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

開口錯?

(一)南華早報有篇報道 iPhone, Cola and Kinky: what’s in a Hong Kongers name? 讀者應該一見標題,就猜得出內容。

香港人近年愈來愈流行亂改英文名,令人見笑。有時只是笑的人無知,例如有些西人見一些香港年輕人以日人名字英譯為名,就大皺眉頭,殊不知西方亦不乏拿異國姓或名英語化當 given name 的例子,只是他們不習慣用亞洲人名吧。然而港人取名,也實在不時令人傻眼,報道中的 Kinky 即為一例。

粵語有云「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改名前不想想自己新起的名字有無犯忌,惹人側目還好,最糟的是有些為子女起名的父母,中文名就寧願花幾千元請神棍起(而結果往往不是自覺文雅實為俗氣,就是用上了一些一百個人當中,九十九個都不懂得唸的僻字,就好像舊日周星馳電影中的何鑫淼咁),英文卻自行亂取一通算數,簡直精神分裂。

名字叫 Kinky,反映改名的人,都是看過電影《孤男寡女》,就直接將鄭秀文所演角色的名字挪為己用(但戲中人名字串法實為 Kinki),連最基本的「盡職審查」 ── 諮詢 Google 大神 ── 都唔肯做的懶散港女。不過話說回來,當我讀完前述報道的首段後,就不禁想,沒做基本工夫的,除了那些很 kinky 的港女之外,還有記者自己。該段報道是這樣寫的:
Soufflé, Arial, Focus, Hippo and Kinky. They might sound like the members of an avant-garde electro-pop band, but in fact they are just some of the more unusual names that Hongkongers are going by in 2016.
查實 Arial 尚未為電腦字體名稱之前,已是西方人的 given name 或 family name。它不過是 Ariel 的另一種串法。以其作姓或名的例子,網上易找的,有加拿大作家 Tracey Arial 及一位十九世紀美國軍人 Arial Bragg(美國麻省以往有村落名為 Braggville,即以此人命名)。南早這篇報道寫得不錯,不過第一句就鬧笑話,難免影響報道的公信力。



(二)新張的網上媒體 HK01 有篇專欄文章,題為『「王家」非「皇家」習非成是的歷史名詞翻譯』,作者廖詩颺。文章一開首就摘錄內文,說(我加黑):
皇帝(Emperor)與國王(King)地位不同,Royal Majesty是國王才用的稱謂,稱帝者會用Imperial Majesty,兩者分野明確。所以Royal應譯為「王家」而非「皇家」,而Royal Navy應稱作「王家艦隊」而非「皇家艦隊」。「皇家」之錯譯常見於香港,顯示港人毫無求真精神。日本人將Royal譯為「王立」而非「皇立」,便更見準確。
作者於內文則謂:
英女王維多利亞一世便兼任印度帝國君主,其稱謂除Royal外,也會使用Imperial,所以稱她為女皇,也不為過。同例,葡王亦曾兼領巴西帝國而稱帝。而奧地利帝國與匈牙利革命派妥協後,成立奧匈帝國,Imperial與Royal的稱謂要共同使用,以確立奧地利帝國與匈牙利王國之地位平等。故此,奧匈艦隊稱為Imperial and Royal(德文:kaiserlich und königlich)Navy,相當冗贅。而由於英女王伊莉莎伯二世不再稱帝,所以香港警察在六七暴動後獲欽賜Royal頭銜,應稱作「王家香港警察」,而非「皇家香港警察」。同理,西班牙文Real一字亦只有國王才用。故該國足球班霸名稱應譯作「王家馬德里」而非「皇家馬德里」。
我大致同意作者的見解,不過仍是覺得渠「開口夾著脷」,搞錯了最重要的一點。讀者閱讀下去之前,不妨先想想,廖先生的文章錯在那裏?相信答案出乎意料。

