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綿羊
此遊戲須有兩個或以上玩家,各人圍坐檯前,檯中有一大碗並六粒骰子。各人首先輪流擲骰於碗中,以擲得最多紅點的玩家為首局的莊家。「分紅」一詞乃出於此,意指分得幾多紅點。若分紅最多者多於一人,此數人須再次擲骰,直至淘汰剩一人為止。
決定了首局的莊家之後開局。每局遊戲先由各閒家押注,並預先選擇終局時的輸贏為單計或雙計。下注後,先由莊家擲骰。莊家須不斷擲骰,直至六骰中有三骰同點,或擲出下述所謂「六大順」為止。
若莊家擲出以下四種情況,此局立即完結,莊家通殺:
- 六骰同點,術語稱「六子」。
- 五骰同點,術語稱「五子」。
- 六顆骰子的點數分別為一、二、三、四、五、六,此稱為「六大順」。
- 三骰同點,另外三骰均為六點,此稱「綿羊」。
- 三骰同點,另外三骰總和為四點,術語稱為「臭四」。(由於擲出五子為通殺,因此臭四即是莊家用六粒骰子擲出一、一、二以及三粒二/三/四/五/六。)
當所有玩家都擲完骰,即計算輸贏。每位閒家只與莊家有數目來往。若他先前選擇單計的話,其分數比莊家高即為贏,少即為輸,輸贏的數目為其所下注碼;若兩人同分即打和,術語稱為「走」,莊閒互無輸贏。
若閒家之前選擇雙計,當閒家比莊家高出兩分或以上的時候,閒家贏雙倍;比莊家低兩分或更多,則輸雙倍;如果二人只差一分,輸贏以單計。
終局後若莊家通殺(擲出上述四種立即完勝的情形或者比所有閒家獲得更高決勝分)則連莊,否則由他的下家擔任新莊家。
Reference: Ng Kwai-Shang, A Book on Chinese Games of Chance, Kwong Cheong Printers, Hong Kong, 1886. 此書成書於百多年前,作者為公務員,據其序文所說,此書目的為讓當時的和平主任 (Peace Officers,此似乎並非「治安官」的通稱,而是特指舊香港一種由私人聘請的治安官,與警察有同等法定權力) 瞭解南中國的博戲。
中國人真係乜都賭一餐。
回覆刪除我仲以為係來自「發脾四」添。但這想法一早有個漏洞,就是「臭四」早就有,「脾四」的訛讀似乎在我兒時沒聽過。
黃毓民誤解臭四一詞,但臭四呢 …… 其實相當適合用來形容某些禍港殃民的權貴。
回覆刪除This post needs a proper label to group with the other game related posts.
回覆刪除死黃屍正一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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