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對「反對宗教右翼霸權」的一些淺見

上星期的「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從媒體及網上報道看來,算得上和平理性,在下謹此恭賀主辦者及各參加者。有些人不同意「宗教右翼」這種稱呼,為求簡便,以下我通稱這些宗教人士為「朋友」。

我沒有參加今次遊行。儘管朋友的言行造成很大影響,但我不認為他們有壓倒性的霸權力量。所謂宗教霸權,在現階段仍是意識形態多於實體。有傳媒將今次遊行說成「爭取修訂家暴條例」,令不少人不滿,但是有這種誤解可能更好。著名知識份子 Noam Chomsky 曾經批評現代美國人只懂得關心 values,不懂得談 issues。過份針對價值觀甚至意識形態,容易令人將批評的對像標籤化,甚至因人廢言。

伏爾泰精神
以這次遊行為例,我會擔心它令伏爾泰精神消弭殆盡,將從信仰出發的政見都打成宗教霸權主義,令反對霸權心態或霸權行為演變為反宗教價值,甚至反宗教。幸而今次遊行並不多見此等質變。

朋友反對同性婚姻,或主張加強管制色情,都值得尊重。就算他們動員選民,令立法會議員按他們的立場投票,亦無不可。這些人真正的問題,並不是他們的立場,而是他們遊說的手段。朋友刻意扭曲政治議題,錯誤引導或動員信眾,近日他們有意無意之間混淆「修訂家暴條例」與「承認同性婚姻」(甚至「支持同性戀運動」或「支持性解放」),就是最佳例子。

操弄身份
針對一個一般化的朋友的另一個毛病,是縱然朋友 A 犯了一些反對者所指摘的錯誤,沒有犯這個錯的朋友 B 也可代全體朋友開脫。例如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今次遊行所發的聲明
「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教團體,一再澄清並沒有反對保障同性戀同居人士,只是要求將包括他們在內的同居一室人士,也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 ……」
該會確實沒有反對保障同性同居者(雖然她堅持要納入其他同住人士,並更改條例名稱),但其他朋友卻未必如此想。就像蘇穎智,他反對家暴條例保障同性同居者,而不僅僅執着於條例名稱:
「明知某些東西是不值得鼓勵的,是不健康的。政府便不要給予優惠或特權,免得社會風氣越來越差。」
(補充:最初執筆時想不起蘇穎智其實有句名言更能說明他的立場,就是:「要立法令他們(同性戀者)不受傷害,無可能!」)

但是不知就裏的旁觀者讀了香港性文化學會的聲明,可能會覺得遊行人士錯誤指摘朋友對同性同居者見死不救,而不知實情是香港性文化學會以自己的相對清白化為所有「維護家庭價值的基督徒團體」的清白。這種操弄身份的技倆是朋友的特色,我在上篇書信中亦提過所謂教會聯署聲明,「教會」一詞的意思是如何曖昧。

「朋友」的朋友也有錯
不幸地,新教徒對這種技倆似乎沒有戒心。例如本週《時代論壇》的社評《當不滿聲音衝著教會而來》說:
「上星期發生衝著教會群體而來的示威行動不是偶發事件,可視為近年來主流教會在性道德議題所持守的立場和態度一次集體的反彈,從參與者身上可以觀察出幾種特殊的組合:一、同志組織;二、出走信徒;三、網絡新世代;四、擁抱自由主義的傳媒人。從其他地區的經驗,這都是燃點改革火焰的力量。」
這篇社評的作者明顯抱着壁壘分明的心態。他不明白這次遊行反對的是朋友以宗教或道德作幌子的行徑,而不是衝着教會而來(明光社跟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不是教會),更加見不到原來遊行人士之中也有「沒出走」的信徒。這種誤導儘管有部份出於朋友本身(例如在淫審條例檢討中,與朋友唱反調的都是「泛性欲主義者」),但是信徒懶於思考,心存偏見,或怯於批評,亦難辭其咎。