King 不同 emperor,王、皇亦有別,這點我相信大家都同意。問題是,西方的 king 與 emperor,意義並不盡同東方的王與皇帝。這好比港人稱 sugar-apple 為「番鬼佬荔枝」。此番邦生果和荔枝根本不同科屬,只是外形稍有相像,人們即穿鑿附會。以王為 king,皇帝為 emperor 亦然。東西君主制度還沒接近到可以完全互相比擬的地步。

當然,繙譯這種行為,本來就是一種附會。像君主稱號這種無形的東西,若不創新詞另譯(例如大清致美國國書把 president 音譯為「伯理璽天德」),硬要把雙方稱號一一對應,難免會有瑕疵。只要兩個稱號的差異不太大,即使內涵不同,當成互通的詞彙亦無妨。例如大清的國書或者與外國簽訂的條約,都慣以「大后帝/大皇帝」來指稱 Empress/Emperor。反過來說,英國於條約的英文本上,亦以 "Emperor of China" 來稱呼「大清大皇帝」。連最高規格的外交文件都如此,一般人大概無理由覺得不滿。

然而……
  • 1842年,維多利亞一世仍只是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南京條約》(臺北故宮博物院藏條約影印本)的中文本卻稱她為「大英君主」,而非「大英國王」。大清對其他歐洲列強的 King/Queen,亦多以「君主」或「大君主」 稱呼。例如 1887年《中葡通商和好條約》(臺北故宮藏) 稱葡萄牙王路易斯一世為「大西洋國君主」,1891年,薜福成出使意大利遞交的國書中,亦稱翁貝托一世為「大義大君主」。
  • 1890年,維多利亞一世的名號變成 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and Empress of India,《中英會議藏哲續約》(臺北故宮藏)中文本改稱她為「大英國大君主五印度大后帝」。(五印度或五天竺乃舊日印度別稱。)
  • 維多利亞一世駕崩後繼位的愛德華七世,名號為 King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British Dominions and Emperor of India。1906 年簽訂的《中英新訂藏印條約》(臺北故宮藏)中文本卻稱他為「大英國全境大皇帝兼五印度大皇帝」。此稱號當中兩個「大皇帝」,第一個明顯指 King。
  • 1905年由於革命黨人吳樾阻撓而未能送出的大清國書(臺北故宮藏),則稱愛德華七世為「大英國大皇帝」。
  • 往來清國的外交文件,並非沒有「國王」或近似詞彙。1799 年的《安南國王悼輓乾隆皇帝金箋》(臺北故宮藏),阮光纘就自稱「安南國王」;1781 年《暹羅國鄭昭貢單》,鄭昭自稱「國長」。
由此可見,儘管 Emperor 可以譯成皇帝,大清卻認為 King 並非國王,而是「君主」,甚至「皇帝」。

不認國王為 King,從另一件事,可知原因。

1897年,朝鮮停止向清國納貢,國王高宗稱帝,改國號為「大韓帝國」,要求遣使赴京,與清訂定平等條約。清國起初不願朝鮮獨立,多作推搪,但其後礙於國際壓力,不再堅持。要建立平等外交關係的方針既以確立,清國政府就開始考慮條約生效以後,致韓國的國書要怎麼寫。負責起草國書的是張蔭桓。據林亨芬《從封貢到平行──甲午戰爭前後的中韓關係(1894-1898)》(pp.130-131) 所述,當時《國聞報》記載,總理衙門草擬國書內容為「大清國大皇帝問大朝鮮大國王好」,其中「大清國」乃雙擡,「大朝鮮」三字則比「大清國」三字低一格。但光緒帝認為,朝鮮已是一獨立自主國,其地位與他國應無二致,「遂奉硃筆將大清國與大朝鮮均改為平擡,而將國王二字改為君主二字」。為符合西法,遂要求唐紹儀查明「英日俄等國致韓國書,是否稱其為大君主,亦係稱為大皇帝。以便中國致韓國書與各國通例相符」。

