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一地兩檢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聲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若要一地兩檢,將「無可避免要容許內地人員在香港特區未來的西九站執法」。黎廣德昨天有篇文章說得好,他說袁國強這種講法,其實是利用高鐵已經花費了幾百億元,「洗濕個頭」這個事實,來威逼利誘香港人接受中國強行曲解基本法,為中方人員於香港執法鋪路。

政府與親建制人士過去幾年不斷出口術,說英法與美加等地早有「一地兩檢」的先例,又說既然深圳灣口岸可以一地兩檢,將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延伸至深圳灣口岸聯檢大樓的港方口岸區,為何西九不能實施逆向的安排云云。此話其實是混淆視聽。

某些西方國家之間的確有些可稱為「一地兩檢」的協議,由本國(東道國,host country)容許外國(派出國,sending country)派出人員,於本國境內設立檢查站,執行邊境管制措施甚至通關手續。例如美國跟加拿大或愛爾蘭之間有邊境預檢制度 (border preclearance),英、法與比利時三國之間亦有易地管制措施 (juxtaposed controls)。

然而,這些協議與深圳灣口岸的情況,有兩個重大差別:
  1. 西方的一地兩檢協議中,派出國人員的權力,只限於對入境派出國方面的管制。以西九比喻的話,香港是東道國,中國是派出國,於香港境內(西九高鐵站)設立檢查站,而中方駐西九人員所管理的,只和旅客離港有關。旅客乘高鐵抵港,按西方那一套做法,並非中方駐西九人員的工作範圍。
  2. 按西方那一套,派出國人員於東道國並無執法權。他們只有於旅客同意下,方可檢查行李、搜身或徵收關稅。無論旅客有否涉嫌觸犯派出國的法律,派出國人員都不能拘捕。(據此美國政府文件所述,美加之間曾經就此有些分歧。)他們最多只可以拒絕不受歡迎的旅客前往派出國,或者要求東道國引渡他們想拘捕的嫌犯。檢查站甚至並非派出國的司法管轄範圍。若某位派出國人員涉嫌干犯了東道國的刑事罪行,而此罪行又與該人職務無關,那樣,視乎協議條文,該人有可能交由東道國處置。相比之下,深圳灣口岸儘管在中國境內,但是聯檢大樓內的港方口岸區卻完全處於香港的司法管轄範圍以內。
其實,離港方向若要實施一地兩檢,只要安排得當,並不涉及中國法律於香港實施的問題。舉例說,高鐵售票時可加入條款,旅客必須得到中港雙方同意,方可登車。這樣,若中國駐西九人員想拒絕某人登車,大可通知高鐵一方處理,餘下的就是高鐵與旅客之間的糾紛。這樣做和現時一些航空公司因為預期某人不能入境而拒載,差別不大。

真正有問題的,是列車上以及抵港方向的安排。列車上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我比較樂觀。若然現時來往中港兩地的飛機上並無司法管轄權衝突,大概列車上的情況也能夠比照處理。反之,若飛機上的問題原來未解決,再加一輛列車也差不到那裏去。

如何處理抵港方向的旅客,才是難題。一地兩檢與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之間,似乎只能二擇其一。黎廣德主張叫停西九工程,將已花費的幾百億元撇賬,我覺得多數所謂「務實」的市民都不會接受。看來香港人還是會繼續當羊牯,離不開被寶藥黨宰割的永劫循環。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

以史為鑑

巴黎多處同日發生恐怖襲擊,死亡過百。梁振英聲稱譴責,不過他首先要譴責的,應該是在香港本地發生的恐怖活動吧。

以史為鑑,香港所謂「六七暴動」其實不止是暴動,而是香港史上絕無僅有的大規模恐怖活動。中國恐怖份子於香港各處放置了九千幾個炸彈(其中千幾個為真彈),儘管有些兇徒擺擺姿態地於炸彈寫上「同胞勿近」字樣,但大部份炸彈皆放於平民區,實際上是無差別攻擊。除了放置炸彈,中國恐怖份子還襲擊警員、政府機構以至平民,多名警員殉職。

雨傘運動中,曾健超不過向警員洒水,就被七警拉到暗角打鑊。一九六七由中國在港發動的恐怖活動,警隊卻嘗試於官方網頁中竄改歷史,甚至改稱「共產黨民兵」為「內地槍手」;前幾年,董建華更向匪首楊光授勳。中國領導人再講幾萬次「血濃於水」都無用,一次六七恐怖活動,已盡顯中國的侵略者本色。

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無聊粵語IQ題

一家五口,三代同堂,人人健在。請將此五人分成愛辣與不愛辣兩組。(答案週五揭曉)

題解:

此題目可分成兩部份。首先要推理出五人身份,這是以前小學學能測驗程度的問題,希望現在小學的「全港系統評估」(TSA) 甚至小學面試不會有這樣的變態題目吧。

Anyway,一家五口,三代同堂,人人健在。這樣,按一般的家庭結構來說,五人就分別是:祖父,祖母,爸爸,媽媽與一個子/女了。

一旦找出五人身份,剩下的就真的是一道很無聊的小學雞粵語IQ題了。

愛辣:嫲愛麻辣,爸愛巴辣,孫(女)愛酸辣。(唔好問我點解阿嫲就愛麻辣,聽故唔好駁故!)
愛辣:阿爺、阿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