朋友只要將自己包裝成基督教價值的捍衛者,不管實際的議題是否與此價值有關,新教徒都會覺得朋友同聲同氣,將批評朋友者視為敵人,「衝着教會而來」。相比之下,朋友與內地官方互通「和諧」款曲,創建「朋友樂園」,因為說是為了傳福音,所以可以容忍,批評亦顯得無力。結果信徒為了朋友,搞到精神分裂,一方面因信仰的緣故對同性戀窮追猛打,另一方面卻對和諧掉的信仰無動於衷。

只要信徒相信反對朋友就是反道德,朋友毋須製造道德恐慌,亦能令異議者處於劣勢,即使後者是教牧亦不例外。三年前黃國堯牧師因批評明光社而去職,就是一例。雖然朋友的力量未致於令信徒陷入麥卡錫主義的境地,在教會內部亦未致於神聖不可侵犯,但是前車可鑒,教會中人即使有與朋友公開唱反調的(例如部份投在《時代論壇》的稿件),也多避重就輕。諷刺地,明明是反對朋友可能要付出重大代價,但朋友卻反而指批評者肆意透過語言暴力,收寒蟬效應

朋友的數目不算多,但是與主動或被迫附和朋友的卻不在少數。如果我們覺得家庭教育而非淫審才是對付色情的王道,好好向信徒解釋朋友的謬誤,亦應該勝過針對朋友本身。

「朋友」又豈盡是宗教家?
其實真正有寒蟬效應的,可能不是宗教界,而是教育界。近日的淫審條例檢討。教會中人對朋友的公開批評,雖說溫吞水,但總不算是噤聲,然而教育界及宗教界的「朋友」合力將淫審條例檢討扭曲為條例存廢之戰,卻不見教師或校長在報上公開批評,不知是否一開聲便會被責為無道德,有丟飯碗的危險。

另外,一些沒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和另外一些教會學校近日都掛了以某教會名義發出的「要求收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橫額,如果宗教界朋友值得我們提防的話,他們與教育界朋友的結合便更值得戒懼。



附錄:關於二月十五日「維護公民自由社會,反對宗教右翼霸權」遊行的聲明

香港性文化學會

播道會恩福堂(摘自《時代論壇》):
本堂絕對支持言論自由,因此我們十分尊重社會上有不同立場的人士表達不同的聲音;這種多元化的言論空間正是每一個追求民主的社會所珍惜的資產。

在此信念下,我們尊重社會任何人士的發言權利,包括與我們立場不同的意見,我們亦予以尊重。另一方面,本堂亦會繼續本著合乎聖經的原則,以及香港法律賦予所有公民的權利,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

6 則留言:

  1. 所以在下才說,教徒參與很重要。參與的教徒越多,聲音越大,他們就越不能把運動歪曲為反教,而運動亦不會淪為反基。

    至於學校﹖
    這根本是政、(宗)教、教(育)三合一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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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惜總會有人視而不見,認為遊行的都是「出走信徒」……

    學校方面,其中一間掛這條橫額的是我的中學母校(不是教會學校)。我有天吃午飯之後經過,看到該橫額,真是覺得很感概,也有點感到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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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奇,就算不是學校,醫/教/社工這類行業,教徒本來就特別多。

    我讀的也不是教會學校,但當年每逢聖誕都會有個牧師來講道——校長乃教徒是也。

    所以宗教意念滲透學校,根本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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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ope it helps.

    明光社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等1月23日有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的公開聲明: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要求家暴條例改名,既保障同性同居者,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Please see http://www.am730.com.hk/old_issue/issue/2009/200901/20090123/default1.html?startpage=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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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意見。

    你所述的那個報章廣告我也看過,用的是恩福堂的名義,日期是一月廿三日;而我文中引述蘇穎智以個人名義所寫的那篇公開信,日期是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到底是蘇穎智後來改了口風,還是恩福堂的立場跟其主任牧師不同,他們沒有解釋,可是蘇穎智最初反對條例涵蓋同性同居者,卻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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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順道加句﹕我見到連佛教學校也有掛那條橫額的,上面清清楚楚寫著基督教製作,可見佛教團體有多「寬容」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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