(註:以上「亦係」乃「抑或係」之意)最後,國書定稿將「國王」改成「君主」而非「皇帝」。

由此可見,大清的確認為 Emperor 不同 King,不過相比之下,國王和 King 的分別更大。國王所指的是屬國或封國之主。獨立國家之 King 不稱國王,而稱君主,甚至皇帝(如「大英國全境大皇帝兼五印度大皇帝」此先例)。將 King 譯作皇帝容或不妥,但以為譯成國王就完美,事情可沒有那麼簡單。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樊麾對AlphaGo

昨日 Google 的 DeepMind 小組宣布,由他們開發的圍棋程式 AlphaGo 上月於閉門賽事中,直落五盤擊敗中國棋手樊麾

一九九七年,IBM 的「深藍」於公開的國際象棋比賽中,擊敗俄羅斯棋王卡斯巴洛夫。當時無論是媒體抑或民間,基本上都是驚呼「電腦/AI 終於勝過人類了」,不過老實說,我覺得這種反應很蠢。

首先,我們現在稱為「人類」的物體,儘管智能和體格有別,但個體「規格」之間的差異不大,但何謂「一部」電腦?某電腦裝置用了一塊多核心的 CPU,那它究竟是一部電腦,還是多部電腦?若像深藍般,用多顆 CPU 作平行處理又如何?「雲」端的機器又如何?再極端一點,如果當年和卡斯巴洛夫對奕的,係如 SETI@home 那樣大規模分散式的電腦網絡,那麼這比賽究竟是雙雄對壘,抑或是由棋王以一敵萬?

深藍擊敗卡斯巴洛夫,我並不覺得驚奇。集合夠多資源,就有勝過一人份的運算能力,這不是應該的嗎?

再者,深藍算不算「人工智能」也很難說。如何才稱得上 AI,本來就沒有共識。傳統的奕棋程式,用的更只是 brute-force search。概念上,電腦下棋之前,不過是先列出了無限步之後(直至終局)的所有可能狀況,再揀最有利的那一手來下。當然,電腦運算能力有限,不能盡算所有棋路,因此奕棋程式的重點,就在於決定各種棋路搜尋次序,以及每一路棋中,推算到幾多步才停。

我大學主修的並非電腦科學,更沒學過人工智能,所以當年我聽到棋賽結果的新聞時,心裏都疑惑,究竟深藍是否有所突破,用了一些配得上稱為 "AI" 的算則。事隔不久,深藍的主設計者許峰雄到薄大的講座講深藍。這類話題講座,若非太過 dumped down 就是太 technical,所以我沒打算去聽,不過我還記得,許峰雄於講座的摘要中,是清楚寫明他也認為深藍的算則只是 brute-force search,算不上 AI 的。

電腦下西洋棋勝過棋王之後,終極的人類 boss 就是圍棋國手了,不過也許是我孤陋寡聞,過去廿年間,似乎都未聽過有那個圍棋國手玩十九路圍棋(即是用橫直都是十九行的正式棋盤)輸給電腦。即使是十三路圍棋,或者對手為中段位的職業棋士,好像也只是傳出過幾次電腦贏職業棋士的消息。算則方面,廿年來亦好像只有一個真正的突破,就是發明了利用蒙地卡羅樹搜尋 (Monte-Carlo tree search) 的技巧,大大降低了要搜尋的棋路數目。

今次被 AlphaGo 擊敗的樊麾二段,和中國頂尖圍棋棋士古力九段同輩。BBC 的報道說 "A Googl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gram has beaten the European champion of the board game Go"。我是棋屎十段,不敢狗眼看人低,不過從網上搜尋,看不出樊麾於韓日中三個圍棋強國的賽事中有何勝績,至於 European champion 這個頭銜,指的是歐洲圍棋大會 (European Go Congress) 的年度賽事,歷史儘管悠久,卻不似是職業棋士之間的比賽。

