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

送蛇迎馬

除夕還不必避忌,不妨輕鬆一下:



同場加映:土耳其總理本星期日的全息投影演說片段,非常 Star Wars(讀者可由 0:50 開始看)。希望陸捌玖唔好學,免市民眼冤。

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

Hong Kong Food Song


外人讚香港飲食,身為香港人當然高興,不過我覺得任何地方的小吃都是好吃的。至於較平民化的食店,則感覺一年不如一年。以茶餐廳為例,與往昔於門外張貼「冷氣開放」告示的冰室年代相比,無論氣氛、侍應的功架與食物水準,現今的茶餐廳都望塵莫及。其他食店亦有類似情況,譬如元朗的老店「好到底麵家」,我上次去已經是好幾年前了。當時它的雲吞麵(餛飩麵),仍是小小的雲吞加少少的麵,保留舊香港那種有閒階級光顧的雲吞麵店的樣色,可是味道不大對頭,湯有點澀,雲吞亦不夠鮮,不知是否我當日剛巧走霉運。該店似乎仍健在,或許某日再去試試吧。

數月前薄扶林大學對面的莎厘娜餐廳 (Czarina Restaurant) 結業的消息,獲不少網民轉載。我以往都只是吃她的 set dinner,反而未真正試過她的俄國菜。我也懷念莎厘娜,不過我更懷緬在她附近,位於石棠嘴的「印尼餐廳」。以往每逢我想獨進晚餐,兼好好放鬆一下的話,都是到印尼餐廳的。後來有次到薄大找書,黃昏時滿懷高興想重臨舊地,該處卻變成另一間舖頭了。

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無罪罷免

馬傑偉談移民台灣,想起高官常常吹噓香港如何國際化,但我覺得大部份港人(包括我自己)其實只是井底之蛙,對香港以外的地方,既不瞭解,也漠不關心。台灣跟香港近在咫尺,但港人對於台灣,除了羨慕台灣有民主政治之外,很少可以說出其政治或法制,還有甚麼值得借鏡的地方。

近日偶然看到台灣有平民組織聯署罷免吳育昇的消息,起初相當納悶,後來卻吃了一驚。

吳育昇是立法委員。是次聯署,罷免者所持理由是吳「曲從馬意、違反民意」。且不說事情來龍去脈,也不論(更沒資格評論)誰對誰錯。此事最有趣的,是平民竟然可以憑「違反民意」這個理由來罷免議員這一點。

一般民主國家,法律上容許罷免國會議員的理由,若不計健康原因,通常要不是議員干犯刑事罪行,就是議員行為不檢,嚴重到近乎犯罪的程度。民主大國美國如此,就連不民主的香港亦如是。港人的認知之中,若要懲罰違反民意的議員,方法只有兩個,就是以輿論壓力逼使議員辭職(通常此辦法只適用於有政黨的議員,獨立議員很可能不為所動),或者於下次選舉,令該議員落選。單憑「違反民意」就可以罷免現任議員,聽起來真是民主程度爆燈,too good to be true。

然而,查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這種做法原來是真是可行的:
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之一種,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則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因行使職權所為言論及表決,自應對其原選舉區之選舉人負政治上責任。從而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經國內選舉區選出者,其原選舉區選舉人得以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所為言論及表決不當為理由,依法罷免之……
不知今次罷免案能否成事,但我著實上了一課。