過政改方案,不應被民主派捆綁云云,在下就不敢苟同了。又譬如領匯上市,當年工聯會是反對的,可是民建聯卻支持。我不知讀者如何看待工聯會的決定,但我就只覺得它與民建聯扯貓尾。

註:
[1] 據立法會解釋,倘若議員希望在立法會席上提出某一問題進行辯論,但不欲以明確字眼擬訂議案,則可動議一項休會待續的議案進行辯論,讓議員可就有關問題發表意見及探求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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