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香港人的英文名字

今次小博想談港人用的英文名字,不過今晚(嚴格來說是昨晚;現在是凌晨時份)乘西鐵回家時看到有線新聞的報導,實在令我無名火起。所以請容我先噴發一下怒火,再回正題。

助理警務處長黃福全在電視上解釋,是次檢控涉嫌與「疑似藝人裸照案」有關的數名人士,並非選擇性檢控。原因是這次的淫褻照片並非一般的淫褻物品。另外,首名被捕的疑犯鍾亦天之所以被拒保釋,是因為法庭認為他牽涉另一宗詐騙案。

有無搞錯?! What the f**k is he talking about???

無論淫審處班友幾白痴都好,佢地先至係香港唯一有法定資格為懷疑淫褻或不雅物品作評級的機構,而且所評的級別亦只有「不雅」、「淫褻」和無問題三種,斷無所謂「一般的淫褻物品」或「非一般的淫褻物品」。現在黃助理處長不但自行認定涉案照片為非一般的淫褻物品,還赤裸裸的告訴大家他們只會就散播這種非一般淫褻物品的行為作出行動,還夠膽說他們並非選擇性執法?試問香港那條法例容許他們對「一般的淫褻物品」視若無睹?

至於說鍾亦天被拒保釋是因為他牽涉另一宗詐騙案,則反映黃助理處長不但思路混亂,而且還缺乏法治觀念。首先,認為鍾先生因為涉嫌與另一宗詐騙案有關所以應被拒保釋的不是法官,而是控方。有看前天本小博的朋友都知道,裁判官郭偉健拒絕疑犯保釋的理由,是因為他認為案情嚴重,而不是因為他認同控方所提出的理由。事實上,郭官根本不可能認同控方的理由,原因是該「詐騙案」尚未成為案件。現在黃助理處長的講法不單止把己方的說話塞進法庭的口中,還顯示他認為可以利用法庭為工具去把一宗尚未成案的案件嫌犯扣押八週,簡直可恥。

好了,發完火,回說正題。

幾天下來,本小博平白多了來自本地和韓國,為了疑幻疑真十八禁事件而來的訪客(此 blog 才成立一個月,而寫淫照事件的高手亦多,真不明白這些自由行朋友怎會撞到這裏來)。有趣的是,經搜尋器而來的流量,大多數用的關鍵字組合是 "陳冠希+鍾欣桐+sex+photo" 或者 "Edison+鍾欣桐+sex+photo" 之類,但沒有一個是用 'Gillian' 而非「鍾欣桐」的。換句話說,來訪本小博以為有猛料的各路英雄當中,沒有人想起阿嬌個洋名叫 Gillian。這時我也想到,其實自己也不知道阿 Sa 的洋名是甚麼。

香港人確實很習慣改洋名。事實上,如果要勉強說香港是雙語社會的話,最能體現這命題的就是香港人的名字。不管身份證上怎麼寫,我們日常介紹自己或者稱呼朋友多半是用洋名。甚至很多時我們都只記得朋友的洋名而不知對方的中文名字。

洋名不一定是英文名(我自己的就是德文名字),但大部份港人用的都是英文名。雖然英國統治了香港足足一個半世紀,而且不論在主權移交之前抑或之後,商界都大聲呼喻要提高港人的英語水平,但後者就是提高不起來。我想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香港學生的英文課從根本就缺乏對英語國家文化的暸解。而香港人的英文名就正正反映了港人對英語文化的無知。

例如細佬早前承認自己讀大學時連 Chris 是 Christopher 的簡稱也不知,但原來還有其他人是這樣的。就好像有個本地演員叫黎諾懿,英文名叫 Chris Lai Lok Yi。我從 Google 搜尋 "Christopher Lai Lok Yi", 看了足足十頁,都沒有看到任何一個網站稱呼他為 Christopher 的。大概當事人也不知自己的名字是簡稱吧。

又例如容祖兒,她的英文名叫 Joey。但根據牛津人名字典(Oxford First Names Dictionary, 可由 AskOxford.com 進入)所述,Joey 其實是 Joe 的暱稱,所以是個男性名字。當然,全世界不是獨得英國一個英語國家。假若你從 Google 的 Image Search 尋找 Joey,還是可以找到少量名叫 Joey 的女性的,但這也許只表示在外國也有人亂起名字吧。不過,為求穩當,我還是查閱了美國的社會保障機關的嬰兒名稱網頁,發現從 1980 年起,基本上(「基本」是指每年的首一千個最受歡迎的名字裏)都沒有女孩被起名為 Joey。而男孩方面,Joey 這名字的受歡迎程度由 1956 年的第 240 位一路下跌至 2006 年的第 537 位;相對地,Joe 則由 1956 年的第 57 位跌至 2006 年的第 370 位。我想這反映了兩件事。第一,美國人愈來愈嫌 Joe 或者 Joey 這些名字老套;第二,從昔日到今天都有美國人胡亂以男稱作女稱,或暱稱作正稱,但這些總是少數。現在容小姐卻將舊錯翻新了。

近日被唱片公司力捧的女歌手鍾舒曼 (Sherman Chung) 又是一例。牛津人名字典說這又是個男性名字,而美國方面,近百年來基本上都沒有名叫 Sherman 的女孩子。

一般來說,像 Sherman 或 Edison 這種由姓氏轉為名字用的英文名,雖然男女通用的情況的確存在(如 Jordan),但似乎都是作為男性名字居多。香港有些女孩子見陳方安生叫 Anson,便把名字拿來己用。她們可能沒想過,如果和素未謀面的外國人通信的話,對方可能會把她當成男的。如果這個誤會是在網上論壇發生的話還好,但假若過海關時被人誤以為是假身份的話便糟了。

不過以上幾個例子還不算離譜。我有一個很「佬」的朋友,竟然叫自己做阿 Kim。當然,他不是韓國人,也不姓金。我都不好意思告訴他,Kim 這個名字總是叫我想起金髮碧眼的性感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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