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2017 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是真普選,而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又獲得通過。現且看選舉委員會的組成 ……
2007年:800 人選舉團,循四個界別產生;
2012年:1200 人選舉團,循四個界別產生;
2017年:普選,亦即行政長官由三百多萬選民組成的選舉團產生。
問題:
1) 選舉委員會的規模,於兩屆內從 1200 人增加到 3000000 人,為甚麼算「循序漸進」?
2) 若從 1200 人增加到 3000000 人都算「循序漸進」,為甚麼 2012 年的選舉團規模,不訂在 800 人與 3000000 人的中點,亦即 1500000 人(以等差級數計),或 50000 人(以等比級數計)左右?這樣不是更循序漸進,更平穩過渡嗎?
任何人,只要細心想想前兩個問題,都會明白一件事:既然從 1200 人到 3000000 人的演變不可能是循序漸進,所謂 2017 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根本是鬼話。中共、西環、港府或本地的權貴,完全無意讓香港人普選行政長官。
若問政府的政改方案或民主黨的修訂方案於政制上是不是進步,我們可以肯定地回答:是。然而,比起1995年立法會(時稱立法局)的10席選舉委員會(由直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及「新九組」功能組別在議會中的影響力,就可以明白政府政改方案帶來的所謂進步,不過是九牛一毛。實際上,即使政改方案獲得通過,九七年前那種程度的選舉,仍是可望而不可即,更遑論真正的雙普選。
那些「有好過無」或者「愚公移山」之類的高論,可以休矣。無錯,你每日擔一桶泥,長遠來說的確更接近將山移平的地步,但是依這樣的速度,到你歸天那日,你挖走的泥頭恐怕還填不滿一間斗室。增加選舉委員會的規模,或者增加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界別的席位,都只是誘餌。若習慣了這些小甜頭,港人只會陷入無限輪迴,永不超生。
純粹從制度而言,通不通過政府的政改方案或民主黨的政改修訂方案,也無分別。有些高人認為中共接納民主黨修訂方案,是分化泛民、收編民主黨之舉,這確有可能,可是即使只從公關角度而言,接納一個不痛不癢的修訂,卻可換來帶頭推動政制發展的美名,何樂而不為?
從手法而言,無論是肥彭當年的撒手鐧,抑或現在民主黨的修訂方案, 儘管效果不一,走的卻是同一法律罅,目的是「溝淡」功能組別,算是一種和平演變的方法,也是無可無不可。
接納政府政改方案或民主黨修訂方案的真正問題,是它會影響香港市民對政制發展的期望。
制度內,香港人其實完全沒有跟中共或壟權派周旋的本錢。我們唯一可用的籌碼,是暴力。香港並無武裝革命的可能,卻有不合作或暴動的實力。壟權派一直宣傳「基本法的要求」、「人大常委的決定」、「原地踏步又點會有進步」,以至甚麼和平理性之類,客觀目的都只有一個,那就是規範港人的行為,管理港人的期望,令我們有從建制內亦可進行改革的錯覺,以致放棄武力。期望管理本身不是壞事,用法律規範市民本身亦沒有錯,但大前提是若市民認為制度有缺陷,他們可以循合法途徑有效地改變制度。香港的情形卻非這樣。所謂基本法或人大常委的規定,不過是以法律包裝的強權,例如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本來只規定「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而無容許人大常委由上而下先行劃定框框的條文,但是港人要 2012 年有直選,而中共「唔老黎」,於是就忽然空投一個「人大常委決定」,為政制發展設個鳥籠。
早前變相公投遭指摘為違反基本法,民主黨修訂方案的變相直選卻獲通容,壟權派由原先指它違反基本法,到忽然改口一致支持,亦可見對基本法的解釋是何等任意和兒戲。講到尾,由於人大常委有基本法的解釋權,所以民主派提出的任何政制改革是否「合法」,只端乎中共一念之間。
既然任何合法推動政制的手段都只是幻像,剩下來的就要看港人何時下定決心反抗。有些人罵民主黨投共,我覺得這樣不好。問題不是民主黨有否投共,而是未來的關鍵,乃掌握於市民而非民主黨手中。余若薇批評曾蔭權只看到仍需在議會中爭取的幾票,卻忘了爭取市民的認同,可謂一矢中的。對民主黨這場大龍鳳,我們亦需作如是觀。停止罵民主黨吧。今日不少善忘的香港人還懷有良好願望,期盼2017及2020年有真普選,我們現時最最最重要的,是要令他們覺醒,明白無論是否通過民主黨的修訂方案,壟權派也不會讓港人於2017及2020年有真普選。只有當香港人拒絕政府管理期望,當香港人真正瞭解自己的談判本錢是甚麼,雙普選才有可能實現。
相關連結: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
我都係問果句﹕民主黨果套唔得,咁點﹖
回覆刪除你言下之意的似乎是指不合作或暴動式的暴力,你覺得有多少香港人會跟﹖我想充其量幾千﹖而且這幾千人,拉一個少一個。
絕大部分香港人,根本就沒打算為了民主拋頭顱灑熱血。所以民主發展注定是「甜頭式」,如果你連甜頭也不要,也其實等於甚麼都沒有。
方先生露了他的春袋.(實用主義)
回覆刪除呼籲別人用不合作或暴動式的暴力很容易, 但坐言起行的人並沒有多少個, 黃某人當年不是著草到外國嗎?
回覆刪除方潤及第二位匿名君:你們誤會了。我並不反對民主黨的改良方案。它通不通過,我不在乎,我關心的並非方案本身(因為它的修訂太 insignificant),而是它對市民的期望有甚麼影響。如果市民覺得「這是最後通牒,我陪你(政府)玩埋呢次,你唔好再耍我」,fine。但是,若市民認為到了2017年,當壟權派仍諸多藉口拖延,而市民又再次寄望民主黨代他們「又傾又砌」的話,那就大鑊了。
回覆刪除我也沒有天真到以為香港有誰可以一呼百應,組織大規模抵抗(你估做戲咩),更加沒打算呼籲別人行使暴力,自己坐在安全的地方。香港沒有真正的政治領袖,然而,正因為羣眾沒有組織者,若大部份市民都感到憤怒,而他們又相信其他人都同樣感到憤怒的時候,壟權派會感到懼怕,因為無人可以預測發生甚麼事。七一大遊行的時候,若老董不下台,會發生甚麼事?天知道。我就不信當中那班中產會暴動,然而就是這種 uncertainty,才是生意人及小官吏(即特首和西環)的大忌。
眼下多數港人若非認命,就是仍對依從劃定路線進行的改革抱有希望。這樣,他們不會覺得憤怒,永遠被政府管理期望。我從心底裏期盼他們可以戳破幻想,明白合法的途徑只是一條死路。你明白嗎,不是暴力可恃,而是「原來除了暴力,自己根本一無可恃」這個事實令人憤怒。
第一位匿名君:實用主義也沒有甚麼不好(我本身是很滑頭,很無節操的),只不過民主黨的改良方案對爭取雙普選不是很有用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