DeepMind 小組的論文已於 Nature 刊登,從論文摘要來看,AlphaGo 的算則主要是利用 deep neural network 去選擇要搜尋的棋路,而這種做法可以單獨運用或者配合 Monte-Carlo tree search 使用。BBC 報道的標說 Google achieves AI 'breakthrough' by beating Go champion,不過驟眼看來,AlphaGo 的算則並無重大突破。報道中,DeepMind 的主事人 Demis Hassabis 亦沒有說過他們發明了甚麼嶄新的東西。他謂,此前人們認為要再多十年,電腦才有望擊敗頂尖圍棋棋士,而 AlphaGo 這麼早就可以擊敗樊麾,乃因為既有算則的改良比想象中快,而 AlphaGo 又結合了多種算則。

小組說他們已經約定三月份和韓國頂尖棋手李世乭對戰,AlphaGo 的真正實力,到時可知底蘊。

P.S. This blog of a DeepMind team member has a concise explanation of what was going on.

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牛口

今日有新聞謂,小學字詞表「告」字上半部穿了底,寫成「牛」,與坊間常用寫法不同,令家長混亂云云。記者訪問了某位(說普通話的)大學中文系教授,他表示,中文字形,構字書法往往人人有別,老師批改習作時,應要寬容。他至此還說得頭頭是道,誰知話鋒一轉,就表示這個小學學習字詞表是「屬於民間的東西,起不了一個法律上的作用」,並建議香港仿效中國與新加坡,制訂具法律約束力的文字,減少爭拗。

在香港教授中文的大學教授,竟以為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是「民間的東西」,使我十分驚訝,不過真正令我感到突兀的,是他那種實用主義的心態。在這位教授心目中,製作一份字形表的目的,似乎就是為了減少爭拗。一個漢字為甚麼要寫成某種特定形狀,字形如何演變至今,彷彿無足輕重。

若制訂字形表的目的,單純是要規範漢字寫法的話,這樣的規範早已存在。由官方制訂的字形表其實並不稀缺。中國有通用規範漢字表,台灣有國字標準字體,日本有改定常用漢字表,就連香港這個小城,也有常用字字形表(新聞提及的小學字詞表,只不過是將此字形表納入附錄)。然而,若追溯漢字的源流的話,就算是官訂的字形表,亦不免錯誤。例如台、港兩地的字形表,皆各自採用了一些不符合原有字義的字形,這是連維基百科也有提及的,根本是舊聞了。

九七之後,中文好像忽然變得很重要。教育當局先是強逼大部份中學推行「母語教學」,用粵語來教授一般科目。吊詭的是,對中文科,當局卻反而要求用一種並非多數港人母語的語言 ── 普通話 ── 來教。(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最近也不甘寂寞,又走出來支持用普通話教中文。)教師每日面對的困難,諸如經常超時工作,與教學無關的工作比重過大,課程要遷就公開試內容,老師被逼採取不合適的教學工具或方法(例如教育局曾要求中學老師必須用 PowerPoint slides 來講解,不知此政策取消已否)等等,當局卻視若無睹。

以中文科而言,若老師有多點時間準備,多些時間講解,多點裁剪課程的權力,學生就有機會真正領會漢字演變複雜之處。「告」字從牛從口,乃因為它本來根本並非「告訴」的意思,而是指綁在牛角上的一根橫木,乃牛用的防撞欄 (bumper)。至於此「告」字日後何以變成「告訴」的意思,已經完全不可考。我不是說老師應該將漢字字源列作課程一部份,更不是說所有中學生都有能力或興趣學習漢字字源,但若課堂真真正正由老師主導,我相信大部份的中學老師,都有辦法將中文科弄得沒那麼枯燥。

用普通話教中文是否真的較優勝,其實無關宏旨。而今殖民政府亟亟追求的,根本就不是提升香港人的中文水準,而是「中港融合」,消滅粵語。某日若電視節目都只講普通話,報紙都只寫簡體字,內容開口埋口都是國家民族,領導人一律「偉光正」,天災人禍都是感動時刻,當權者才不管你的中文如何,反正以他們本身的中文水準,也判斷不了別人行文之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