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票前,老實說,我對那些「唔知乜頭乜路」的候選人的政綱一眼都沒看過。回家的時候才發現參選新界西的藍英同盟政綱上有這麼一個標誌:
雖然記憶中展示國民黨的黨徽是沒有法律限制的,但從政府寄發的政黨政綱上看到它,仍令我有點驚訝。
2) 吃過晚飯後去了投票(晚上才投票非為策略,而是習慣——我每屆都如此),票站內,選民按身份證號碼被分配到七八個不同櫃位領取選票,不過身份證開頭的英文字母並不是平均分佈到這些櫃位的,例如我發現 1 號櫃位負責的是 A 和 B,但是專責 C 字頭的櫃位卻有兩個。我猜選管會可能把大致一樣多的選民分配到每一個櫃位。
然而有同樣厚的選民名單並不表示有同樣多的工作量。譬如在我投票的票站, C 字頭的兩個櫃位都排了長龍,而其他櫃位則只得一兩個選民甚至沒人排隊。如果選管會是把同樣多的 expected no. of voters (而非 no. of eligible voters)分配到不同櫃位的話,我能夠看見只得兩個櫃位有人龍的機會差不多是零。
如果這種「趕客」的排隊方式沒有改善的話,今天排在 C 字頭的兩個櫃位的選民下次的投票意慾說不定還會低一點。報紙剛剛說今屆的投票率超低,雖然我並不認為當中有陰謀,也不認為若改善了分配選民的方式後投票率會顯著改善,但選管會除了維持公正的選舉外,始終亦有責任鼓勵選民投票,希望他們下次可以做好些。
3) 講開又講,政府好像很喜歡找法官做選管會主席,大概認為法官給人印像公正吧,可是法官一向做的是司法工作,而選管會負責的卻是立法(制訂遊戲規則)和執法/監察的角色,找法官去做可能有盲點。這次的站調風波就是個好例子。如果彭官沒作出強硬聲明,只是打官腔,此事可能不了了之,彭卻高調針對,大打 preventive war,令鍾及其隊伍事先已蒙上不白之冤,令巿民誤以為「港大民調」已變成選舉機器。彭官亦似乎認為依足選舉指引便算公正,卻無視選舉指引對部份資源豐富的政黨有利。我不知法官是否個個都只看見大街上的公正,而忽略橫街窄巷的災荒。所謂公正,不是自己立一條規則而人人遵守就算的。
4) 執筆時《明報》報道截至晚上 8 時半,功能界別投票率為 47.53%,高於分區直選的 36.66%。令我驚奇的是十五個功能組別的投票率全都高於地區直選的投票率。要留意這些功能組別的選民人數由 103 人(保險界)到 90693人(教育界)不等,故此投票率高非因選民人數少,而是功能組別的選民的確較手上只得一票的選民熱心。我沒能力做調查,所以不明原因所在,但我推測有兩個可能。一、功能組別的議題較清晰,沒有地區直選那種吵吵鬧鬧、不知各黨這幾年來有過甚麼功績的印像;這些議題也較切身,令選民有更高的投票誘因。二、手上多了一票,選民可能覺得自己更有力量,如果這是真的話,我想多議席多票制會較比例代表制更能令選民關心選舉。
附帶一提,十五個功能組別中以社會福利界的投票率最低。一般人以為社工最關心社會,或者從電視上看到的由社工靜坐中以為社工最關心自身權益,這些印像似乎需要修正。
5) 最後,如《都是那些日子》blog 昨天所說,大家最好還是做定心理準備,接受今次立法會選舉泛民陣營可能大敗的景像。希望事情不會落得如此吧。我祖母有兩位老友是沒甚麼火氣、十分溫和的大好人,她們下午去完投票,兩個都投譚耀宗名單,真是嚇了我一跳。這可算是「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新解了。
6) 後記:忘了說,希望明天可以看到各黨「告急」的統計,就算是苦中作樂吧,但結果一定很有趣。
是飯民選舉離開人民!
回覆刪除(7.1後, 大敗或將大敗的原因他們已聽厭了, 最後連講的人也驚覺自己口臭.)
笑, 走, 看, 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