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從諸事八卦變事事關心

《東張西望》是無綫的娛樂新聞節目,但是今晚的《東張西望》卻於末段異常地播出兩節與娛樂界無關的新聞。

首先是近日的「粗口」事件。主持人說有「議員高官」在議會講粗口,但節日片段卻只播出社民連的幾位議員於立法會大罵「仆街」的片段,而沒有播政務司長如何講「吊吊 fing」以及行政長官大講「狗噏」。最特別的,是無綫播出社民連片段的時候,只播影像而不播議員的聲音,而主持人的旁白則解釋原因是議員在講粗口。之後節目還訪問了某大學一位姓歐陽的講師,他解釋,粗口應界定為涉及性器官或性行為,兼冒犯別人的語言。「仆街」不涉性事,而「吊吊 fing」的 "fing" 正字為「揈」,乃搖搖欲墜的意思,也不是粗口云云。此講師謂,重要的不是某人的用語是否粗口,而是該用語會否冒犯人。

《東張西望》不是新聞節目,本來我們毋須以新聞節目的標準觀之,但是這次該節目對事件的處理甚為偏頗,令我懷疑無綫是否刻意要討好官方:
  1. 主持人說有「議員高官」在議會講粗口,是掉轉了時序。先引起爭論的其實是去年六月政務司長於漢普頓酒店結業時以「吊吊 fing」來形容已抵酒店但無處落腳的住客,再而是本年一月立法會秘書處卻刻意更改會議記錄,以「鬥噏」代替行政長官講「狗噏」的醜聞。社民連三子於議會上鬧官員「仆街」、「臭四」,只是上星期的事。無綫掉轉事件時序,有針對社民連三子之嫌。
  2. 節目只播社民連片段,不播政務司長及行政長官的片段,甚至以旁白說社民連三子講粗口,更是隻眼開隻眼閉了。
  3. 「仆街」本來是由罵人「仆街死」而來,屬於咒罵而不是粗話。「吊吊 fing」的 "fing",如該講師所說,並非粗話,但「吊吊 fing」的「吊」,其實是「屌」(港語指陽具)的變音,而「狗噏」的狗,也有說是 gau1 (「夠」陰平聲,港語亦指陽具)的變音。粗話的變音算不算粗話,我不打算在此討論,但要說事件三方誰的用語最接近粗口,則當屬政務司長及行政長官的言詞無疑。立法會秘書處更改會議記錄,以及行政長官睜大眼說瞎話,說自己從不講粗話,這本來已屬醜聞,可是政府跟建制派恬不知恥,不提自己的醜事,反而炒作議員的咒罵,試圖轉移視線,連消帶打。媒體對此本應譴責,但無綫現在卻將以新聞採訪的包裝,抬出大學講師將社民連與政府高官各打五十大版,貌似公平,實際上是偏幫政府。
粗口事件之後,《東張西望》還播出了民建聯的記者會,講未成年媽媽的問題。《東張西望》由諸事八卦變為事事關心,未嘗不是好事,不過為甚麼一關心就是貶社民連而抬政府及建制派,十分耐人尋味。無綫是非常賺錢的電視台,就算是賣人情給建制人士,亦不必做得像今次這麼着跡,可是「屈」社民連議員講粗口與報道民建聯記者會此等小事,建制人士似無必要拍膊頭叫無綫「識做」。究竟這是否與無綫的未來買主有關,就非我等外人所能瞭解了。

附註:有近人認為「吊吊 fing」的 "fing" 正字為「揈」,但查字典,「揈」字粵音為 「轟」(gwang1),而且其字亦好像不是擺動的意思。"Fing" 為「揈」之說源出何處,讀者如果知道,煩請告之。

補充(四月三日):彭志銘所著的《正字審查》(香港 次文化堂出版,2007 年)及中文大學的「現代標準漢語與粵語對照資料庫
(IE browser only) 均指「揈」的其中一個讀音為 fing6,惟兩者均無注明此說之出處,不能盡信。

伸延閱讀
彭志銘:一個沒仆街的香港 ── 論患上語文恐懼症的傳媒

4 則留言:

  1. 根據粵語審音配詞字庫(http://arts.cuhk.edu.hk/Lexis/lexi-can/),似乎此字有另一個讀音為 fang4 ,較為接近 fing 音,但像廣東話指打人的那個字。
    第一次出現在報紙應該係這篇明報,之後很多報紙都有抄考。

    http://news.sina.com/hk/mingpao/103-101-101-102/2008-06-20/15353001777.html

    但我查過文中那個 database ,找不到文中所指的 fing6 。

    回覆刪除
  2. 多謝提供資料。fang4 音近「焚」(fan4),俚語異讀為 fing3 或 fing6 並非無可能,不過如你所講,此字字義似乎係攞碌棍 fang4 你箇個 fang4,而唔係 fing6 下 fing6 下箇個 fing6 嘅意思,而且根據這個粵語審音配詞字庫,「揈」字發 fang4 音係根據城大童哲生副教授的意見。童副教授有多權威,我不清楚。(事實上我孤陋寡聞,未聽過佢個名。)

    我估這些「正字考」應該來自近年出版的幾本正字書(例如彭志銘所寫那些),不過手邊無資料,要到書店或者圖書館看看才清楚。

    回覆刪除
  3. 我睇到個節目嘅時候都好不滿

    回覆刪除
  4. 東張西望只不過是「大飲茶化」而已,又一條老路。

    公然無恥就肯定的了,道德家不敢鬧特首司長,就夠膽鬧幾個「出名搞事」的議員嘛。
    (上次傳媒對「黃中指」也沒有那麼熱鬧呢﹗)

    如果真係引彭志銘的話,就一定會得出「仆街非粗口」的結論。
    這可能就是為何無線找何派的人也不找彭志銘的理由﹖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